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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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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下列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
【 1 — 堤身及防渗导【渗工程
! 2 — 堤临、《背,水侧护堤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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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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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监!测,、交通、《通,。信,等附属?工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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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护岸?工程
】 6 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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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 】 护堤地宽度—应从:堤脚计起并应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背水侧护堤!地宽:度可按表13.【2.:2确定临水侧—护,堤地宽度可结合河道!管理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大江大河》重要堤?。防、城市《。。防洪:堤、重点险工险段的!。堤背水侧护堤地宽】度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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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堤防工程—保,护范围的宽度—应自背水侧紧临护堤!地边界?线计:起并应根据》工程:级别按表13—.2.3确定—;临:水侧宽度可结合河道!管理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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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 在堤防》的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开挖土方【、打井、《爆,破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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