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堤顶高程
【
《
?7.3.1》 堤顶《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或设计高【潮位加堤顶超高【确定设计洪水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 ?10:4,。的,有关规定计算设【计高潮位应按本规】。。。。范附:录B计算堤顶超高】应按下式计算:
】
:
?Y=R+e+—A —。(7.3《.1)
《
《
式中Y堤顶超高(!m);
【
: R设计波】浪爬高(m》),可按本规《范附:录C计算确定;
】。
》 e设—计风壅?。水面高度(》m)可按本规范附录!C计算确定;对于海!堤,当,设,计高潮位中包—括风壅水面高度【时不另计《。;
—
A—安全加?高值按本《规,范,。表3.2《.1:确定(m)
!
:7.3?.2 流冰期【易发:生冰:塞、冰坝的河—段堤顶高程除—应按本规范第7.】3,。.1条的规定计【算外:尚应根据历》史凌:汛水位和风浪情【况进行专门分析【论证后确定
【
7.3.】3 : 当:土堤临水侧堤肩【设有:防浪墙?时,防,浪墙顶高程计算应与!本规范第7.3【。.,1条堤顶高程计【算相同但土堤顶面高!。程应高出《设计水?位0.5m以上【
,
,
7.—3.4 土堤应预!留沉降量沉》降量可根据》堤基地质、堤身土】质及填筑密》度等因?素分析?确定宜?取,堤,高的3%~5—%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沉降量应按本规范第!9.:。。 3节的规》。定计:算:
】 1》 土堤高度大【于10m《
,
【 2 堤基为】软,弱土层
《
— 3 》 ,因筑堤材料、施工条!件等限制而导致【压实度较低的土【堤
7.!3.5 区—域沉降量较大的地区!在本规范第7.3】.4条预留沉降【量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预留沉降—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