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行为增强《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社会信》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和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园—林绿:化活动的工程企【业的信?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信用信息包含!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变更情》况包括变更事项、变!更时:间等
(三)—良好行为包括—企业和工程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和,考核合?格,的行为
(四)不良!行为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以及本市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五)信—用等级由诚信管理系!统根据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影?响或危害程》度所记录的相应【分,。值而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
第四—条 在宜昌—市城区?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和管》养的本地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外【地来宜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均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 信用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第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方式采?集
(一)》基本情况和变—更情况由企业录【入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
(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掌握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工程—业绩和问题等信息】。;
(三)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法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向社?。会通报的与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关!的信息;
(四【)由企业《自行申报并经其信用!信息主管部门核实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五:。)媒体公开披露【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六)】。其他社会渠道反映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以下分别简称—为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第七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按下—列,。规定认?定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文件;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的通报批!评文件及《其他查证属实的材料!;
(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中列明》的,行为与?事实;
(四)【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基,础积分均《为80?分有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情形时依据记分!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第九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记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企业良》好行:为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核实》相关依据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记分
(二》)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以下的适用简!。易程:序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发现:该,行为后?及时进行《记分并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三)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及以上》或,因扣分信用评价等】级降级时适用一般】程序:即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增加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并决定是否记分!审核认为应》当记分的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第十条 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具体记分期限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执行;记分期限!届满该项记分系统】自动清零
第十一条! ,。 企业信用等级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积分1—00分及《。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
(二)企业【积分65分及以上不!足,10:0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尚可;
(—三)企业积分—不足65分的为【C级表示信用较差
!第十二条《 重大《失信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2】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2!年
(二)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或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减,3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5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第三《章 ?信用:信,。息的变更与申—诉
第十三条 【 企:业良好?行为的认定》。。依据被撤《销或:不良行?为认:定依据?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或其《它原因被变》更、撤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变,更,或撤销原《行为记?录和记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原被记?分企业
第》十四条 》企业对信用记—分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受理【单位应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发现原信!用,记分确有错》误,的应及时纠正、撤销!。或变更并将复核【结论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单?位
第四章 信】用信息?的,保存与运用
第十】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录入数据库【。后将永久保存需要】对原录入信》息进行变《更的可录入变更【的相关事项但—不得:删除原有信息以保持!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对诚信企《业进行激励,—对不诚信企》业进行?惩戒
(一》)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1、向业主优—先推:荐A级企业参加工程!投,标,。;
2?、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二)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三—)对C级企业实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红!。牌警告制《度及以下《信,用惩:戒机制
1、在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时?重点审查《;,
2、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3、定期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4、不准【予,参加本市园林绿化行!业评优活动》;
5、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通】报其信用记分—详情
?第五章 附— ?。 则
第十七—条 : 本办法施行—后原信用《记分继?续有:效期:限,按2015年—12:月30日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印发的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如有其他规定或办法!公布实施《本办法自《动废止
—附件1.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2.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3.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
附件1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
,
?。
?
序号
行】为类别
》。
企业良好行为】。
加分分【值
有效期(!月)
备【注
?。
1
】。
综合《表彰
?
国
家
级】
:
国务院表彰
】
25
【
3?6,
国家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5分
《
:
2《
,
:
住建部通报—表彰
》
2:0
:
36
】
3
—
国家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15
】
?24
【
4
国】家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
15
】
24
!
5
省【。
级
—。
,
省政?。府表彰
2】0
》1,8
省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0分
》
》
6
—省,住建厅通报表彰
】
15
】
18
—
:
7
省】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
10
》。
18》
》
8?
?
省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
10
—
,
18
—
》9
?
市
级
】
,
市政府通报表彰!。
15
【。
?12
市【级,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5分》
:
:
10
【
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1【0
12【
》
1?1
》市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
5
】12:
12!
《市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
5
《
12
!
1《3
:
县
(市【)
区
【县(市)区政府通】。报表彰
1】0
12
!
:县(市)区》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0分:
《
14
—
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5
】
12
】
1》5
县—(市)区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2
—
1《2
《
,
16
】
项目获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
】。
?25
3【6
《
,
】17
国家】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
20《
?
24
【
:
18】
,
全《国“AAA”—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
15
2】4
》
1!9
专利【(与:工程建设相》关)
?
国家发明【专利
?
5
—
,
12
按】获得专利的项目数】加分
—
,
20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1
!
12
》
,
《21
省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15
!。
18
】
,同一工程《项目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则撤销其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
,
2—2,
《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省级科技示范】工程
》
5
1【8
:。
—
2—3
:
省优》质工程
—
10
《
18》
【
》24
《
省安全文明工】地
:
6
【。
18
《
!
25
【
,市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10
!
