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住建、国土、】规划、不《动产登?记、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各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下称区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指导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计划、!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和监督】,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测算】成本:的鉴定工作
】第二章征收》程,序
第四条对】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区,政府每年按照更【新单元规《划,结合我市2【018?-2020》年改造攻坚方—案的实施重点,申报!年度改造项目计划】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审?定,列入台账的》项目,并明确项目改!造的各时《。间节点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台账管理
— 第五条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占地—(宅基)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
— 第六?条区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区政府,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群众意!见
《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项!目征收补偿成—本进行测算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测算【结果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第七!。。。。条区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组织【房屋征收、信访、】维稳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八—条拟征收范》围内居民《支持率达到90%】的,比例:后,启?动预:。征收:程序,由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在60日内》签约率?达到90《%的比例后》,发布征收公告【,预征收补偿—协议转?为正式征收补偿【协议如协议》签订:率,未达:到90%,两年内该!区域不再考虑列【入改造计划
— 区政府》应建立法律专业【人才:。库,聘?请国内?。一流:律师团队服务依法征!迁工作
—第九条政府主—导的改造项》目,财政部门、承】接主体应及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筹】集,项目启动资金和征】收,补偿费用,并按照项!目征:。收和:安置房建设进—度核拨
《。 开发企业—参与的改造项目,】。在,预征收程序启动【前10日内应向区政!府足额?缴纳项目所》需的征收补》偿资金,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政府?应加强对《财,政和承接主》体拨付、开发企业缴!。。纳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费用:。的监管,确保征收补!偿费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第十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一条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政府—,依:照相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十二条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应: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关于【在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中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支持《配,合征收工作的通知(!新纪发?〔,2013〕》。15号)《的要求支持》、配合征收工作
】 第?。三章:补偿标准
— 第十三条》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存在异—议的,由区政府会】同市规划、国—土、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进行确认
】 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批准建?设时:限定:如遇城市建》设,需要应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对!于领取?本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在他:处确无住《房、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不足以产权】。调换50平方米【安,置住房的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自愿选【择保:障性:住房的,由区政府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 第:十四条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合法《建筑:面积1?:1给?予安:置;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据—实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第十五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村民被征收房屋面】积按照每处》合,法宅基?地,面积乘以我市—城中村村民居住【。区容积率《。控制标准(≤1【.5)予《以认定超出》部,分不:予补偿,实际未【建部:分由:被征收?人缴纳建安成—本价(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后予以安置—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认定【面积)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认定面《积)1:1给予安】置
第十六条】棚户区(城中村)】被征收居民(—。村民)选择》产权调?换的,在征收公告】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认定)建《筑面积给予相应优惠!
,。 (?一)在发布征—。收公告?15日?(含)内:1.单】户签:约的,按《1:1?.,1进行安置2—.,十户(?含)以上共同签约】的,均按1:1.】2,进,行安置3.三十【。户(:含):以上共同签约的,】均按1:1.3【进行安置(二—)在:发布征收公告1【5,。日,后签:约的,不再给—予优惠
第【十七条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含:优惠部分)大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超出部分以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结》算;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含优:。。惠部分)小》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值进行结《算,可享受相应的】阶梯购买《。价格(具体》办法由区政府根【据,项目情?。况制定)《
为保证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和产权?调换房屋价格—的公平?,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均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第十】八条对征收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具有营业》。用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营业建筑;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 (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以【被征收人的月—平均利润值确—定月平均利润值【依据被征收人提供的!近3年纳税证明【为依据确定,不【足3:年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期间纳】税证:明为依?据推算?确定
?。 ,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可以由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按前款!规定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四《)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期限,商业、服】务性行业不》低于3?个月,工业》生,产行业不低于6【个,。月
(五)【商业及营业性—用房有承租人—的,按照上述(【二)(三)》(四)项标准给予】承租人补偿租—赁期限未满》的,,出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退还承租》。人已交付的剩余租】金
(六)【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已停产、停】业的非住宅》房屋,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原为?。住宅,但实际长期】用于:商业经营的,经房屋!。所有人申请,可【由所在区政府、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社区)】认定:为“住改《非”:房,屋,:按照评估价格适当上!浮给予补偿“住【改非”房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际用于商】业经营用房且—正在营业;
(!二)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连续?一年以上依法纳税】的;
》(,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记载地—址与实?际经营地点一致【的
第二十【条集体土地》上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的补偿?,由征收《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二十一!条奖:。励和补助
》 (一)》搬迁奖励在发布征】收公告15》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交付被征收【房屋的被《征收人,每户给予】15000元的奖】励
? (二)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元的【标准发放,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发?放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一次《;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发放两》次
? (三)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元的标准发放给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不足800元】的按照800元发放!
第二十—二条征收国有直管公!房的补偿安置
【 征收由政府直】管和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公有住房)—,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0》〕29号)规定执行!承租:。。人不:愿意按市场评—估价购买其承租【的公有住房且需要】安,置的,?由公有住房产权人以!公租:房形式进行安置,】双方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承租人】不购买原《承租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的征收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对产权人进行补偿】在公有住房出售【之前,不得与公【房住房承租人私下签!订补偿协议
【 第四章安置房建设!
《。 , 第二十》三条:。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安?置房:建设,区政府负责组!。织集中定向》安,。置
: :第二十四条安置房】应本着就《。近和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建设,结合区】域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确定《安置:区,域安置区《应与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同等规划【品质、同等建筑质量!、同等物业服务安】置房的面积、户【型,等情况在《前期:调查摸?。底过程中要充—分征求被征收—人意愿坚持》。规模化安置,—实现公?共服务设施》集合构建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异地安置》住,。房项目,土地可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
开发企业参与!的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周期不《得超过三年》按照“先安》置,后开发”的【原则,安置房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前不得启动【开发:区域建设实》行安置?房建设?和,商品房预售联动监】管机制,区政—。。府负责?向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供:安置房建设的进度】信息等资料,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在核查安置房全部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的【预售许可手续
【 , 第二十五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集中安置区域规!划实施情况和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 第五章附则
】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施行的本市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公布前已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正在实】施的项目《,,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另行》制定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