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原《料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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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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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原料】煤,系统工?作制度应《与原:料煤:卸载、储存、—筛分:、破:碎等环节及》制,浆车间原料煤缓冲仓!的有效容积》相协调系统作业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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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料】煤,卸载及储存系统宜】设两班?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不宜大于!1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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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料煤筛—分,破碎及输《送系统宜《设,三班:。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不!宜,大于2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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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原料煤系统—单路、双路设—置,应,符合工程建设所在行!业相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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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当制浆用煤量小于6!5t/h时可采用】单,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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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制浆用煤量在6【5t/?h~120》t/h时《宜采用双路系统;】
【 ?3 当制浆用煤量!在120t/h以上!时应采用双》路系统并应具备【双路同时运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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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单路系统的—主,要驱动?装,置宜配置相应—备件;容《易产生故《障的工序宜设—置,。备用:或旁路?
4.1!.3 原料煤【系统宜采用》带式输送机输送方】式碎煤机前的—给料及运煤设备【应设置?。给料:量的调?节和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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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破,碎、制浆工艺流程的!确定应符《合多碎少磨的原【则可根据水煤浆【设计:生产能力及》选用的破碎、—制浆设备类型—合理确定破》碎入磨的《原料煤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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