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验收与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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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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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本条在中!间验收中增加了【杆,上设备?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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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检查:(检验)项目分类】原则
》
11.1.7!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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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 ,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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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
11.1.】10:。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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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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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处理后的【评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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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竣【工试:验
《
11》.2.?1 本条》规定了当设计—。如果明确要求时应测!定线路参数特性【关于:带负荷试运行24h!是对35kV~66!k,V线路提的要—求对10k》V,及以下线路不作要求!
—11.3 竣工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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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本》条规定了工程竣工后!应移交的资料—
—11.3.》。。3 ?本条规定了竣工移交!的要求当工程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及运行各方应签署】竣工验收签》证书并及时组—织竣工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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