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行《为增强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社—会信: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和—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园林绿?化活动的工程企业的!信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信,用信息包含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变更情况】包括变更事项、变更!时间等
(三)【良好行为包括企业】和工程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和考核》合格的行为
—(四)不良行为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以及本市—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五)信用等级!由诚信管理系统根】据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影响《或,危害程?度所记录的相应【。分值而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
第四《条 ?在宜昌市城》区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和管养—的本地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外地来宜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均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 信用—。。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第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方,式采:集
(一)》基本情况和变更情况!由企业?录入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
(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掌握?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工程业绩!和,问题等信息;
(】。。。三)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法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向社:会,通报的与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关的信】。息;
?(,四)由企业自—行申报?并经其信用信息【主管部门核实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五)?媒体公?开披露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六)其他社》。。会渠道反映》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以下分别】简称:为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第七条 !。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按下列规】定认定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文件;《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的通报批评文件】及其他查证属实【的材:料,;
(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中列明?的行为与事》实,。;
(四)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 ,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基—础积分均《为80?分有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情—形时依?。据,记分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第】九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记,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企,业良好行为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核【实,相关依据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记分
(二)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以下的适】用简易程《序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发?现该行为后及时进行!。。记分并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三,)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及?以上或因《扣分信用评》价等级降级时适用】一般程序即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增加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并决定是否记分审!核认为?。应,当记:分的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第十条 ! 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具体记【分期限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执?行;记?分期限届满》该,项记:分系统自《动清零
第十一条 ! 企业信用》等级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积分1!00分及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
!(二)企业积分6】5分及以上》不足:100?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尚可;
(】三)企业积分不足6!。5分的为C》级表示信用较差【
第十二条 重】大失信?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2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2年
(!二)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或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减3《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5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第三章! 信用《信息的?变更与?申诉
第十三条 !企业良好行为—的认定依据》被撤销或不良—行为认?定依据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或其—它原因被变更、撤】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变】更或:撤销原行为记录【。和记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原被:记分企业《
第:十四条 》企业对信用记分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受理单位应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发现:。原信用记《分,确有错误的应及【时,纠正、撤销或—变更并?将复核结论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单位
】。第四章? :信用信?息的保存与》运用
第十》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录《入数据库后将永【久保存需《要对原?录入信?息进行变更的可录】入变更的相关—事项但不得删—除原:有信息以保持—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对诚信企业进【。行激励,对不诚信】企业进行惩》戒
(一)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1、向业》主优先?推荐A级企》业参:加工程投标;
2】、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二)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三)对?C级企?业实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红牌警告制【度及以下《信用惩戒机制
1、!在,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时重《点审:查;
?2、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3、定《期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4、不准予【。。参加本市园林绿化行!。业评优?活动;
5、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通报—其信用?。记分详?情
:第五章 附 】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后原信《用记分继续有—效期限按20—15年?12月30日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印,发的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如有其】他规定或办法公布】实施本办《法自动废止
—
附件1.—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2.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3《.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
附件1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
:
序号
】
?行为类别《
企业—良好行为
【
加分分值》
,
有效期(月)!
备注
】
?
1
《。。
综合表彰【
?
国
家
级
【
国《。务院表彰
》
25
【
36《
国》家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5分
!
?
2
》
住建部通报表!彰
20
!
3?6
】3
《
国家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
,
,
15
24!
》
4
《
国家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
15《
24
】
《
5
省
】
级
》。
省政府表彰【
?
20
18!
《省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0】分
?
6
!
省住?。建厅:通报表彰
—
,
,1,5
?
18
》
?
7
》
省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1】0
:
18
】
《8
《
省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
10
《
,
18
】
9
】市
级
【
:市,政,府通报表彰
【
:15
—12
?
市级》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5分《
《
?10
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
1《0
12
】
,
11
】
市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5
!12
】
12
市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5
:
12
【
,
13
!
县
?(市)
区
【
县(市》)区政府通》报表彰
10!。
12—。
?
县(市)区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0分
】。
14
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5
!
,12
】
15
》
县(市)区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
?2
12【
《。
1《6
?
,。
项目获《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
】
25
】
,36:
》。
?
《。17
?
国家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
20
!24:
【
:
18
—。
,
全国“AAA】。”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
15
2】4
:。
《
【19
—专利(与《工程建设相》关)
—国家发?明专:利
?。
5
》。
12
【
,按获得专利的—项目数加《分
【
2:0
: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1】
1》2
》。
?21
—省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
1:。5
18
!
,
同:一工程项目》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则撤销其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
,
:。
22
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省级科技示范工程】
5》
18—
—。
?
?23
省优】。质工程
1】0
《
1:8
【
:。
24
!
