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53-2014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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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站场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6.1.1  站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说明:

    1  站场选址应遵从站场址所在地的城乡建设规划,服从规划安排,并与当地城乡规划部门进行站场址位置的协商,最终确定一个满足工程建设与地方发展的合理站址。

    2  地势平坦、开阔就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挡护工程量,有利于油气气体的散发;确定站场址一定要保证进出站场的交通与外界连接要方便、短捷;站场所在位置能够提供供电、供水、排水和职工生活等社会依托,有助于建设工程建设成本,同时也能为生产运营人员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输油站场属油气集聚场所,一旦出现事故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选址布局时应避开人员集聚场所,降低事故影响范围。

    3  输油管道工程中的所有站场定位,都受输油管道的水力、热力计算的控制,应符合输管道干线的走向和路由,并保证管道干线进出站方便。同时,站址选定还应考虑工程远期建设需求,对站场未来发展作出合理规划。

    4  为保护环境,避免输油站场在事故状态下对周边水体的污染,在站址选择阶段就应避免输油站场临近大江、大河等重要水体布置。当条件无法满足此要求时,需对输油站场的防火堤、生产区围堰、事故泄放系统等预防设施进行合理设计,避免事故液进入周边水体。

    5  在确定站场址位置之前,就应对该站址区域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将站场设置不良地质区域,避免增加工程投资和站场运营安全的风险。

    6  输送原油管道工程首站,应靠近油田的集中处理站或矿场的原油库;输送成品油首站则应靠近炼油厂的成品油库和液化石油气储备装置区;首站与油田或炼厂的相关装置区应统一作规划、统一选定位置,以便节约占地、减少投资、方便双方运营交接管理。考虑到与下游用户之间联系方便,输油管道末站应与下游企业统一规划,统一选址,应尽量靠近。

6.1.2  本条提出了各类站场及基地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7  结合目前的生产运行经验,在输油站场生产区设置事故液漫流的导流和收集设施,如低围堰、导流沟、集液池等,能有效地控制泄漏事故的影响范围,有效地提高输油站场生产运营期间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