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