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公开、公正、【透明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要求我委于2!015年7月印【发的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建管〔2】015〕451号】) 文件即将到期】我委总结办》法试行阶《段的执?行情况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及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是【指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建设:工程、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建设工程、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建设工程、使用国】家融资资金等其【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以下简称【“竣:工结算文件》”,)指:建设工程完》成后由?承包:方编制、经发包方审!。核后并经双方确认作!为建设工《。程,最终:价款支付依据的工程!造价文件包》括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清单等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园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其招】投标: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监督管理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全市?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的平?台建设及《业务指导并由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日常管》。。。。理及数据分析
】 第四条 建设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结—算,
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
》 第五《条 发包《方应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的“网上政务大】厅”的“建设管【理,”栏目下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专栏”操作指南】中下载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附表二)
【 发、?承包双方确认—竣,工结:算价以后《应在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上?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上》承包方编《制人应当签字,发】包方审核人应当【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第六条 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 ?。30 日内发包方】应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的“网!上政务大厅”中“】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报送专栏】”上:传以下数据和资料】进行网上备案
】 ,(一:)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附表一)【;
(二)上传!已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
(三)上【传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清单电子文—件(附表《三)电子文件应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清单文件数—据标准要求
— 发包方对报【送竣工结算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七条 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园区管【委会应?对上传备案的竣工】结算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表格内】容是否遗《漏等进行核对—
第八条— 经核对发包—。方上传数据和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园《区,管委: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通过对于上】。传数据和资料不齐需!要补正?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备案》平台:上一次性告》知发包方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以【发,包,方补齐资料》并再次上《传的时间为准—;未告知的自收到网!上备案上传数—据和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第九条?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通过后发—包方可以《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的《“网上政务大厅”】中“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专栏”—进行备案《结果的查询》或打:印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附件一)应作为】项目决?算,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应当?与,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一起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的“建设管】理”:栏目下进行“—三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园区?管,委会应当依》照有关法规和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发包方!对,已 竣工《结算的项《目及时备案
】第十二条 发包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竣工结!算文件备 案的【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园区管《委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57条予》以1-3万元—处罚
? 第十三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竣工结!算文件编制、审【核中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记入造 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竣工结【算文件编制、审核】 中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记入造价企【业信用档案依—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 第十五》条 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园区管委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 附表?一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
《 附表二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
?附表三?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清单〔》表(:1)~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