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管理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水利《、机关事务和房产】管理、农林和—农机、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和?新闻出?版、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绿线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并公:布实施
第六条【。 城市绿》线,。由市政府组织—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划定并批准实】施
第七条 — ,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含居住区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和—仓储绿?。地等:)和其他绿地;【
(:二)城?市规:划区:内,河流、水库、水【塘、湿地、》山地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
(三)!城市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划定的保护范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八!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乡【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明【确各类绿《地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规模《合理设置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等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绿化控制指》标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附属】绿地(含居住区【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和仓储绿地等!)的用地规》模和:布局
第九》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已《建成的?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等的周围醒【目位置?。设立标示《牌如实标明该绿地】的绿线示意图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十:。条 经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实施、举报!和投:诉城市绿线》管理违?法行:为的权利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城市绿线》。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 《(一)调《整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布》局的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按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调:整,。
(二)】调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城市主次干道】绿地:等的:绿线界定坐标的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和调整?
(三)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附属绿—地(:含居住区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和仓储【绿地等)绿化—控制指标的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进《行公示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附属绿地(—含居住区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和仓储绿地等)!用地规?模和布?局的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进行公示调整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报上一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绿地》指标: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接照确定的绿地指】标配套建设绿地【
第十?三条 ? 各项建设工程的配!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配套?建设绿地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海绵城市对绿地设计!的要求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如实告知】消费者本《居住区?的绿地率、绿地面积!。
第十五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树【木、破坏植被—和绿:化设施不得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堆放】杂物、排放污水以】及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移植、砍伐、【更新城?市树木和《植被的应当》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审批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和设置其他设施【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或拆除【
第十七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空》间内的各《种,管线或设施》应当:根据有关技术标【准提出?管制要求《保证绿化效果—
第十八条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作联系和协调!。制度做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定期对城市绿线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