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区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非住!。宅的: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住宅《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 第五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市区》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指》导监督
—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 财政、审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工作
》业主委员《会负责维修部位的】核实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组织:表,。决,、使用监督》及续筹方案的拟定】。和实施?工作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章【 ,交存及续筹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 ,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第七条】 住宅及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的交存标准》为市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
《。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适时调整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并予公布—
第八条— 商:品住宅、非住—宅的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时间—和方式由购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
】。 , ,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初始】登记时?未,出售:的房屋由开发建设】单位作?。为业:主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售《出后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移过》。户手续
第【九条 购房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
第—十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专》户管理银行代收的】代收人应当向交存】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票据
第】十一条 业》主,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交存】。额30%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的【续筹方案及》时续交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的标!准和:方,案由业?主委员会拟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后由业主委—员会具体实施—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续筹办法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决定续【筹,金额按照不低—。于首次?交存标准确》定必须继续交存到】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记入】业,主明细?帐户
《。。 第十?二条 已《经,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但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应【主动补交业主补交金!额应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比例交存
第!三章 专户管理【
?第十三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与《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合!同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委托专户管理银行!办理:维修资金交存—、,结算等手《。续并向社会公布
】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按?幢、单元、户—设置明细账目
【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或者业主大会虽!已成立但未要求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银行专户进!行代管?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要—求,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并《同时: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的【选定:;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账目管理【办,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主任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责任人【的决议;
(】四,)应急维修授权协议!书,;
《(,五,)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由:业主大会确》定的: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通过关于上【述,。事项的决《议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到选定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业主大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通过划转决!。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手续并提交】业主大?会,。关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事项的?决议及专《户管理银行开户【证明:
申《。请材料齐全的—。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告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将有关账目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七条 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业主》委员:会应当与开户银【行,、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签订发生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紧急情况时同】意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组织代修!并从维修工程涉【及的: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相应】。费用的授权协—议书
?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通【过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用于】支付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能支付—到,约定的施《工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账户中】;用于?支付评估《、监:理等费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能支付到《约定的评估、监【理单位?账户中
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变更开户【银行确需变更—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决!定注:销原:。。银行专户开立新专户!。并报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要求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名单:和金额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业主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交存
第二十!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的账目管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或】未划转至《业主委员会》的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并: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
: 第:二,十一条 业主转让房!屋时应当《结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节余的应当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过户未结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房屋因征收或—者其他原《。因灭失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将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业主
第四章 使! 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程序规范、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 ,业主不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第,二,十三条 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一)—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
(二】)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
】 ,(三)?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者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
】。 (四)《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者脱:落或者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者霉变;
【。 (五《)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
(六!)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
(七—)公:共区域门窗或者窗纱!。破损:;
(》八)住?宅共用部位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一)电!梯,。主要部件需要维修或!者更:换;
(—。二)避雷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三)【监,控设施、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
(!四)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者其】他,设备损?坏;
(五)】。。水箱、泵房等二次】供,水设施损坏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但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除外;
—(六)住宅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 , 第:二十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主!交,存的物业服务费中】支出的;
(二!)物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的;
?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由有关单位依法承】担,的;
(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人为—损坏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的
》。 :第二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出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方案!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使用】方案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相关业主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维修和更新及改造】部位、计划》费用、涉及户—数及分摊、维修资】。金交:存余额、施》工组织等内容
】 (二)组织业主讨!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组织【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业主!对使用方案进行表】。决表决前应将使用】方案在维修物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列?支,范围内?物业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参与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同,意后:。向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申报
!。 (?三)方案审核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表决?通过后的使用方案、!使用方?案的公?示证明材料、表【决,意见的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使用条件的—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拨付维修资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按工程预算—额的50%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四)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按照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
【(五)工程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持下列】。材,料向: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申请拨付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的余额:
【 1.业《主通过后《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2.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内业—。主分摊清册;
】 3.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证:明;:
4《.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决算证!明;
《 ,5.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的发【票;
6—. 其他相关材料
! (六《),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受【。理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告知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告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划拨维修—费,用余额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拨维】。修费用余额的通知】
维《修,资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七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方案;
》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业主委员【会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使用方案及预!算等有关材》料报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
(四)业!主委:员会按照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备案】的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并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 (五)工程竣工!后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维修费】用决算情况
— 第二《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下列《规定表决和》分摊
《 (一)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表决和分摊
!。(二)属《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表决《和,分摊
(—三):属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表决《和分摊;属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表决和?分摊
(四)相!邻业主共有部位【的维修由相邻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表决和分摊
! ,维修、更新》改造方案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行表决其权利】人,表决不足三分之【二以上的可采—用异议表决方—式进行?意见征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应将维【修方:案在物业所在的小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有效公示期内持!反对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个人维【修资金分户》。账金额为《零也应分摊维修工程!费用: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向未】交存的业《主追交
—业主个人维》修资金分户账金【额不够?支付所分摊维修【工程费用《的差额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 第二?十,九条 凡《属必须进行招—投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预算进行【评估及对工程进行监!理的相关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条 ?维,修资金使用后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应将第二十—六条所列文件材料】。。立卷存档并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通知专户】管,理银行?按照分摊清册从【相关业主的》个,人维修?资金明细账中核减】
第《。三十一条 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下列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的
! (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根据业主】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经项目—。现场查勘、确认后】按危:。险紧急处置要—求拨付资金》具体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自行:组织维修也》可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抢修;》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
(【四)向相关业—主,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至,第(五)《项的规定办》。理,
前款所称紧急!情况包括
【。(一)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渗漏;
》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
? (三)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
(四)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
(五)—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
《 (六)排水设施】堵塞、爆裂;
】 (:七)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紧急—情况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向业主公》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管理等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 业主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等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 第三十三条 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和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向业主提供!查询:服务
《 第三十四条 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使?用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第八!条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套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 第三十《八,条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管,。理,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第四十条— 专户管《理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缴存人出【具维修资金缴—存凭证或者未—履行资金支出规【定程序而支出资金】的或者发现资金【支出违反本》办法规定而未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及时报!告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单方?取消与专户管理【银行的资金代管【。协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专户管理!银行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住宅《。小区:外与住宅楼结构不】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日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