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行为【增强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社》会信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和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园林绿化【活动的工程企—业的信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信用:信息包含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变更情况包括变更!事项、?变更时?间等
?(三)良好行为包】括企:。业和工程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和考【核合格的《行为
(四)不良】行为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以及本》市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五)信用等级!由,诚,信管理?系统根据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影响或!危,害程:。。度所记录的相应分值!而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
,第,。四条 在宜—昌市城区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和管》养的本地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外地来宜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均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 信用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第五条》 ,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方式采】集
(一)基本情】况和变更情》况由:企业录入《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
(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掌,握,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工:程业:绩和问题等信息;
!(三:。。)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法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向社》。会通报?。的与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关》的信息;
(四)】由企业自《行申报并经其—信用信息《主管:部门核实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五)媒—体公开披《露,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六)其他《社会渠道反映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以下分别《简称为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第七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按,下列规定《认定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文】件;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的,通报批评文件及【其他查证属》实的材料;
(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中列】明的:行为与事实;
(四!)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 ?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基础积分均—为80分有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情!形时依据记》。分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第九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记: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企业良好行为—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核实?相关依?据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记分
(二)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以下的适用!简,。易程序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发现该行为】后及:时,进行记?分并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三)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及以上—或,因扣分信用评价【等级:降级时适用》。一般程序即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增加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并—。决定是否记分审核认!。。为应当?记分的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第十条《 , 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具体?记,分期限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执行;记分期【。限届满该项记分系统!自动清零
》第十一条 企业】信用等级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积分100分及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
(二)!企业积分65—分及以上不足100!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尚可;
(》三)企?业积:分不足65分—的为C级表示—信,用较差
第十—二条 重大失信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2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2》年,
(二)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或!。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减3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5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第【三章 《信用信息的变更与】申诉
第十三条【 企业良好行为的!认定依?据被撤销或》不良:行,。为认定依据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或其它原》因被变更、撤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变更或撤《销原:。行为:。。记录和记《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原被记—分企业
第十四【条 ?企业对信用》记分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受》。理单位应《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发现?。原信用记分确有错】误的:应及时纠正、—撤销或变《更并将?复核结论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单位
第四章 !信用信息的保存与】运用
第十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录入:数据库后《将永久保存需要【对原录入信息—进行变更的可录入变!更的相关事》项但:不得删除原有信息以!保持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对诚信企】业进:行激励,对不诚信企!业进:行惩:戒
(一)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1、向业主优先!推荐A级企业—参加:工程投标;
2、】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二)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三)?。。对C级?。企业实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红牌—警告制度及以—下信用惩戒》机制:。
1、在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时?重点审查;》。
2、?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3、!定期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4、不准【。。予参加本市》园,林绿化行业评优活动!;
5、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通报其】信用:记分详情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后原信用—记分继续有效—期限:按2015》年12?月30?日,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印发的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如有》。其他规定或办—法公布实施本办法自!。动废止
《
附件1.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2.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3?.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附件1】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
:
序—号
行为类别!
企业良【好行为
》
加分分值—
?
,有效期(月》)
备注
!
》1
:
综合表—彰,
国》
家:
级:
国》务院表彰
—。。
25
】36
—国家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5分
【
:
2
】
,住建部通报表彰
!
20《
:
36
【
?
,3
:
国《家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
1:5,
?
2:4
】4
》国家: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
,
15
】24
】
5
?
省
【级
?
省政府表彰
!。
2?0
18
】
省《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0分
《
?
6
省住!建厅通?报表彰
1】5
18
!
7
】
省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1—0
?
18
—
8—
,
省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10
】
18
—
《
9
《
市
—级
市政【府通:报表彰?
15
!
12
市】级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5分
!。
1?0
:
:
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1!。0
:
12
】
11
【
市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5
—
1《2,
》
12
【
市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
5
—1,。2
《。
13
!
县:
(市)《
区
—。县(市?)区政府通》报表:彰
10
】
12
【。
县(市)—区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0分
【。
14—
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5
】
,
1:2
:
—1,5
:
?县,。(市)区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
:2
1—2
:
16】
《项目获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
,
25
】
,3,6
《
!17
国家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20
!
24
【
:
,
18
!
:
全:国“A?。AA:”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1》5
?
24《
《
?
19
!
专利(与—工程建设《相关:),
国家发明】专利
—5
12
!
按获得专利【的项:目数加分
—。
20【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1
12【
?
?。
21
》
省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1—5
1—8
》同一工程项目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则撤销《其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
?
22
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省级科技》示范:工程
》
5
1【8
》
》
23
!省优质工《程
?
