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物业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政策和措【施促进物业服务【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第,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 (四)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 (五?),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对物《业保修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 :(七)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八)】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
? , ,物业服务和管—理应:当纳入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第六条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 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房产、公》安、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代表参加具!。体解决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七条 】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 物业区域的规划!与建设
《。 第八条 物】业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规划优先、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便民利民《的,原则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区域划分的】意见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区域》
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不便于】管,理或者已经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区且其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区域
【第十条 《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前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区域的备案申请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的意见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定并予以《答复
《 : 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区域详细分布图!以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 第十《一条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区域或】者需要调《。整物业区域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区域
调【整物业区域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第:十二条 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在物业—。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 (一)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且最少》不低于一百平方米】;
(二—)应当具备通水【、通电、通信—、采光?、通风?等基:本,使用功能《和,办公条件配》置独立合格的水【、电等计量装置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分割、转让、—抵押也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 ,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安:排其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
?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过程!中,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的设计?指标进行审查—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销售许可时!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 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增加—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由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收益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物业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 ,第十六条 —住宅物业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未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移交
决】定移交?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专业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整改合【格,后移:。。交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其整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对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的老【旧住宅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老旧住宅区物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老,旧住宅区的综合环境!和,物业服?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征求老旧住】宅区业主意》见后划分物业区域】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 ,第十八条 》 ,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与、—继承:、拆:迁或者征收补—偿等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认定》为物业服《务关系中的业主
!。 业主可以依法【委托物业《使用:人行使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委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九条 一个物业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超过:三百人的物》业区域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物业区?域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二)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
—(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根据:物业区域规模、【业主人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老,旧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二十一条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也—可以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业主、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的代表担任
—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 ,(一)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业主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以!及,表,决规:则;
(三)】起草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五)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前款第二项内容还】。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业—主对前款内容有异】议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记【录、处理《并答复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物业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竣工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上述资料建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 ?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
(四)—审议业?主委员?会提:。交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五)依法筹集、】。管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六)改建、【重建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 (?八):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
(九)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的来源【、支付标准》;
(十)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第二十五条 【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销售!和虽已销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以上统计的总和计】算
: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需要》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或者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三)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义务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组》织,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只能】由业:主担任并履行—职,责,不得由他人》代理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补足;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人数百分之五!十的:应当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 第二十》八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决议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大会印章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经半?数以上委员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书面报告接!受业主询问;
!(三)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相关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五)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 (六)》。组织、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七):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授权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并公》。。。布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 (:八,)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等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社《。。区,建设和公益》宣传等工作;
【 (九)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条】 ,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或者放弃履行委!员职责;
》 (二)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以及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报酬;
(四)!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举报】。人;
(五)】。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将业》主信息用《于,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
— (?六)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 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前款?规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职务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 (一?)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二,)不再具《备业主身份的;
】 (三)不再具】备,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任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五)《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逾—期未完?成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
: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在—。任期内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列》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
—拒不移交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移】交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协助
》 第:。三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分摊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每年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
, 第》三十五条《 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二】)劝阻、制》止损害?物业或者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或者】提供无偿服务
【 第三《十七条 《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提供【。物业服务;
【 (二)在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前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三)落实】。安防人员、设施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 (四)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 (五?)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
(六)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
?。(八)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三)!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四!)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五)物!业区域内停车位、】车库的销售、出【租、分配以及使【用情况;
(六!)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七)!。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 (二)擅自设置营!业摊点;
(三!)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行为
《。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和信用评价体系!。听取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评价意见将评】价,意见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定期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五章 物业—服务
【第四十一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面—积不超过三万平方】米的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业主—购买住宅物业后建】设单位更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交付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交付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城乡:规划、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等计量装置已按!照专有部分一—户一终?端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配—置;
? (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 (四)道—路,、车位、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 (六)同一住宅!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已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与施工工地【之间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隔离设施;【
(七)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建设单位将—。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新建物业《交付给买受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
—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十五日—前,与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移交承接查验资料承!接查验后《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第四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承接查》验,。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列资】料,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 ,(三)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四》)查验、交》接记录;
— (五)《其他与?承接查验有关的资】料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档保存
【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免费】查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大会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 第四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调整办法、】收,费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物业服务用》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资:料的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四十》八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九十日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合同期满—仍,未决定的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九十日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到期终止!合同的除外
—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与业主委员》会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 :(一)移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资料;
(】二)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 (三)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 (四《)移:。交提供物业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及其资料;
!(五)结清预收、代!收和预付、代付的有!关费用?;
(》六,)提供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技术手册、—维护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
—(七)移交》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相关资料、物业服!务,费用和?公共水电分摊费用】交纳记录等》资料;?
,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五十》条 :。 业:主可以采《取业主直接管理【、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成立其他管!理机构管理等—形式对物业》实,施,。自,。行管理?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一)—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管!理人;?
, (二)自—行管理的内容—、标准、费用和期】限;:。
(三)—聘请专业经营—单位的方《案;
》(四)其《他,有关自行管理—的内容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十二条 》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外影响相邻!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 第五十三—条 : 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 第?五十:四条 《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 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
第》五,十五条 物业【区域内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五十六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修缮【、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
第—五十七条 物业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门窗位《置超荷载存放—物品;
(二】)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客厅、厨房、—卧室、书房的—上方;
(三)!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架空层、设【。备层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规划用途;》
(四)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损毁树木》、绿地;
(五!)违反安全标—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擅自占压、迁移燃】气管道损坏或者擅】自,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妨碍公《共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 (六)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杂物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光源等?;
(七—)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在楼道等业主共】用部:位堆放?。物品;
—(八)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九!)违反?规定出租房》屋;
? (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或者【种植植物;》
: (十一《)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建!设,、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区域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他【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携?犬只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养犬行为的》监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第五十九《条 城乡规划【、建设、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物业!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和回复】。。。制度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及时》。处理物业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 第六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业《。主专有部分出—现危:害安全?、影响观瞻、妨【碍公共利益》及其他影响物业正】常使用情形时业主】应当及时养》护、维修相邻业主应!当提供便利
第!六十二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专有车位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电梯!等属:于,。业主:共有的特种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第】六,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物业》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经业主大会—依法:决定可以《根据:维修范?。围以单元(》栋)为单位进—。行表决也《可以采?取异议表决即根【据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的规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第六十四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先行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
(一—)屋面、外墙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的;
《。 (三)消防【设施:故障:的;
(四)公!共护栏(《围)破损严》重的;
》 (五)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 (六)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七)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维?修申请后应当即时】核准并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六】十五条 住宅【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负责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已: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设施设备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不得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 : 专:业经营?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应当配合
第七章 !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七条《 ,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企业信—用,档案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或者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未,。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在物【业保修期内未按【照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确定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处】所需维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专【。。业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接收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影响房》屋交付使《。用,。、业:主正常生活》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有关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收!益的用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保存、移交物业】承接查验资料、【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擅自:撤,。离物业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的或者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拒不退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 第七《。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第七十】一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停车位、车】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退!还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出租停车位、!车库: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第七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
, (三)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或者对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不!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的;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后不及时查处—的,;
? (五)截留、挪用!、侵占或者未按时审!核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 (六)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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