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行为增强!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社会信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和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园林】绿化:活动的工程企—业的:信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信用信【息包含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变?。更情况包括变更事项!、变:。更时间?等
(三)》良好行为包括企业】和工程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和考核合!格,的行为
(四—)不良?行为: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以及本市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五)信用等》级由诚信管理系【统根:据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影?响或:危害程度所记录的】相应分值而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
第四!条 在宜》昌市城区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和管养的!本地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外地来》宜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均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 信用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第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方式采集《
(一?)基本情《况和变更情况由企业!录,入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
(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掌握—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工程业!绩和问题等信—。。息;
(三)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法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向》社会通报的》与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关的信》息;
(四)—由企业自行》申报并经其信—用信息主《。管部门核实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五)【。媒体公开披》露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六)其他社—会渠道反映》。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以!下分别?简称为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第七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按?。下列规定认定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文件【;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的通报批评!文件及其他查—证属实的材料;
(!。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中列明的《行为与事实;
(】。四)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 !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基《础积:分均为?80:分有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情形时依据】记分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第九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记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企业良好行】为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核实相关依!据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记分—
(二)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以—下的:适用简易程》序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发现该行为后及!时,进行记分并》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三)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及【以上或因扣分信用评!价等级降级》时适用一般》程序即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增加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并决定是否记】分审核?认为应当记分—的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第十—条 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具体记分期》限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执:行;记分期限—届满该项记分—系,统自动清零
第【十一条 企—业信用等级》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积分10—0分及?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
(二)企业!积,分,6,5,分及:以上不足100【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尚可;
(三)企】业积分不足65分】的为C级《表示信用较差
第十!二条 重》大失信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2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2!年
(二)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或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减3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5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第三章 】 信用?信息的变《更与申诉
第十【三条 企业良好】行为的认定依据被撤!销或不良行为认定】依据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或其它!原因被变更、撤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变更或—撤销原行为记录和】。记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原被记分企》业
第十四条 】企业对信用》记分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受理:单位:应,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发现】原信用记分确有错误!的应及时纠正、撤】销或变更并将复核结!。论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单:位
第?四章 ? 信用信息的保【存与运用
第—十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录】入数据库后将永久保!存需:要,对原录入信》息进行变更的可录】入变更的相》关事项但不得—删除原有《。信息以保持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对诚》信,企业进?行激励,对不—。诚信企业进》行惩戒
(一)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1、向业主优先【推荐A?级企业参加工程投】标;
2、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二《)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三)对C级企—业实: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红牌【警告:制度及以下信用惩戒!机制
?1、在?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时重点审查;
!2、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3、定期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4、!不准予参加本—市园:林,绿化行业评优活动;!
5、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通【报其信用记分详【情
第五章 —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后?原信:用记分继续》有效期限《。按2015年12】月30日《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印发的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如有其他规定【或办法公布实施本】办法自动《废止
附件【1,.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2.!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3.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
附件1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
序号】
,
行为类别
】
?企,业良好行为》
,
加分分—值
有—效期(月《),
,
:
备注?
》
1
—
综合表彰》
国
家
】级
国—务院表彰
》
25
】
,36:
国家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5分
!
?
?2
住建部通!报表彰
—。
20
36!。
,
3【
国家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
15
》
:2,4
】4
国家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
15
》
24
—
—5
省—
级
省!。政府表彰《
:
:20
18】
省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0分
—
6
【。
省住《建厅通报表彰
】
1?5
》18
【
,
7
》
省: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1》0
《
18
【
8《
:
省?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1!0
》18
—
9
【。
市:
级
》。
:
市政?府,。通,报,表彰:
15
【
12
!市,级,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5分
】
10
【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10
】
12
》
,
11
】
市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5
【
12《
1】。2
?
:市,。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5》
12—
?
?
13
》
县
(市)【
区
?
:
,县(市)《区政府通报》表彰
—10
1【2
县(市)!区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0分—
》
,
14
》
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5【
12
!
15
】
县(市)区【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2【
《。。12:
【16
?。
?项目获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
25—
3》6,。
,
【
17
!
国家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
20》
,
:
,2,4
【
18
!
全国“AA】A”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15
2【4
—
—
19
专利!(与工程建设相【关)
?
国家发—明专利
《
5
1!2
按获得】专利的?项目数加分》
:
20
!。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
:
1
12
!
21】
省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
1《。5
:
,
:18
《
同一工程项目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则撤销其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22
?
:
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省级科技【示范工程
】5
18【
?
【
23
省!优质工程《。
10—。
1》8,
?
【
24
】省安全文明工—地,
6
【
18
—
!
