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行为?增强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社会信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和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园,林绿化?活动的工程企业的信!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本:办法所指的》信,用信息包含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变更情况包括变更事!项、变更《时,间,等
(三《)良好行为包—括企业和工程—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和考核合格的行】为
(四)》不良:行为: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以及本】市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五)信用!等级由诚《信管理系统》根据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影响或《危害程?度所记录的相应分值!而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
?第四条 《 在宜昌《市城区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和管养【的本地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外!地来宜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均》。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 】 信:用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第五条— ,。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方式采集
(】一)基本情况—和变更情况由企业】录入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
(《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掌握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工程业》绩和问题等信息;
!。(三)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法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向社会通》报的与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关的信》息;
(四)—由企业自行申报【并经其信用信息【主,管,部门核实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五)媒体公开!披露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六)其他!社,会渠:道反映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以下分别简称为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第七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按下?列,规定认定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文》件;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的通报批【评文件及《其,他查证属实的材【料;
?(,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中列明的!行为与事实》;
(四《)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基础积分》均为80分》有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情形?时依据记分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第,九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记,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企业良好行!为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核,实相关依据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记分
(二)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以下的】适用简易程》序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发现该行为后!及时进行记分并【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三)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及以上或因》扣分信用评》价等级降级时适用一!般程序即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增加—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并决:。定,是否记分审核认为】应当记分的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第十条 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具体—记分期限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执行;记】分,期,限届满该项记分系】统自动清《零
第十一条— 企业信用等【级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积?分100分及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
(二)企业积分6!5分及以《上不足100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尚可;【
(:三):企业积分不》足65分的为—C级表示信用—较差
第十二条【 重?大,失信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2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2年
(—二)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或: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减3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5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第三章 》信,用信息的变更与申诉!
第十?三条 企业良好行!为,。。的认定依据被撤【销或不良行为认定】依据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或其它原因被【变,更、撤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变《更或撤销《原行为记录和记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原被记】分企业
第十四条 ! 企:业对信用记分—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受理—单位应?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发现原信用》记,分确有?错误:的应:。及时纠正、撤—销或变更并》将复核结论》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单—位
第四章 【信用信息的》保存与运用
第十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录入数】据库:后将永久保存需【要对:原录入?信息进?行变更?的,可录入变更的相【。关,事项但不《得删除原《有信息以保持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对诚信企业进!行激励,对不诚信】企业进行惩》戒
(一)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1、向—业主优先推荐A级】企业参加工程—投,。标;
2、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二)?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三)对C级企业【实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红牌警告制度及【。以,下,信用惩戒机》制
:1、在?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时重!点审查;
2—、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3?、定期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4、不《准予参加本市园林绿!化行业评《优活动;
》5、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通报—其信用记《分,详情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后原信》用记分继续有效期】限按2015年【12月30》日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印发的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如有其—他规定或办法公【布实施本办法自动】废止
?
附件1.—。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2.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3?.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
附件1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
,
:
,
序号
!
行为类别
【
企业》良好行为
【
加分分值
—
,
有效期》(月)
【。备注
!。。1
?。
:综合表彰
国!
家
级
国!务院表彰
—
25
》
:
36
国家!。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5分
—
2
【。
住建部通报表!彰
:
20》
?
,36
?
》
3
国【家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
:15
《。
24
【
,。
,
4
国家!。。。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1》。5,
24
!。
?
,。5
?
省
》
级
省政】府表彰
【20
?
18
【
省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0分
—。
?
6
省【住建厅通报表彰
】
:
15
》
:18
《
7
【
省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10】
18
】
8
】。
,
省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1》0,
1》8
】9
市
!级
:
市政府通报表!彰
15【
?
1:2
市级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5分
!
10】
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
10》。
12
【
:
11—
《市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5
》12
】
12
市】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5
】
12
—
》
13
》
县
(》市)
区《
县(市【)区政府通报—表彰:
10
【
12
!县(:市)区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0分
!。
?
14
—
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
:5
《
12?
:
:
15》
?。
县:(市)区《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
2
—
12
】
?16:
项目获奖
!
国家优质【工程奖
—
25
—
36?
【。
《
17
《
国家》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20!
24
】
,
:
,
,
18
!
全国《“,A,AA”?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
15
!24
《
—
19—
专利(【与工程?建设相关)
】。
,国家发明专》利
《
5
?
12
!按获得专利的项【目数加分
【
20—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
1
【12
《
:
,
21
》
省《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15
》
18
《。
?同一工?程,项目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则,撤销其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2!2
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省级科》技示范工程》。
5
!18
?
?
【
2:3
省优【质,工程
《
10
—
18
【
《
》24
省安全!文明工?地,
6
】
18?
?
