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 本细则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及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本!细则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循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业:主自治?、契约自由、—行业自律、依法规】范的原?。则进行?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 公安、工商、物价!、民政、住建—、国土、规划、【园林:、城管?、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协助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以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配,合调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依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六条 ?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 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受业主—委托可以依法—享有:业主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并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标!准为
(一【)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准一个项目【。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院《落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 (二)《分,期建:设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项【目其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已建?成、:共用:设施设备比较齐全】、,相,对集中的项》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由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确?定并予以《公告
《 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开展活动
】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也可以【。决定就近参加相【邻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但—应,当征:得相邻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同意并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超过建筑总面】积50%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六)?物业管理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 (七)其他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开发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5,0%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或】。其指:定,的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成员名】单以及筹《备工作有关事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业主对筹【备工作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 ,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配合?筹备组?开,展工作筹备组应当】依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依法!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八)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确?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决定—前款第(六》),项和第?(七)项规定的【事项以及处分共有】物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采取书《面委托的形式—约定由其推选的业主!代表以及《委托的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委】托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明!确授权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以及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情形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同时【应当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可以邀!请其:。参加:会议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并存【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召开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7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并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档案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可以向【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其他委员支】付适当的报酬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支持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物业配!套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 所?有与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相!关的活动都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报,批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充分考虑【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水?电气直供管网—、安全防范、消防】、绿化?、环卫、《通信、有线电视等】必要的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做到住宅小】区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符合物业使》用的基本《条件
? 第二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协议】约,定负责建《设、维修和养护各】自直供终端用—户的管网及其—设,施设备用《户房屋内的》相关管网及其设施设!备的建设、维修和】养护:。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实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直供管网到户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并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注,明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具体?位置:。
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没有规定的—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房屋建筑总】面积的2《‰且:最低:不,得少于60平方米】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其—中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有—条件的也可以配置相!关居民委员》会驻点工作用房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由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 , 第二十《四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依法属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除—外,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附赠或者出【租
第二—十五条 《旧住宅小区的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如果经批准】的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已作相关!要求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完【成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如果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没有物业》配套设施建设—要求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申报必】。要,的物:。业配套设施建设经】有权批准机关—。依法批准后组织【实施
涉—及旧住宅小区物业】配套设施建》设或:者改水、改电—、改气等改建项目的!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积【极配合?与,支持;?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相!关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
旧住宅小区!位于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的,其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可以与!旧城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防止或者减!少重复?。建设
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手续和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物业建筑总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10日前】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二十七条 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二十八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和!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开发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业主名册;
! (?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五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
第三十】条 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可以由业】主自:行管理也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管理人管【理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从事物业管理的】相应资质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鼓,励,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实行:规模:经营提供优质服务政!。府扶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另行》制定
? ,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和【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 ,第三十四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第?。三十六条 旧住【宅,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的应当按照业主!。自,治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模—式主:要采取?下列三种物业管理模!。式
《(一)专业》管理模式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通:。过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专:业管理;《
, (二)自行管理!模式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通过制!定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的物》业管理规《。约以: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进行物业自我管!理;自?然形成的单位自【管住宅?区也可以通》过与业?主共同签订单—位物业服务协—议由住宅《区所属单位牵头负】责物:业统一管理;
】 (三)社区管【理模式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签订社区—物,业,服务协?议由相关居》民委:员会牵头负》责物业统一管理
】。第六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 第三十七》。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三十八条 物业交付!使用后?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权属登?记用途使《用物业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经业主大《会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第三?十九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建设?、,。维修:或者养护物业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业主?临时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临》时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建设、《维修或者《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的其》车位设?置、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停!车收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车位收益主要!用于弥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经费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第四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四十—二,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以】及,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5【号令)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 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维修和养护由—业主负责业》。主对专有《部,分,进行管理、维修和养!护时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物业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相邻《业,主应:当依法提供便利
】 :。第四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三)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 (五)堆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 (六)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 (九)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物业?服务收费
【第四十六条 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鄂【价房服〔2007】〕107号)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其他住》宅、:非住:宅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具体!价格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物业交】付使用前及》以后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特约服务收费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 第四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未实际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出售后已交付物业买!受人或者因物业买受!人的原因未实际交】付的物业房屋未【装修入?住的空置期未超【过一年的经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减半交—纳,;空:置期超过一年—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五!十条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标准的封闭—式共用车库和露天停!车场:(停车位)由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经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按,照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 在优先保证【业主停车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以设立?外来临时停车—位对进入小》区执行任务、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车辆及【业主的搬家车、【送货车?和临时停车(15分!钟内)不得收取停车!。费
第五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端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用户!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委托单【位可:以向受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关的代收业务劳!务费但?不得采取变相—涨,价的:。方式将上述费—用转嫁由《终端:用户承担
第八章】 法律责任与—救济
第五【十二: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依法不予支持
】 第五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
— 第五十五》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相关资金—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要—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的依法不予支!持
第五十六】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 业主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以及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等—单位和?。个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五十七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和解;不能】协,商和解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八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等《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本,细则规定《。的,依照相?关责任条款进行处理!;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关民事?方面协议约定—的依照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细则《中,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适用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所》。称其他管《理人:
?第六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3年7月—3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0!1〕2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