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 本细则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及: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本细则?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循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业,主自治、契约自由】、行业自律、依【。法规范?的,原则:进行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物价、!民政:、住建、国土、规划!、园林?、城:管、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协?助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以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配】。合调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 依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 第六条 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 第七条 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受业主委托可以】依法享有业主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十)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六)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并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标准为
《。 :。(一)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准一个项《目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院落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 (二)》分期建设《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项目?其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 :(三)?已建成、共》用设施设备比较齐全!、相对?。集中的项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由?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确】定并予以公》告
?。 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 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开展活动
【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也》可以决定就近参加相!邻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但应当!征得相邻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同》意并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超过《。建筑:总面:积50%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六)物业管理【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七)其他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开!发,。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5!0%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或其指定的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 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成!员名单以《及筹备工作有关事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业,主对筹备工作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 ,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配合筹】备组开展工》作,筹备组应当》依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的规定开》展工作
《。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 (七?)依法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 ,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 (十)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确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决定前—款第(六《)项和?第(:七)项?规定的?事项以及处》分,共有物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采取书面委托—的形式约定由其推】选的业主代表以及委!托的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委托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明确【授权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
》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以及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情形?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同—时应:当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可以邀请其参加【会议
?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并存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 (六)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召开《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7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并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档案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 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可以向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其他委员【支付适当的报酬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中列支
》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支持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物业《配套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 所!有与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相关的活动—都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 第二十一》条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报批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充分考《虑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水电—气直供管网》、安全防范》、消防、绿化、环卫!、通信、有线—。电视等必要的—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做到住》宅小区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符合物业!使用的?基本条件
— ,第,二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协议约》定负责建设、—维修和养护各自直】。供终端用户的管网及!其设施设备用户房屋!内的相关《管网及其设》施设备的建设—。、维:修和养护《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实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直供》管网到户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并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注】。。明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具体位置
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没有规定的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房屋建筑《总面:积的2‰且最低不】得少:于60平方》米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其中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有,条件的也可以配【置相关居民》委员会驻点工—作用房?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由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依法属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除外
》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附赠或者《出租
? , 第二十五》条 旧住《宅小区的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如果经批准】。的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已作相关《要求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完?成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如果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没有:物业:配,套设:施建设要求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申报必要的【物业配套设施建【设经:有权批?准机关依法》批准:后组织实施
— :涉及旧住宅小区物业!配套设施建设或【者改水、改》电、改气等》改建项?目的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积极配合与支持;!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相关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
— , 旧:。住,宅小区位于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的其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可以与旧城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防止或?者减少重复建设
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手—续和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物业建筑总》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1,0日前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二十!七条 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 第二《十八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和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开—发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业主名册;
! (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五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
【第三十条 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可以由业主自行管理!也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管《理人:管理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从事物业管理的相应!资质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鼓【励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实?行规模?经营提供优质服务】政府扶?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另行制定
【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和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十四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依法处理
—。。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旧住宅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的应当按照【业,主,自治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模式】主要采?取下列三种物业管】理模式
—(一:。)专业管理》模式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通:过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专业管理;
】 (二)自行管理模!式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通过制定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的物业管—理规约以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进行物业自—。我管理;自然形成】。的单位自管住—宅,区也可以通过与【业主共同签订单位】物业服?。。务协议由住宅区所属!单位牵头负》责物业统一管—。理;
(三)】社区管理模式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签订社区物业服】务协议由相关居【民委:。员会牵头负责物【业统一?管理
第六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七《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 第三十八条 物】业交付使用后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权属登记用途使!用,物业: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经业主—大,会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第三十》九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 因建设《、维修或者养护物业!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业主临时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临时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建设、维修或者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的其】车位设置、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停车收【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车位《收益主要用于弥【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经费—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 第:四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 第四十二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以,及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5号令)《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维修和养】护由业?主负责业《主对专有《部分进行管理—、维修和养》护时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物业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相邻业》主,应当依?法,提供便利
第四!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第四十五—。条 :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三)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五)【堆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六【。)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九)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物】业服:务,收费
第四十】六条 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鄂价房服—〔2007〕1【07号)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其他住宅、】非住宅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具?体价格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物业交付使】用,前及以后《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特约服务收!费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四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未实际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出售后已交】付物业买受人—或者因?物业买受《人的原因未实际交】付的物业房》屋未:装修入住的空置【期,未超过?。一年的经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减半交纳;空】置,期超过一年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 第五十《条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标准的?封闭式共用》车库:和露天停《。车场(停《车位)由《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经【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按照】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 在优《。先保证业主停车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以设立】外,来临:时停车位对进入小】。区执:行任务、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车辆《及业主的搬家车【、送货车和临时停车!(15分钟内)不】得收取停车费
】 第五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端—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用户: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委托!单位可以向受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关的代?。收业务劳务》费但不得采取变相涨!价,的方式将上述费用】转嫁由终端用户【承担
第八》章 法?律责任与救济
【 第五十》二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
》 ,第五十三《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依法》不予支持《
: 第五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
第五十【五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相关资金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要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的依法不《予,支持:
第《。五十六?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业主!。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以及《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等单【位和:。个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五十》七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和解:;不能协商和—解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 第五十》八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等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规定【的依照相关责任条款!进行处理;》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关民事!方面协议约》定的依照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 :第六十条 》。本细则中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适:用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所!称其他管理人
!第六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3年》。7月3?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01〕—2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