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下水管理】办法
(20—06年1《。1月14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0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进行修正自201!7年10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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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地下水》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防止水质污染和!。。地,。质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及!其相关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地下水是指储存】于地下含《水,层中与降水、地【表水:有直接排泄关—系的逐年可以回复的!动,态水量 《
第:三条: 地下?水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严格保护、!厉行节约的原—则充分发挥》地,下水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下水的管—理工作?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管理工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内地》下水的管理工作【。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有节约】和保护地下》。水的义务在地下水】的保护及其相关【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经武汉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地下水的分—布、开发利用情况】以及:地质环境《条件划?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按照【规,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划定地下【。水的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内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禁止开—采区内?已有的取水工—程应当限期封闭【;限制开采》。区内已有的取水工】程应当逐年》削,。减取水量
第八】条 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划不《得超过地下》。水年度?可,开采总量并应当符合!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的要?求全市?地下水年度可开采】总量:、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以《外的地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取—用地下水(一)【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二)地下水已—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三)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五)地质水文状况】不适宜取用地—下水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取用地下水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取:水户)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办《理,取水:许可证(一)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牲畜饮用等取用【。地,下水年?取水量在 15【00 立《方米以下的;(二)!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的;(三)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用地下《水的;?。(,四,)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用地—下水的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取水应当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项—规定的取水应当【。经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一】条 年取《用地下水 30 】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许可:申请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年取用地下水 30! 万立方米》以上:(含 ?30万立方米)7】0 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许可申!请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年】取用地下水 70】 万立方米以上(】含 70 万立方】米)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水许可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因使用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在申请取水许—可时除提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勘查报告;(—二)抽水试验及【回灌:试验报告《;(三)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四)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报告】
水文?地质勘查报告、【。抽水试验及回—灌试验报告、地【下水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和地下水水【质报告建设单位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编制
《第十三条 地下水】。取水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取水《户方可凿《井;井成后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资料(一【。)成井地《区的平?面布置图;(二【)单井的实际井深、!井,径和柱状剖面图;(!三)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四)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装置?情况;(《五)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
第十《。四条 在《江岸、江汉、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应当同【步建:。设观测井
—第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下水!抽灌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管理《工作加强地下水监测!站网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地下水水【质,、水位的动态—。监测:逐步实?行实时在线监测防止!地下水?枯竭和水《质污:染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巡查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取水户取《。用,地下水?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归:档并对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涉及取用地下!水的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并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地下水的相关管【理工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情况复杂地区—地,质环境的监测防止】。因不当取《用地下?水而:引发地质《灾害 ?
第十七《条 取水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立健》全取水档案和用【水管理制度》;(二)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利用计量【器具作弊;(三)按!照,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四)做【好监测?。地下水水位和—水质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使用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的【取水户除应当—遵守:前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采》取可靠回《灌,措施确?保置换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并?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二)地下—水供水?管、回灌管不得与市!。政管道连接;(【三)水?。井的设置应当避开】。有污染?的地面和地层抽水井!和回灌井《管上应当《。设置水样采集口及监!测,口;(四)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当对—抽水量、回》灌量及其水质、水位!进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取水户应当于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取水!建议:并提交取水计划申】请表和取水》计划的?合理性?分析
第二—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取水户的》。年度取水计划申【请后: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一】),是否符合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二)《计划取水、节约用】水措施是否落—。实;(三)》单位产品《取,水量是否超过取【水定额?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取水户》的取水计划》申请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取水户?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
第:二,十一条 取水井【内出现流砂》、水浑、水位大幅】度下降?或,者发生井台断裂【。。塌陷、计量装—置失灵等《异常情况《时取水?户应:当立:。即,停止取水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地下水井连》续停止取水》满, 2 年的取水户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封填取水井由】原审批?机关注销其》取,水许可证《取水户?拒不封填取水井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封填所需费用由取!水户承?担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停《止取水满 2 年的!。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建》设地下工程需要疏干!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因:疏干:排水:导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建!设,。单位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禁止向渗井、!渗坑、?。。。废井:、裂隙和溶洞内排放!、倾:倒有毒、有害废【水和含病毒体的【污水、污物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取水—许可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取水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由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
第二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地下水》管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取水许可证、签署!同意意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取水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的】;(二)违》反规定下达地下【水取:水计划的;》(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益的;(!四,),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后果的?;(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
第二?十七条?。 取用地下》水涉及矿产资源管】理的还应当》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从2】007?年2月?。1日开始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