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襄阳—市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行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襄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及跨县(市【),。。区,域,规划、下辖》县(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具体组织编制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
第四条— 跨县(市)区域】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条 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周边重点(!乡)镇(尹集—乡、卧龙镇、欧【。庙镇、牛首》。镇、太平《店镇、伙牌镇、双】沟镇、东津镇—、峪山镇《下同)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襄州区《所辖一般镇(石桥镇!、龙:王镇、黄集》镇、古驿镇、朱集】镇、程?河,镇、:张家集镇、黄龙【镇下同)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按?。。程序:报襄州区人民政【府审批
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襄阳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配合省住《建厅:组织审查《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谷城县、《保康县、南漳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襄阳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 》分区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 对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落】实、对有关专业【。规划进行《。综合平衡、》对重大建设项目和实!施时序进《行综合统筹的专项】规划(?综合交通、公共停】车场、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城市?色彩、地下空间【。、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等)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各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专业性专项规划】(给水、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防洪排涝【、绿地系统》、,环境卫生、商业网】点、加油加》。气站、菜《。市场、?养老设施、消防、】充电设施、医疗【卫生、中小学、文化!体,。育等)由《各专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各城区(开发—。区)乡村建设规【划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已明确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及审批主体的—按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八》条 单独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的区段城】市设计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九条 】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周边《。重点(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襄州!区所辖一般》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按】程序报?襄州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 》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城区—(开发?区)规划《分局:审查后报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襄阳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建设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执行: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第十一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确需修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
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拟:修,编,专项:规划的?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修编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修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地区”是—。指城市中心地区(】万达商圈、沃尔玛】商圈:等)、体现城市【历史风貌《的地区?(古城、陈老巷等】)、综合性》新城区?(东津CBD等)】、重要城市街—道(东西轴线、长虹!路等)、临山滨【。水区、交通枢—纽地区?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区域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