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本细则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及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本细则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循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业主!。自治、契约自由、】行业自律、依—法规范的原》则进行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 公安?、工商、物》价、民政、住建、】国土、规《划、园林、》城管、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协助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以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配合调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 依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 第六条》 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 第七条 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受业》主委托可以依法【享有业主《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十?)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 第八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并《。。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标准为
】 (一)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准一个项》目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院落》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二】)分期建设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项目【其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已!建成:、共用设施》设,备比较齐《全、相?对集中?的项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由》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确定并予】。。以公告
》 ,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开展活动
】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也可以决定》。就,近参加相邻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但应当征!得相邻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同】意并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超过:建筑总?面积:50%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六)物?业,管理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 (七)其他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开?发,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5:0%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或其指定—的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 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成员名单以【及筹:备工:作有关?事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业主对筹备工作!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 , 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配合筹备组开—展工作筹备组应当】依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的规定开—展工作
》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依法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确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 :决定前款《第(六)《项和第(七》)项规定的事项以】及处分共《有物: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 业主可》以采取书面委—托的形式约定由其推!选的业主代表以及委!托的: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委托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明确授权
】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以及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情形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同时应《。当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可?以邀请其参加会议
!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并存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 (?六)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召开】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7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并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档案!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 ,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可以】向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其他委员—支付适当的》。报酬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中《列支
?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支持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物业《配套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 所有与—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相关的活》动都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 第二十一—条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报【批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充分考虑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水电气!。直供管?网、安全防范、消】。防、绿化《、环卫、通》信、有线《电视等必要》的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做到住宅小】区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符合物《业,使用:的,基本条?件
第二—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协议《约定负?责建设、维修—和养护各自》直供终端《用户的管网》及其设施设》备用户房屋内的【相关管网及》。其设施设《。备的建设、维—修和养护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实,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直供!管,网到户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并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注明《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具】体位置?
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没有规定的—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房屋建—筑总:面积的2《‰且最低不得少于6!0平方?米,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其?中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有条件的也可以配置!相关居民委员会驻点!。工作用房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由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 :第,二十四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依法属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除外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附赠或者出租
!第二:。十,五,条 :旧住宅小区的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如【果经批准《。的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已作—。相关要?。求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完《成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如果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没》。有物业配套设施建】设要求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申报》。必要的物业配—套设:施建设经有》。权批准机关依法批准!后组织实施
— 涉及旧住宅小区!物业配套设施建【设或者改水、改电、!改气等改建项目的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积—极配:合与:支,持;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相关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
旧】住宅小区位于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的其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可以与《旧城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防止或者【减,少重复建设
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 第二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手续和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物?业建筑总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10日前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二十七】条 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二》十八: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和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开发》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业主名册》。;
? (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五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
【 第三十》条 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可以由业主自行【管理也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管理人管《理,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从【。事物业?管理的相应》资质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鼓励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实行?。规模经营提》供优:质服务?政府扶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和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 第三十四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第三十?六条 旧住宅—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的!应当按照业主自治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模式主要采取下】列三种物业》。管理模式
— (一?)专业管理模—式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通过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专业《管理;
—(二)自行管—理模式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通过制定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的物!业管理规约以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进行物业自我管理;!自然形成的》单位:自管住宅区也—可以通过与》业主共同签订—单位:物业服务协议由住宅!区所属?单位牵头负》责物业?统一管理《;
(三)社】区,管理模?式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签订社》区物业服务协议由相!关居民委《员会:牵头:负责物业统一管理
!。第六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七!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第三十八条 物!业交付使用后—。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权属登》记用途使用物—业,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
?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经业主大【。会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建设、!维修或者养护—物业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业主临时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临时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建设、维修【。或者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的:其车:位设置、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停《车收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车位:收益主要《用于弥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经费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第四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四十二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以及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5号《令):和,。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三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 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维修和养护由】业主负责业主对【专有部分进》行管理?、维修和《养护时?。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物业?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相邻业主应》。当依法提供便—利
第》四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第四十五《条 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三)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五【。)堆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六)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 (九)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物业服务—收费
第四【十六条 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鄂价房服〔2】007〕107【号)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其他住宅、非【住宅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具《。体,价格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物业交】付使用?前,及以后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特【约服务收费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 第四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未实际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出售【后已交付物业—买受人或者因物【业买受人的》原因未实际交—付的物业房屋—未,装修:入住:的空置期未超—过一年的经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减半交纳;空!。置期超?过一年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 第:五十条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标!准的:封,。闭,式共用车库和露天】停,。车场(停车位)由】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经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按【照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在优先保证】业主停车《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以设立外来临【时停车位对进入小区!执行任务、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车辆:及业:主的搬家车、—送货:车和:临时停车(15分钟!内,)不得收取停车费】
第五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端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用户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委托单位可以向受】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关的代收业务劳务】费但不得采取—变相:涨,价的:方,式将:上述:费用转嫁由终端用】户承担
第八—章 法律责任与救】济
第五十二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依法不予【支持:
第五》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
第五十—五,。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相关资金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要: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的【依法不予支持
!第五十六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业》主,。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以及—。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等单位和个—。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七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和解【;不能协商和解【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八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等《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规定的依照相【关,。。责任条款《进行处?理;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关民事【。。方面协议约定的依照!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 ,第六十条 本—。细,则中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适用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所称【。其他管理人
】第六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3?年7月3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0,1〕2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