25
—
市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
10
【。
12
》
同一工程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奖,则,撤销其?市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
26《
?
市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市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
3
12】
】。
27
【
市优质工程
!
4
【
12
!
《
:28
》
市安全文明—工地
》
2
12】
》。
29!。
?
,智,慧工地(《3星)
5
!
12》
—
—30
?
智慧工地(2!星)
?
:
4
?
:
1:2
?
!
31
【智慧工地(1星【)
3
!。。
12
】
3】2
》业绩考核
企!业严格遵循》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操?作工程经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
【10: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
,
33—
园林绿化】管养考核合格—
:
5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
?
34
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所分!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每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0!万元
2
!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
35
】其他
《
及时响》应政府号召在抢险救!灾、慈善《捐助、精准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
?5,。
,
12
!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该:项,累计不超过10分】
注【企业同一行》为或同一项目受到不!同行业、《不同层级《表彰的其记分分值】和,有效期按照最高【层级执行不》重复记取;若奖【项升级后加分时【同时撤销低》一级奖?项加分
附】件2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
】
序?号,
行》为类别
企业!不良行为
—
扣分分》值,
《有效期(月)
!
,备注
【
1
投】标管理
》
,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0!
24
!。
,
?
:
2
—
投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
【。
:5
6—
,。
:
,
:
《
3
》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现!场因质量安全问【题被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停工
—
10
—
12
】
?
4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整改
!
10》
,
1《2
!
5》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违反行业】技术规范标准造【。成不良影《响
10【
:
12
—。
!
6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责任《事故的
—
20
《
:
24
—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
!7
:
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50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
?
,
8
【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30【
: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
《
9
》
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
!1,0
《。
12
《
—
10
】。
?未按要求设置围【挡、公示标牌因【施工造成工地扬尘】、噪音扰民》、车辆带泥土污染】路面等不文明—施工行为《
5》。
6
【
:
?
:
11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
5
6
!
?
:
,
》12:
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质量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
5
6【
【
13【
无故停【工,累计达?。30天以上
】
10
》。
24
—。
—
,
14
】
其它管理
!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
10《。。。
24
】
:
》
1《5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
10
—
12
—
,
】
16?
《。施工养护期及保修期!内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
1:0
》。12
【
:
1—7
日常养】护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10
【
12
!
《
18—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的验收或验收文件未!签字确认或者由他人!代签字
》
5
6
!
《
》
19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5
【
6《。
【
2—0
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的未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的
5
!
6
》
】
,
21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
5《
6
—
《
:
:
?22:
申》请分部工《程验收时《未同步上《报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
5
!
6
!
2—3
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
—
3
》
6《
】
2》4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关键岗位不到岗【履责或与登记—情况不符且》未,。办,。。理变更手续》
1
!6
?
每人每次扣1分!每,人,。每月累计不超过3】分,
,
《。
25
】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如群体性!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堵塞城市!道路等)
》
30
】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
26
【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者》工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2
《
2:4
?
《
《
27
因!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直接服务于工!。程的相关合》同义务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裁定)履行【的
10
】
12
【
【
28
—。。
:
被:检查单位拒绝—或隐瞒给监督人员提!供有关工《程文:件和资料
—
10
1!2
》
《
29
】
拒绝《监督人员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1【0
《
1:2
—
30!
对监督【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拒绝整改或—整改期满复查—仍不合格
】10
1【2
》
—
31
【
受到住建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20
】
24
!
《
32—
《受到湖北省》住建厅?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1—5
18【
!
33
【
,
受到?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10
!
:
12
—
《
,
:
34
】受到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5
!6
《
】
被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园林绿》化行:业学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10
《。。
12
【
【
注以上》行为描述《中所列?。的,行为同时受到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其记分分《值和记分期限按最高!的记取
—附件3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宜市:园林扣分通知〔 】 〕( )号】
, 】
— , — , 【 :
你单【位 《 : 》 【 ? 【 《 : — 】
— ? 《。 违反了 】 ! 【 : !。 】
! 《 规定依据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第( !)项的规定》现决定给予你单【位,扣 分
— 《若对本通《知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宜昌市住建委【政策法规科提出书】面申诉
—
》 》 《 ,。 【 《 《 , 【 年 月】 《日
﹉﹉﹉【﹉﹉﹉﹉﹉﹉—﹉﹉﹉﹉﹉﹉﹉﹉】﹉﹉﹉﹉﹉》﹉﹉﹉?﹉﹉﹉﹉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 【 ? 单位 ! : 】
》职务 《 — : ? 身份?证号 ! , , 【 ? 《
《签收:日期 》 年 月! 日》
,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执行!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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