—
?。2,5
:
市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
1《0
》12
同一】。工程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奖则撤销其市!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
,
26
】市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市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3
】
12
】
】
2:7
市优质工!程
:
4
1!2
】
,
28—
市安—全文明工《地
《
2
1【2
!
29
【
智慧工地【(3星)《
5
—
12
—。
,
—
3》0,
?
,智,慧工地(2星—),
4
【
12
》
【
,
31》
智慧—。工地(1星)
【。
3
—
:12
《
】
32《
:
业绩考核
【
企业严格遵】循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操作?工程经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
—
,
10?。
1》。2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3!。3
园—林绿化?管,养考:核合格
【5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
:
?34
》
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所分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每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0万元《
2
—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3】5
》其,。他
》及时:响应政府号召在【抢险救灾、慈善捐助!、精准?。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
:
5
12
!。
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该项累—计,不,超过10分
【
?
注企?业同:一行:为或同一项目受【到,不同:。行业、?不同层级表彰的其】记分分值《和有效期按》照最高层级执—行,不重:复记取;若奖项升级!后加分时同》时撤销?低,一级奖项《加,分
附件2】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
《
?
序号
【。行为类别
—
企业不良行【为
扣分【分值
有【效期(?月)
备注
!
1
!
投标管理
【
,。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
2:0
24
!
?。
—
2
?。
投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
》
5
6
!
》
3—
: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
现场因质量安】全问题被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停《工
》10
—12
》
《
?
:。4
《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整《。改
10
!
,
1:2
】
5
【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违反?。行业技术规范—标准造成不良影响】
?
10
《
12
】
?。
6
】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责任事故》。的
20【
24
】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
—
:
7
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
50
3】6
: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
8!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3》0,。
36
!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
》
9:
,
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
—
10
【
12
【
!10
未【按要求设置围—挡、公?示标牌因施工造【。成工地扬尘、噪音】扰民、车辆》带泥:。土污染路面等—不文明施工行为
!
5
—
6
!
11
!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5
6—
《
【
12
《
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质量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
6
【
》
13
】
无故停工累计!达30?天以上?
1》0
?
:2,4
《
》
:
:14
—其它管?理
》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10
】
,
24
》
》
15【。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10—。
:
12
【
】
1:6
施工【养护期及保修—期,内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10
【
:
12
】
,
17
!
日常》养,护,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
:10
》。
12?
:
【
18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的验收或】验收文件未》。签字:确认或?者,由他人?代签字
《。
5
【
6:
!
19
】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
:
5
6
】
—
2—0
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的未!。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的
!
,
5
6
!
—
21
!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
!
,。
,
6
》
】
22
【申请分部工程验【收时未同《步,上报: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
,
5
》
6《。
》
《
23
】
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
【3
6
【
!
24
【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关键—。岗位不到岗履责或】与登记情况不符且未!办理变更手续
【
1
》
6
】每人每次扣1分【每人每月累计不超过!3分
?
》
,25
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如,群体:性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堵【塞城市道路等—),
30
】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
26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者工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2
2【4
《
》
,
27
【
因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直接服》务于:工,。程的相关合》同义务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裁定)【。履行的
《
10
】
12
《
:
【
28《
被检查【单位拒绝或隐瞒【给监督人员提供有】关工程文件和—。资料:
10
【
12
【
】
:29
拒绝】监督:人,。员,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10
—
12
—
?
?
30
!对监督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拒》绝整:改或整?改期满复查》仍不合格《
10—。
?
12
!
31】
受》到,住建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20
《
2?4
【
3【2
受—到湖北?省住建厅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15
?
18
】
,
】3,3
?
受到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10《
12
【
?
—。
34
【
受:到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5
6—
—
:
被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园林绿化行业—学,。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
,10
》
12?
】。
:
注以上行》为描述中所列的行为!同时受到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其记分!分值和?。记分:期限按最高的记取
!
附件3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宜市【园林扣分通知〔 】 〕( )【号
】 《
《 】 》 ? :?
你单位 》 【 , 】 》 — : , ! , : , 《
— ? : 违反《了 !。 【 【 】 , , ? ?
】 《 《 规定依据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第( 《)项的?规,定现决定给予—你单位扣《。 分
》 , 若对本通知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宜昌市住建—委政策法规科提【出书面申诉
—。
》 : 【 】 【 : 】 , 年 — 月 日
!
﹉:﹉﹉﹉﹉﹉﹉﹉【﹉﹉﹉?。﹉﹉﹉﹉﹉》。﹉﹉﹉﹉﹉》﹉﹉﹉﹉﹉﹉—﹉﹉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 ! 单位【 】 】
职务 】 : 【 身份?证号 》 】 】 —
签收日期 】 年 】 月 日
】 ,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执行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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