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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物业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政策和】措,。施促进?。物业服务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  (一)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四)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五)!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对物业保《修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七)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八)】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  ? ,物业服务和管理【应当:纳入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  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房产、《公安、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代表参加具体解决!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七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  物业区域!的规划与建设 【 , 第八条  —物业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规划优》先、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便—民利民的原则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区:。域,划分:的意见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区域   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不便《于管理或者已经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区且其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区域: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前】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区域的备《案申请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的意见【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定并!予以答复《    《。 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区域详细分【布图以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  第十一条 【。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区域【或者:需要调整物业区域】。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区!域   调整物业区!域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二条:  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在物业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 (一)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且:最,少不低于一百平【方米;   (【二,。)应当具备通水、通!电、通信、采—光、通风等》基本使?用功能和办公—条,件配置独立合格的】水、电等计》量装置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分割、转】让、抵押也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安排其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过程中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的设计指标》进行审查 》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销售?许可时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  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增加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由【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收?益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 : 新建住宅物业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第十六条】  :住宅物业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未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移—交   决定—移交:。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专业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整改【合格后移交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其整【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对—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的老旧住宅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老旧住宅区物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老旧【住宅区的《综合环境和物业【服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征求老!旧住宅区业》。主意见后划》分物:业区域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   ? 第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与、继!承,、拆迁或《者征收补偿等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认定【为物业服《务关系中的业主【   ?业,主,可,以依法委《托物业使用人行【。使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委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九条?  :一个物业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超过三百人的物业!区域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 ,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物业区域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二》)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   (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根据—物业区域规模、【业主人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老旧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二十一条 》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也可以?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业,。主,、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的代表担任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业【主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以及表《决规则?;   (三)起】。草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五)—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前款第二项内容】还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业主对前款!内容有异议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记录、处》理并答复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物业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竣工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上述!资料建档保存  】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 :  (四)审议业主!委员会提交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五)】依法筹?集,。。、管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八)!。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   (九)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的来源、【支付标准;   (!十)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第?。二十五条 》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销售和虽已销【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以上统计》。的总和计算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 , (:一)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 ,(二)需要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或者: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三!)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义务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组织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只能由业主担任!并履行职责不得【由,。他人代理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补足;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人数百分之五!十的:应当: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 ,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决议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大会印章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经半数以上委员】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书面报告接受—。业主询问;   (!三)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相关!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五】)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六)?组织、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七)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授权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并公布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八)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等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社区建设和!公益宣传等工作;】   (九)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  第三十条 【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或者放弃履行委】员职责?;   (二—)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以及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报酬;  ! ,(四)?。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举报人;!   (五)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将业主信》息用于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   (六)【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前款规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职务  !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一》)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二)不再具》备业主身份的;  ! (:三)不再具备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任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逾期未完成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  — 第三十三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在任期内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列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 拒不!移交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移交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协助   第三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分摊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每年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五?条 : 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  (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二)【劝阻、制止损害【物业:或者: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或?者提:供无偿服务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提供物业服务; !  :(二)在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前【。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三)—落实安防《人,员,、,设施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 (五)《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 【。  (六)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 《  (八《)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三】)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四)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五)物业区—域内停车位、车库】的销售、出租、【分配以及使》。用情况?;   (六—)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七):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  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   —第三十九条 —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二)!擅自设置营业摊点】;   (三—)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   !。第四十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和信用评价】体系听?取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评价意见!将评价意见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定:期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五章 ? 物业服务》    《 第四十一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面积不超过三万!平方米的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  业主购买住【宅物业后建设—单位更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交付!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交付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城乡规划、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等《计量装置已按照专】有部:。分,一户一终端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配,置;   (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 (四)道路、车】位、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  (六)同一住】宅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已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与施工工】。地之:间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隔:离设施; 》  (七)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建设单位》将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新建【物业交付给》买受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 《  第四十四条 】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十五日前与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移交承接查验资料!承接查?验后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第四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承!接查验?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列】资料: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 (三)《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  (四《)查验、交》接记录;《 ,  (?五)其他《与承接查验有—。。关的资料  —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档保存  —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免费查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大】会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第四十七《。条 :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调整》办,法、:收费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物业】服务:用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资料的【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九十日—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合—同期满仍未决—定的: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九十:日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到期—终,止合:同的除外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与业主?委员会?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  (一)移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资料;  — ,。(二)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 (:三)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四【)移交提供物业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及其资—料;   (五【)结清预《。收、代收和预付、】代付的有关费用【;   (六—)提供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技术手册、》维护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   (七)移】交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相关》资,料、物业服务—费用:和公共水电分摊费】用交纳记录等资料;!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五十条  业!主可以采取业主直】接管理、《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成立其他管理机】构管理等《。形式对物业》实施自行《管理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一)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管理人;   【(,二)自行管理—的内:容、标?准、费用和期限;】   (《三)聘请专》业经营单位的—方案;   (【四):其他:有关自行管理的内容!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一!条 :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十二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外【影响相邻《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十三条  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五十四条!  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 —  :第五十五条  【物业区域内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五!十六: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修缮、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   第五十七!条  物业》。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门窗位—置超荷载存放物品】;  ? (二?)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客厅、厨房】、卧室、书房的【上,方;:   ?(三)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架?空层、设备层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规划用途;   !(,四)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损毁树木、绿!地;   (五)违!反安全标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擅自占压、迁移燃!气管:道损坏或者擅自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妨:碍公共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六)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杂物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光源等;【  : (七?),。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在楼道等业》主,共用部位堆放物品】; :  (八)》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  (九)违反规定!出租房屋;》   (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或:者,种植植物《;  ? (十一《)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  :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建设、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区域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他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携犬只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养犬行为!。的监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第【五十九条《  :城,乡规划、建》设、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物业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和回复制》度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及】时,处理物业《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第六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  第?六十一条  业主专!有部分出《现危害?安全、影《响观瞻、《妨碍公?。共利益及《其他影响《物业正常使用情【形时:业主应当及》时养:护、维修相邻业【主应当提供便—利   《第六十二《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专有车位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电梯等《属,于业主共有的特种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第,六,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物业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经业主!大,会依法决定可—以根据维修范围【。以,单元(栋)为—单,位进行表决》也可以?采取异议表决即根】据,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的规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 第六?十四: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先行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   (一)!屋面、外墙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的;》   (《三)消防设》施故障的;   】(四)公共护—。栏(围)《。破损严重的;—   (五)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六!)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  (七)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维修!申请后应当即时【核准并?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第六:十五条  住宅【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负责》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已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设施设备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不得《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专业经营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应【当配合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企【业信用档案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或者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未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在:物业保修期》。内未按照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确定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处所需维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八条  专业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接收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影响房》屋交付使用、业【主正常生活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有关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收益的?用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保存、】移交物业承》接,查验资料、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擅自?。撤离物业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的或!者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拒不退《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七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  第七十一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停车位、车】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退!。还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出租停车位、车库】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第七十二条 】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第—七十三条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   (—。三)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或者】对,。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不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的;? , ,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后不及》时查处?的;   (五)截!留、挪用、侵占【或者未按时审核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六》)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八章 【 附 ? 则  《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