1?0
18
】
—。。
:
2《4
:
省安全文明】工,地
6
【
,。
18《
【
2—5
:
?市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10
12
!
同一工—程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奖则撤销其市【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
26
!市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市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3
12
】
,
!
27
《
市优质工程】
,
4
】12
》
】
28
【。市安全?文明:工地:
?
2
?
1《2
:
】
29
【
智?慧工地(3》星)
《
5
》
12
】
《
?。
30
智】慧工地?(2星)
【
4
—12
!
31【
智慧工地】。(1星)
3!
《12
】
—32
《
:业绩考核
企!业严:格遵循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操作工《程,经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
—
10
1】2,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
》33
?
园林绿化【管养考核合格
】
5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
《。
34?
,
?。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所分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每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0万元
】2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3】5
》其他
及时响!应政府号召》在抢险救灾》、慈善?捐,助、:精准: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
《12
《
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该》。项,累计:不超过10分
【
》注企业同《一行为?或同:一项目受《到不同行业》、不同层级表彰的】其记分分值和有效期!按照:最高层级执行不重】。复记取;若奖项升级!后加分时同时撤销】。低一级奖项加分
】 ,
附件2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
序号【
行为类别
!。
企业》不良行为
】扣分分值《
有效期(月!)
?
备注《
:
:
1
】投标管理
—
,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0
24
!
?
:。
2【
?
投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
【5
6
!
?
3【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
现《场,因质量安全问题被】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停工?
10
!
12
】
《
4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整改
【10
1【。2
《
—。
5
【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违反行》业技术规范标准造】成不良影响》
?。
10
》。
,
12
》
:
?
》。6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责任事《故的
2【0
24
!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
【
7
》
,
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
5《0
: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
《
,
8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30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
9
!
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
!
10
—
12
】
,
】1,0
未按要求!设置围挡、》公示标牌因施—工造成工地扬—尘、噪音扰》民、车辆带泥—土污染路面》。等不文明施工行为
!
5
【
6
【
1】1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
5
》
6
—
—。
,
12
—
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质量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
5《
6》。
?
,
】13
无故】停工累计达30【天以上
—
10
《
2《4
!。
?
14
其】它管:理
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
10
】
,24
【
》
15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
1《0
12
!
】
16《
施工养护】期,及保修期内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
1?0
12
!
!
17
日】常养护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
10
【
1:2
《
】。
18?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的验收或验收文!件,未签字?确认或者《由他人代签字
】
5
【。6
》
】1,。9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
5
《
:
6
!
》20
?
,
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的未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的:
:
5
6
!
!
21
—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
!6
:
】
2《2
?
申?请分部工程验—收时未同步上—报,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
?
5:
6
【
?
《。
23
【
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
《3
:
?6
—。
:
,
,
24》
,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关,键岗位不《到岗:履责:或,与登记情《况不符且《未办理变更手续
!
1
》
6
—
每人每次》扣1分每人》每,月累计不《。超过:。3分:
25!
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如群体性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堵】塞城:市,道,路等)
》
30
】36
?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2】6,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者工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2
【
2《4
》 ,
2】7,
?
,。因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直【接服务于工程的相】关合同义务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裁定)履行的
【。
10
】
,12:
!
28
—
被检》查单位拒绝》或隐瞒给《监督:。人员提供《有关工程文件和资料!
10
】
12
【
》。
《29
—。拒绝监?督人员?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10
1【2,
【
3—0
对监督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拒绝整》改或整改《期满复查仍不合格
!
10
—
:
12
—。
,
》
31
—
受到住建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20】
24—
:
《
—32
?
受到湖北省住!建厅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15—
18
【
】
:
33
》
受到《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10
12!
《
3!4
受到【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5
6
】
!。
被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园—林绿化行业学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10
—
12》
,
:
】注以上?行为描述《中所列的行》为同时受到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其记分分值—和记分期《限按最高的》记取
附件3】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宜!市园林?扣分通知〔 〕!( )号
】
! ? : 》 , — 《:
你单位 — ? ! : : 】 : ! 【 《
《 【 : 违反了 ! ? — : 《 : 【 !。 ,
【 :。 规】定依据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第( )!项的规定现决定给】予你单?。位扣 《 分
《 若对》本通:知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宜—昌市住建委政—策法规科提出书面申!诉
— — ! , ! ! 年》 月》 : :日
﹉﹉﹉﹉﹉!﹉,。﹉﹉﹉﹉﹉﹉—﹉﹉﹉﹉﹉﹉—﹉﹉﹉﹉﹉﹉﹉﹉】﹉﹉﹉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 — 单位 】 !
—职务 《。。 — ? 身份证—号 《 !。 》 !
签收日期》 年【 月 【 日
《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执行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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