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充、【。放电
?
》4.2.1》 蓄电池组—。安装完毕后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充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组及:。其连接条《的连接情《况
《
《 2 》 ,充电前应检查并记】录单体?蓄电池的初始端【电压和整组》电压
!。 3 》。 充:。电期间充《电电源应《可靠不得断电
【
— , 4 《 充电期间》环境温度应为5【℃~35《℃蓄电池表面温度不!应,高于45℃
!
5 !充电过?程中室?内不得有明火;通风!应良好
—
4.2.【2 蓄电池—组安装完毕投运前】。应,进,行完全充电并应进】行开路电压测试和容!量测试
—
4《.,2.3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视:为完全?充电
! 1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5℃~35》℃条件下以(2.】40V±0.01v!)/单体的恒定电】压、充电电流不【。大于2.5》。I10 (A)充电!至电流值《5h稳?定不:。变时
?
【 2? 充?电后期充电电流小于!0.0?05C?10(A)时
】
【 3 《。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完全充【电要:求时
《
4.2.】4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组—开路静置24h后应!分别测量《和,记录每只蓄电池的开!路电压测量点—应在端子处开路电压!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差值不得超过表【。4.:。2.4的规定
】
表4.2.!4 开路电压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差值
】
4.2!.5 蓄电池容量!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5《℃~35℃的条件下!应完全充电然后【。应,静放:1h~?24h当蓄电池【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应进行1】0h率容量放—电测试?应以0.1C—10:(A)恒定电流放】电,到其中一个蓄电【池电:压为1.80V时终!止放电并应》记录放电期间蓄电】池的表面温》度t及放电持续【时间T
! 2 —。 放:电期间应每隔一个】小时测量并记录单体!蓄电池?的端电压、》表面温度及整组【蓄电池的端》电压在?放电:末期应随《时测量
》
【 3 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的波》动允许范《围为规定《值的±1%
】
,
》 4 ? ,实测:容Ct(《。A,。·h)应用放电电】流,I(:A)乘?以,放电持续时间—T(h?)计算
《
《
》5 当放电期间蓄!电池:的表面温度不为25!℃可按下式将实测】放电:容量折算成25℃基!准温度?时的容量
》。
?
》。
?。式中t放电开始时】蓄电池的表面温度】。(℃);
—
,
— C《t当蓄?电池的表《面温度为t℃—时实际测得的容【量,。(,A·h)《。;
》
C!2,5换算成基准温度】(25℃)》时的容量(》A·:h);
【。
,
0】.00610h率】。放电的容量温度【系数
《
】6 放电结束后】蓄电:池应尽快《进行完?全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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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0h率容量】测,试第一次循》环不应低于0.9】5C1?0,在,第三次循环内应达到!1.:0,C10容量测试循环!达到1.0C10】可停止容量测—试
4】.2.6 》 蓄电池《组的开?路电压和1》0h:率容量测试》。有一项数据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此组蓄电池应为【不合:格
4】.2.?7 在整个充、】放电期间应按—。规定时间《记录每个蓄电池的】电压、表面温度【和环境?温度及整组蓄电【池的电压、电流并应!绘制整组充、放【电特性曲线
!
4.2.—8 蓄电池充好电!后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使【。用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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