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
:
13.2—.1 ?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下列《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
》
, 1 堤身!及防渗导渗工程
】。
】 2 ? ,堤临、背水侧护【堤地
】 , : ,3 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
【
《。
? 4? :监测、交《通、通信《等,附属工程设施
】
《 ? 5: 护?岸工程
】
6 【 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
《
13.2.!2 : ,护堤地?宽度应从堤脚—计起并应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背水侧《护堤地宽度可—按表1?3,.2.?。2确定临水》。侧护堤地宽度可结合!河,。。道管理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大江》。大河:重要堤防、城市防洪!堤、重点险工险段的!堤背水侧护堤—地宽度?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确定
—
《
13.2】.3 ? 堤防工程保—护范围的宽度应【自背水侧紧临护堤】地边:界线计起并应根据工!程,级别按表1》3.2.《3确定;临水侧宽度!可结合河道管—理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
《
13.2.!4 在堤防的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开挖:。土方:、打井、爆》破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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