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验收与移交
【
《11.1 工【程,。验收:
—11.1.3 本!条在中?间验:收中增加了杆—。。上设备验《。收内容?
11.!1.6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检查(】检验)?项目分类原则
】。
11.【1.:7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
1—1.1.8》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
11.1.9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
1—1.1.10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
:
:11.1《.1:1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
1《。1.1.12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处理后的评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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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竣工试验
】
11.【。。2.1 《 本条规定了—当设计如果明确【要求时应测》定线:路参:。数特性关于带—负荷试运行2—4h是对3》5kV~66kV】线路提的要》求对10k》V及:以,下线路不作》。要求
》
1《1.3 竣工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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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本条规定了!工程竣工后》应移交的资料
【
,
《1,1.3.3》 本条规定了【竣工移交的要求当工!程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及运行各方【应签署竣工验—收签证书《并及时组织竣—工移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