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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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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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