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明《沟排:水
【
7.2.1 】 排水沟的设置应】与灌溉渠道相对应可!依干沟、支沟、斗】沟、农沟顺序设【置固:定沟道沟《道的级数可根—据排水区的》形状:和,面积大小以及承担的!排水任?务增减
《
》7.2.2 排水!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排水沟宜布置在低洼!地,。带并宜利用天然【河沟:
《
,
: 2 1级】~3级排水沟线路】宜避免高《填、:深挖和通过淤—泥,、流:沙及其他地质条件不!良地段?
,
《
《 3 排水沟线】路宜短而平顺1【级~3级排水沟布】设弯道段《时应符合本标—准第6.2.—5条的?规定
《
【 4 1级~3】级排水沟之间及其】与承泄河道之间的交!角宜为30°~【60:°
】 5 排水】沟出口宜采用自【。排方式受承泄区或下!一级排水沟水位顶托!时应设涵闸》抢排:或设泵站《提排
?
《。
6 】排水沟?可与其他形式—的田间排《水设施结《合布置?
! 7 水》旱间作地区水—田与:旱田:之间宜布置》。截渗排水沟》。
— 8》。 排洪沟(截流沟!)应沿傍山》渠道一侧《及灌区?边界布?置并应就《近汇:入排:水,干沟或承《泄区交汇处应设防】冲蚀护面
—
?
7.2.》。3 末级》固定排水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末级?固定排水沟》沟深和间距应依据排!水,设计标准并应—综合排水区的—土壤与水文地—质条:件、灌排渠沟布置形!式等因素《经分析确定在增设临!时浅密明沟时末级固!定排水沟间距可【加大
《
?
2 】用于排渍和防—治土壤盐《。碱化:的末:级,固,定排水沟沟》深和间距宜通过【。田间试验确定也可】按本标准附录—G所列公《式进行计《算并经综合分析【。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按表7.2.—3确定
《
》
:
7.—2.4 单纯【排涝的排水沟可【只按排涝进行流量设!计排涝?、排渍两用排水【沟可按排渍》要求确定沟深和间距!应按排涝设计流量】进行断面校核;兼有!防治:土,壤盐碱化作用的排水!沟有冲?洗要求时尚应按冲洗!排水流量进》。行断:面校核
《
《
7.2《.5 排水—沟设计流量应根【。据排水面积、排【水模数、产》流与汇流历时—以及对地下水位的】控,制要求等《按本标准第3.【3节的有关规定分】析计:算确定?
7【.2:.6 排》水沟:纵横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保,证设计排水能力排】水沟设?计水位?宜低于地《面(或?堤,顶):不小:于0.?。2,m干、支、斗沟断】。面应按分段流量设计!
【 : 2 排水沟【分,段处以及重要—建筑物上、下游【水面应平《顺,衔接下一《级沟道的设计水位宜!低于上一级沟—道0.1m》~0.2m
—。
【 3?。 正常《运行时不应发—生冲刷、《淤积或边坡坍塌等】情况
—
《 , 4: 占地应少工【程量应小
!
, 《5 施工、运行】管,理应方便
》
7—.2.?7 排水沟沟【。底,设计:比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条件上、下【级沟道的水位衔接条!件不冲?、不淤要求以及承】泄区水位变化情【况等确定《并,宜与沟道沿》。线地面坡度接近
!
7.—2,.8 排水—沟,。糙率应根据沟槽【材料、地质条—件、施工质量、管】理维修情况等确定新!挖排水沟可取0.】020?~0.025;【有杂草的排》水沟可取0.0【2,5~0.030;排!洪沟可?比排:水沟相应加大—0.:0025~0.0】0,50
—
7.2.9【 , 土质排水沟宜【。采用梯?形或复式《断面:石质排水沟可采【用矩形断面
—
?
7.2.10】 土质《排水沟?。边坡:系数应根据开挖【深度、?沟槽土质及》地下水?情况等?经稳:定分析?计算后确定开挖深度!不超过?5m、水深不—超过3m的沟—道最小边坡系数可】。按表7.2.10】确定淤泥、流沙地】段的排水沟边坡系】数,宜取高值《
《
】7.2.11 排!水沟:开挖深度大于5【m时应?从沟底?以上每隔3m—。~5m设宽度—不小于?0.8m的戗道【
:
7.2【.12 排水沟】的,堤顶宽度应》根据排?水沟的稳定安全【要求和运《行管理需要确定1】级~3级《排水沟?不,宜小于2《.0m4《级、5级排水—沟可减小堤顶—兼,作交通道路时其宽度!应满足车辆通行【要求
》
7.2.【。13 排水沟的弃!土,和局:部取土坑《应按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治—理,
—7.2.14— 排水沟的—设计平?均流速可按本标准式!(6.3.7-1)!计算允许不冲流速可!按本:标准附录C》选,用水流含沙量—较大且沟底有—。薄层淤泥时》可按本标准附录C】所列数值加大10】%排:洪沟允许不冲—流速可按本标准【附录C加《大,10%~20%排水!沟和排洪沟的最小】。流速:不宜小于0.3【m/s
【
7.2.15 ! ,排水沟边坡防塌【处理应根据》沟坡土质《、,土体:受力和地下水—作用等条件》进行边坡稳定分【析,经技术经济比较【选用投资较省—、防:治效果明显、—施工:简单易行《。的防治?措施
7!.2.16 — 承泄区《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干沟排水应具【备良好的出流—。条,件;:。
,
【 2 承—泄区:应有足够的》承泄能力或滞涝【容积;
】
:。 , 3 以河道、!湖,泊作:为承泄区《时应有稳定河槽【(或湖床《)和安全堤防;
!
4! 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第3》款要求时应》采取工程《。处理:措施
7!.,2.17 承泄区!的设计水位可采【用,与,排水区设计》暴雨重?现期:相应的洪《水位或与《设计排水历时相应】的多年平均高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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