12
》
同一》工程: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奖?则,撤销:其,市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
26】
《市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市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3
12
】
》
27
!
市优质工【程
4
【
?1,2
—
:。
?
28《
市安全【文明工地
—
2
—。
12
【
?
29【。
《智慧工地(》3星)
《
,
5
【12
《
】
30
》
智慧工—地(2?星)
《
4
1】2
《
!31
》
智慧工《地(1星)》
3
【
12《
《
:
《
32
业!绩,考核
企业严!格遵循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操作工程】经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
10!
1》2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
《
33
—。
园林绿化管养考核!合格
》
5
《。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
34
】。
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所分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每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0》万元
?
2
【
12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
,。
35
—
其他
《
及时响应政府!号召在抢险》救灾、慈善》捐助、精准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
5
12】
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该项累计不超过1】。0分
【
注企业同一行为】或同一项目受到【不同行业、不同层级!表彰的其记分分值】和有效期按照最【高层级执行不重复记!取,;若奖项升》。级,后加:分时同时撤销低一级!奖项加分
】附件2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
:
:
》
序号
》
行为类别【
企》业不良?行,为
》。扣分分值
》
有效》期(月)
》
备注
!
1
】投标管理
【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
20
—
:24
《
》
《
2
?
?投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
—
5
—6
:
,
—
3》
:
,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
:
现场因质量安全】问题被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停工
《
,
10?
12—
—
《
4?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整改
!
10
1!2
?
】
,
5:
:
,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违反行!业技术规范标准造】成不良影响
—
?。10:
12
!
:
6
!。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责任事故的
】
,
,20:。
24
!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
,
:
:
7
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50【
36
!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
:
《
8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30【。。
,
,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
:
9
!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
】1,0,
?
12
—
:
1】0
未按要求!设置围挡、》公示标牌《因施工造成工地【。扬尘、噪音扰民【、车辆?带泥土污染路—面等不文明》施,工行为
5】
6
!
:
11】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
5
6】
】
12
!
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质量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
?。。
:6,
?。
!13
?
无《故停工累计》达30天以上—
10
】
2?4
?
,。
,。
】14
其【它管理
—。
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
10
】
24
《
:
】
15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10
》
12
【
】16
施工养!护期及保修期—内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
10
【
12《
》
《
17》
日常养【护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10—
12
!
】
18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的验收或【验收文件《未签字确认》或者由他人代—签字
?
:
,5,
,
6
】
》
1《9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5!。
6
【
《
,
20【
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的未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的
!
5
6【
?
?
21】。
?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
:
?6
《
—
,
22
—
申请分部工程】验收时?未,同步上?报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
5
】
6
【
2!3
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
—
3
?
6
【
,
【
24?
: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关键岗【位不到岗履责或与登!记情况不符且未【办理变更手续—
1》。。
6》
每》人,。。。。每次扣1分》每人每月累计—不超:过3分
》
?
,
25
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如【。群体性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堵塞城《市,道,路等)
—
,30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
,
26
【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者工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2
】
,
24
—
:
《
2《。。7
:
因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直接服务】于工程的相》关合同义务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裁定《)履行的《
10
!
12
《
【
?
,。。28
《
被检查单—位拒绝或隐》瞒给:监督人员《提供:有关工程文件和资料!
10
】
12
—
,
:
29!
拒绝监督人!员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1【0
12
!
【
?30
《
对?监,督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拒绝整改或【整改期满复查仍不】合格
10
!
12
【。
—
31
】
受到住建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20
】
24
》。
》
32【
,
?受到湖北省住—建厅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1《5
1—。。8
?
《
3【3
》受,到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10
【
,
12
【
:
》
34
受到!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5
—
6
【
—
,
被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园林—绿化行业学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0
—12
】
注—以上:行为描?。述中所列的行—为同时?。。受到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其记分分值和记【分期限按最高—的记取
《 ,
,附件3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宜!市园林扣分通知【〔 〕( )!号
!
! 【 】。 :
你《单位 ? : 《 】 》 : 》 ? 《 , ? 】。
— !违反了 ! 【 》 】 【
【 : ? ! 规定依据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第( )!项的规定现》决定给予你》单,位扣 》分
—若对本通知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宜昌!。市住建?委政:策法规科提出书面】申,诉
! ! : , ! ? 【 , 年 】月 》日,
﹉﹉﹉﹉﹉】﹉﹉﹉﹉﹉﹉﹉【﹉,﹉﹉:﹉﹉﹉﹉﹉﹉—﹉﹉﹉﹉﹉》﹉,﹉﹉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 】 : 单位 ! ! ?
职务 ! ? ? 身份证—号 》 】 ? 《。 》
签《收日:期 —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执《行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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