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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总体布置【
】9.2.《。1 渡槽》应选择技术经济【条件最佳的槽址和结!构形式且应控制和】减,少,永,久占地?、,植被:破坏:。。、弃渣流失等环境】污染
?。
《
9.2.2— 槽址《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
1— 应?。使渡槽和引渠长【度较短、地质条件良!好
! 2 》槽身轴线宜为—直线且宜与所—跨河道?。或,沟道正交当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槽身必须转弯时弯!。道,半径不宜小》于6倍的槽》身水面宽度并应考虑!弯道水流的不利【影响大?型渡槽?宜通过模型试验确】定
?。
3! , ,跨河渡?槽的槽址《处河势应稳》定渡槽长度和跨度的!选取应?满足河流防洪规划】的,要求:减小:渡槽对河势和—上、下游已建工【程的影响 》
! : 4 便于在渡!槽前布?置安全泄空、防【堵、排淤等附属建筑!物
》
9.2》.3 槽》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跨越通航河流—、铁路、公路的【渡槽槽下《净,空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关于建筑限界—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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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跨越—。非,等级乡村道路的渡槽!槽下净空应根—据当地通行的车【辆或农业机械情况】确定其槽下最小净高!对人行道为2.2m!、机动车道为3.】5m槽?下净宽不应小于4】.,0m
《
《 3 —。 非通?航河流(渠道—)的校核洪水—。位(加大水位)至梁!式渡槽槽身》底,部的安全净高不【应,小于1.0m(【。0.5m)拱—。。式,渡槽的拱脚高—程宜略高于》河流:校核或?最高洪水位双—。钗拱的拱脚允许校核!洪水位淹没但不【宜超过拱圈高—度的2/《3且拱顶底》。面至校?核水位的净高不应】小于1.0》m
9.!2.4 渡槽【进、出口建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进、出口段—宜布置在岩石或【挖方土质《。渠,槽上其底《。部和两侧应按地质】条件:设计防漏、防渗、】防伸缩沉陷措施和】完善:的,排水系统有效—防,。。。渗设施?长度均应大于5倍的!渠道最大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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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进、出口》段与上、下游渠【道应平顺连接避免急!转弯确因地》形、地质条件限【制而:必须转弯时弯道【宜设于距离渡—槽进、出口直线【长度大?于,3倍的渠道正常水】深以外且弯》道半径宜不小于5】倍的渠底宽》
】 3 》进、出口渐变—段长度应按两端渠】道水:面宽度与槽身水【面宽:度,之差所形成的—进口水流收缩角和出!口水流扩散角控制】适宜的进口水—流收缩角为11°】~18?°出口水流扩散角宜!取8°~11°
】
— , :4 槽身和进、出!口渐:变段:之间的连接段长度】根据:情况具体布》置槽身和《进,。、出口之间的接缝】。宜设可靠的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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