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原料煤系统》。
:
,
《
:
4.1 一般规!定
《
?
4.1.1【 原料煤系统【工作制?度,应与原料煤卸载、】储存、筛分、破碎等!环节及制浆车间【原料煤缓《冲仓的有效》容积相协《调系统作《。业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原料煤卸载及—储,存系统宜设两班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不宜大》于16h;
【
,
?。 2 原料!。煤筛分破碎及输送系!统,宜设三班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不】。宜大于21》h
:。
4.1.!2 原料》煤系统单路》、双路设置应符合】工程建设所》。在行业相《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制浆用煤量》小于65t/—h时可采《用单路系统》;
【 2 — 当制?浆,用煤:量在65t》/h~120t/h!时宜采用双》路系统;
】
3 】 当制浆《用煤量在1》20:t/h以上时应采用!双,路系统并应具备【双路同时运行的条件!;
《
》。 , 4 单路—。系统的主《要驱动装置》宜,。配置相应备》件;容易产》生故障的《工序宜设《置备用或《旁路
》
4.》1.3 原料【煤系:统宜采用带式—输送机输《。送方式碎煤》机前的给料及运煤设!。备应设置给料—。量,的调节和《计,量装置
【
4.《。1.4 破—碎,、,制浆工艺《流程的确《定,应符合多碎少—磨的原则可根据水煤!浆设计生产》。能力及选《用的破碎《。、制浆设《备类型?。。合理确定破碎—入磨:的原料煤粒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