,省安全文明工地【
6
—
:
18
《
,
,
》。
?
2:5
?
市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10
】
,
12
【同一工程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奖则撤销其—市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
—26:
市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市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
3
?
,
12
—
—
,
27
!市,优质工程
【
4
《
1?2
:
】。
?28
《
市?安全文明工》地
2
!
12
—
,
】29
《
:智,慧工:。地(3星)
【
5
》
,
,12
【
30!
智》慧工地(2》星)
?
?4,
1》2
》
—
,
31
》
:智慧工地(1星)
!
3
—
:1,2
?
【
32
】
业绩考核
—
?企业严格《遵循: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操作工程经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
《
,
1:0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
33
!。
,。园林绿化《管养考核合格
!
5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
34
!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所分】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每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0《万元
》
2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35!
其》他
《
及时响应政府【号召在抢险救—灾、慈善捐助—、精准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
5
《
12
【
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该:项累计不超过10分!
—注企:业同一行为或同【一,项目受到不同行业】。、不同层级表彰的】其记分分《值和有效《期按照最高》层级执行不重复记取!。;若奖项升》级后:加分时?同时:。。撤销低一级奖项加分!
?
附件2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
!序号
行为类!别
:
企业不良【。行为
》
扣分分值
—
:
有效期《(月)
备注!
【1
:
:
投标管《理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0
?
,
24
—
】
2
投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
5
!
6
《
】
3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
现场因质量安全问!题被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停工
!
,
10
》
12
【
?
4
!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整改—
10
!
12
【
《
,
5
【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违反行—业技术规范》标,准造成?不良影响《
?。
10?
12
【
》
6
】
,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责!任事:故的
?。
20
】
24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
!
7
!
,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50
!
: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
》
—。。8
: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
:
30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
9【。
《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
【
10
【1,2
】
:
10》
,
未按要求设置!。围挡、公示标牌因】施工造成工》地扬尘?、噪:音扰民、车辆带泥】土污:染,路面等不文明施工行!为
5
】。
6
【
:
1【1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
5
—6
—
12!
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质量》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
?
6
】
》
,13:
,
无故停工累计!达30天以上
【
10
!24
【
:。。
?
14
—
其它管理
】。。
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
10《
24
】
》
:
:
15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10【
:
,
12
】
《
?16
施工】养护:期及保修期内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10—
《12
》
!17
?
日常养护【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
,
10
1!2
!
18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的验收或】验收:文件未签字确认或】者由:他人代签字
!5
6
】
,
!19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
5
?
6
】
【
20?
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的?未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的
5
】
6
【
—
21
【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
5
【
6:
【
?
22
》
申请分部工】程验收时未》同步上?报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
5
【。
6《
:
:
:
《
2?3
》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
3【
,
6
!
24!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关《键岗位不到岗履【。责或与?登记:情况不符且未办【理变更手续
—。
:
1
—6
每人【每次扣1分每人每】月累计不超》过3分
》
《
2:5
?。
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如群《体性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堵塞城市】道路等)
—
:。30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
2》6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者【工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
12
—
:
24
【。
】27
《
因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直接服】务于工程的相关合同!义务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裁定)!履行的
—
10
1】2
?
《
2【8
被检查单!位拒绝或隐瞒给监】督人员?提供有关工程文【件和资料
1!0
12
!
》。
2—。9
拒绝监督!人员: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10
1【2,
!。
30》
对监督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拒》绝整改或整改期满复!查,。仍不合格
】10
?
12
】
【
:31
受到住!建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20
2】4
【
32】
,
受到湖—北省:住建厅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15?
18—
?
】
33
受】到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1?0
《
12
【
】34
受到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5!
6
—。
:
—
被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园林】绿化行业学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10
】12:
》
注以】上行为?描述中所列》的行为同时》受到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其《记分分值和记分【期限按最高的—记取
《
附件?。3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宜市园林!。扣分通知〔 【 〕( )—号
】
— — 【 《。 :
你—单位 》 : , ! — 】 【 ? 】
》 【 违反了 】 — — — , — —
— ! ? 规定依据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第(? )项的规定【。现,决定给予《你单位扣 【分
》 若:对本通知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宜《昌,市住:建,。委,政策法规《。科,提出书面申诉
】
,
: 【。 》 ,。 !。。。 》 》 ? 年 】。月 《 日:
﹉﹉》。﹉﹉:﹉﹉﹉﹉﹉﹉﹉【﹉﹉:﹉﹉﹉﹉﹉》﹉﹉﹉﹉﹉﹉﹉【﹉﹉﹉﹉《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 】 》单位 】 【
职务 !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签收日期 ! 年 》 月 日】
: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执》。行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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