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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行为【增强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社》会信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和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园林绿化【活动的工程企—业的信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信用:信息包含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变更情况包括变更!事项、?变更时?间等 ?(三)良好行为包】括企:。业和工程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和考【核合格的《行为 (四)不良】行为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以及本》市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五)信用等级!由,诚,信管理?系统根据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影响或!危,害程:。。度所记录的相应分值!而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 ,第,。四条  在宜—昌市城区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和管》养的本地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外地来宜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均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  信用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第五条》 ,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方式采】集 (一)基本情】况和变更情》况由:企业录入《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 (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掌,握,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工:程业:绩和问题等信息; !(三:。。)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法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向社》。会通报?。的与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关》的信息; (四)】由企业自《行申报并经其—信用信息《主管:部门核实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五)媒—体公开披《露,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六)其他《社会渠道反映并经核!实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以下分别《简称为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第七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按,下列规定《认定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表彰奖励文】件;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园林绿化》。行业:学会:的,通报批评文件及【其他查证属》实的材料; (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中列】明的:行为与事实; (四!)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 ?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基础积分均—为80分有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情!形时依据记》。分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第九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记: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企业良好行为—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核实?相关依?据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记分 (二)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以下的适用!简,。易程序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发现该行为】后及:时,进行记?分并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三)企业不良!行为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记,分,。10分及以上—或,因扣分信用评价【等级:降级时适用》。一般程序即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增加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并—。决定是否记分审核认!。。为应当?记分的在记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记分企业—送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第十条《 , 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具体?记,分期限按《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执行;记分期【。限届满该项记分系统!自动清零 》第十一条  企业】信用等级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积分100分及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 (二)!企业积分65—分及以上不足100!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尚可; (》三)企?业积:分不足65分—的为C级表示—信,用较差 第十—二条  重大失信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2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2》年, (二)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或!。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减3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扣减50分》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记】分,期限为3年 第【三章  《信用信息的变更与】申诉 第十三条【  企业良好行为的!认定依?据被撤销或》不良:行,。为认定依据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或其它原》因被变更、撤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变更或撤《销原:。行为:。。记录和记《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原被记—分企业 第十四【条  ?企业对信用》记分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受》。理单位应《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发现?。原信用记分确有错】误的:应及时纠正、—撤销或变《更并将?复核结论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单位 第四章  !信用信息的保存与】运用 第十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录入:数据库后《将永久保存需要【对原录入信息—进行变更的可录入变!更的相关事》项但:不得删除原有信息以!保持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对诚信企】业进:行激励,对不诚信企!业进:行惩:戒 (一)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1、向业主优先!推荐A级企业—参加:工程投标; 2、】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二)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三)?。。对C级?。企业实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红牌—警告制度及以—下信用惩戒》机制:。 1、在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时?重点审查;》。 2、?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3、!定期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4、不准【。。予参加本市》园,林绿化行业评优活动!; 5、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通报其】信用:记分详情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后原信用—记分继续有效—期限:按2015》年12?月30?日,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印发的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如有》。其他规定或办—法公布实施本办法自!。动废止 《  附件1.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2.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3?.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附件1】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 : 序—号 行为类别! 企业良【好行为 》 加分分值— ? ,有效期(月》) 备注 ! 》1 : 综合表—彰, 国》 家: 级: 国》务院表彰 —。。 25 】36 —国家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5分 【 : 2 】 ,住建部通报表彰 ! 20《 : 36 【 ? ,3 : 国《家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 1:5, ? 2:4 】4 》国家: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 , 15 】24 】 5 ? 省   【级 ? 省政府表彰 !。 2?0 18 】 省《级表彰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2:0分 《 ? 6 省住!建厅通?报表彰 1】5 18 ! 7 】 省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1—0 ? 18 — 8— , 省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10 】 18 — 《 9 《 市   —级 市政【府通:报表彰? 15 ! 12 市】级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5分 !。 1?0 : : 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1!。0 : 12 】 11 【 市级园—林绿化行《业学会通报表彰【 5 — 1《2, 》 12 【 市级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 5 —1,。2 《。 13 ! 县: (市)《 区 —。县(市?)区政府通》报表:彰 10 】 12 【。 县(市)—区表彰(扬)—加分同一时间—累计不?超,过10分 【。 