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下水:管,理办法?
(20《06:。年11月《14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0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进行修【正自2017年1】。0月28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地下水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防止?。水质污染和地—。质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及其相关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地下水是》指储存于地》下含:水层中与降水、【地表水有直》接排泄关系的逐年可!以回复的动态水量 !
第三条 地下水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严格保护、】厉行节约的原则充分!。发挥:地下水的综合效益 !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下水的《管理工作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管理工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内地下水的管】理工作?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有【节约和保护地下水的!义务在地下水—的保护及其》相关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经武汉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地下:水的:。分布、开发》利用:情况以及地质环境条!件划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按照规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划定地下水的【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内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禁止开—采区:内已有的取水工程】应当限?期封闭;限制开【采区内已有的取水工!程应当逐年削减【取水量 《。
第八?条 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划不得超过》地下水年度》可开采总《量并应当符合—。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的要!求全市地下水年度】可,开采总量、》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以外》的地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取用地—下水(一)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二)】地下水?已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三)?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五):地质水文状况—不,适宜:取用地下水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取用地下水】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取水户《)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办理取水许可证(】一)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牲畜饮用!等取用地下水年【取水量?在 1500 立方!米以下的;(二)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的;(三)【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用地下水的【;,(四:)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用地下水的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取】水应当?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项:规定的取水应当经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一》条 年取用地下水】 30 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许,可申请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年取用?地下:水 30 万立【方米以上(》含 3?0万立方米)—70 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许可!申请: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年】取用地?下水 7《0 万立方米以【上(含 《70 万立方米【)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水许—可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
第十二条 因使】用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在》申请取水许可时【除,提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勘查报告;》(二)抽水》试验及回灌试验【报告;(三)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四【),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报告
水—文地质勘查》报告、抽水试验【及回灌试《验,报告、地下水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和】地下水水《质报告建设单位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编制 【
第十三条 —地下水取水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取水户方可》凿井:;,井成后?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资料(一)成【井地区的《平面:布置:图,;(:二)单井的实—际井深、《井径和柱状剖面图;!(三)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四)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装置情况;(五)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 》
第十四条 —在江岸、江汉—、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应当同步《建设观测井》
第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下水抽灌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管理工作!加强地下《水监测?站,网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地下水水质、水【位的动?。。态监测逐《步实行实时》在线监?测防:止地下水《枯竭和水质污染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巡查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取!水户取?。用地下水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归档并对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涉!及,取用地下水的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并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地下水的相》关管理工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情:况,复杂地?区地:质环境的监测防止因!不当取用《。地,下水而引发地质【灾害
《。第十七条 》取水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立健全取【水,档案和用水管理制】度;(?二):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利用计》量器具作弊;(三】)按:。照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四,)做好监测》地下水水《。位和水质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使用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的取水户除【应当遵守前》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采取可靠回灌措施】确保置换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并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二)地下水供水【管、回?灌管不得与市政【管道连接;(—三)水井的设置应】当避:开有污?染的地面和地层抽】。水,井和回灌井》。管上:应当设置水样采集】口,。及,监测口;(四)【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当对抽水量、回灌量!及其水质、水位进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取水户应》当于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取水建议并提【交取水计划》申请表和取水计划的!合,理性分析
—第二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取水户的—年度取水计划申请后!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一)》是否符合《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二)计【划取水?、节约用水》措施是否落实;【(三:)单:位产:品取水量是》否超过?取水定额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取水?户的取水计划申【请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取水户《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
,第二十一条 取【水井:内出现流砂、水【浑、水?位大幅度下降或者发!生井台断裂塌陷、计!。量装置失灵等异常情!况时取水《。户应:当立即停止》取水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地下水井!连续停止取水—满 :2 年?的取水?户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封填取水井由—。原审批机关注销【其取水许可证取水】。户拒不封《填,取,水井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封?填所需费用》由取水户承》。担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停止取水《满 2 年的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建设地!下工:程,需要疏干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因疏干排》水导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建设《单位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二十四条 禁止!向渗井、渗坑、【。废井、裂隙和—溶洞内排放、倾倒有!毒,、有:害废水和含病毒体】的污水、污物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取—水许可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取水》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由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地下水管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取水许可证【、签署同意意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取水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的;:(二)?违反规?定下达地下水取水计!划的;(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益的;(四)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后果的》;(: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二十七条《 取:用地下水涉及矿产资!源管理的还》应,当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从20?0,。7年2月1日开始】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