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总平面布置及地面运输
10.1 一般规定
10.1.2 本条是为保证厂区布置合理,满足工艺流程要求,并为企业近、远期发展,生产、运行和管理方便创造条件而制订。修订的条文中增加了“总平面布置应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当厂区地形坡度较大时,建(构)筑物的长轴宜顺等高线布置”和“主要生产车间应布置在厂区的适中位置,生产附属建筑物宜分类联合布置”等内容。
10.1.3 水煤浆在应用过程中有煤尘、噪声、废水和灰渣的产生,因此,从工程总体布置开始就应当根据当地气象和地形因素,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