14— 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5 】 , 1:2 : —1,5 : ?县,。(市)区其他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 :2 1—2 : 16】 《项目获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 , 25 】 ,3,6 《   !17 国家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20 ! 24 【  : , 18 ! : 全:国“A?。AA:”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1》5 ? 24《 《  ? 19 ! 专利(与—工程建设《相关:), 国家发明】专利 —5 12 ! 按获得专利【的项:目数加分 —。 20【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1 12【 ? ?。 21 》 省级《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1—5 1—8 》同一工程项目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则撤销《其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 ? 22 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省级科技》示范:工程 》 5 1【8 》  》 23 !省优质工《程 ? 1?0 18 】   —。。 : 2《4 : 省安全文明】工,地 6 【 ,。 18《   【 2—5 : ?市安全、质量—观,摩示范工程 !10 12 ! 同一工—程获安全、质量观】摩工:程奖则撤销其市【安全文明工地奖【。加分 — 26 !市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市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专业奖?项 》3 12 】 ,   ! 27 《 市优质工程】 , 4 】12 》   】 28 【。市安全?文明:工地: ? 2 ? 1《2 :   】 29 【 智?慧工地(3》星) 《 5 》 12 】  《 ?。 30 智】慧工地?(2星) 【 4 —12   ! 31【 智慧工地】。(1星) 3! 《12   】 —32 《 :业绩考核 企!业严:格遵循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操作工《程,经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 — 10 1】2,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 》33 ? 园林绿化【管养考核合格 】 5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 《。 34? , ?。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所分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每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0万元 】2 》12 ? 同一》时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3】5 》其他 及时响!应政府号召》在抢险救灾》、慈善?捐,助、:精准: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 《12 《 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该》。项,累计:不超过10分 【 》注企业同《一行为?或同:一项目受《到不同行业》、不同层级表彰的】其记分分值和有效期!按照:最高层级执行不重】。复记取;若奖项升级!后加分时同时撤销】。低一级奖项加分 】 , 附件2 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 序号【 行为类别 !。 企业》不良行为 】扣分分值《 有效期(月!) ? 备注《 : : 1 】投标管理 — ,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0 24 ! ?  :。 2【 ? 投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 【5 6 !   ? 3【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 现《场,因质量安全问题被】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停工? 10 ! 12  】 《 4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整改 【10 1【。2 《   —。 5 【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违反行》业技术规范标准造】成不良影响》 ?。 10 》。 , 12 》 :  ? 》。6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责任事《故的 2【0 24 !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5分的降为6】5,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5分的据实!记分 【 7 》 , 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 5《0 :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5!。0分的降为50【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50分?。的据实记分》 《 , 8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30 36】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 9 ! 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 ! 10 — 12 】 ,  】1,0 未按要求!设置围挡、》公示标牌因施—工造成工地扬—尘、噪音扰》民、车辆带泥—土污染路面》。等不文明施工行为 ! 5 【 6  【 1】1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 5 》 6 —  —。 , 12 — 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质量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 5《 6》。 ? ,  】13 无故】停工累计达30【天以上 — 10 《 2《4   !。 ? 14 其】它管:理 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 10 】 ,24  【 》 15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 1《0 12 !   】 16《 施工养护】期,及保修期内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 1?0 12 !   ! 17 日】常养护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养—护和保修 — 10 【 1:2 《   】。 18?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的验收或验收文!件,未签字?确认或者《由他人代签字 】 5 【。6 》  】1,。9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 5 《 : 6   ! 》20 ? , 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的未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的: : 5 6 !   ! 21 —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 !6 :   】 2《2 ? 申?请分部工程验—收时未同步上—报,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 ? 5: 6 【  ? 《。 23 【 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 《3 : ?6  —。 : , , 24》 ,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关,键岗位不《到岗:履责:或,与登记情《况不符且《未办理变更手续 ! 1 》 6 — 每人每次》扣1分每人》每,月累计不《。超过:。3分: 25! 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如群体性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堵】塞城:市,道,路等) 》 30 】36 ? ?扣分:以后积分超过6【4分的降为》64分;扣分—以后积分低》于64分的据实记分! 2】6,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者工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2 【 2《4 》 , 2】7, ? ,。因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直【接服务于工程的相】关合同义务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裁定)履行的 【。 10 】 ,12:   ! 28 — 被检》查单位拒绝》或隐瞒给《监督:。人员提供《有关工程文件和资料! 10 】 12 【   》。 《29 —。拒绝监?督人员?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10 1【2,   【 3—0 对监督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拒绝整》改或整改《期满复查仍不合格 ! 10 — : 12 —。 ,  》 31 — 受到住建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20】 24— :   《 —32 ? 受到湖北省住!建厅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15— 18 【   】 : 33 》 受到《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10 12! 《  3!4 受到【县(市?。、区)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 :5 6 】   !。 被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园—林绿化行业学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10 — 12》 , :   】注以上?行为描述《中所列的行》为同时受到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其记分分值—和记分期《限按最高的》记取 附件3】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宜!市园林?扣分通知〔   〕!(  )号   】         !   ?  :     》 ,      —    《: 你单位 —   ?         !  :  :        】  :         !       【    《    《       【  : 违反了     !   ?      —  :    《  :       【         !。 ,       【  :。       规】定依据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第(  )!项的规定现决定给】予你单?。位扣  《 分  《   若对》本通:知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宜—昌市住建委政—策法规科提出书面申!诉     —      —         ! ,         !         !    年》    月》  :  :日   ﹉﹉﹉﹉﹉!﹉,。﹉﹉﹉﹉﹉﹉—﹉﹉﹉﹉﹉﹉—﹉﹉﹉﹉﹉﹉﹉﹉】﹉﹉﹉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      —   单位   】         !      —职务  《。。      —   ?   身份证—号   《         !。     》         ! 签收日期》      年【    月  【  日 《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执行单位—留存: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