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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 ,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物业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政:策和:措施促进物》业服务?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  (一《)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四)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五)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对物业保》修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七)!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 ,(,八)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   物业】。服务和管理应当【纳入: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房?。产、公?安,、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代表参加】具体解决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七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  物】业区域的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 ,物业: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规【划优:先、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便民利【。民的原则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区域》划分的意见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区域  《 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不便于管理】或者:已经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区且》其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区域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前—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区域的备案申请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的意见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定并予以!答复     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区域详细《分布图?以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 第十一条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区》域或者需要调整物】业区域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区域  》 调整物业区域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第十二条 — 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在!物业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一:)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且》最,少,不,。低于一?百平:方米; 《  (二)应—当具备通《水、:通电、通信、—采光、通风等基本使!用功能和办公条件】配置独立合》格,的水、电等计—量装置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分:割、转让、抵—押,也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安排其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 :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过程中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的设计指标进行审】查 :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销售》许可时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进行核查 】  第?十,。四条  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增!加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由】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收益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  !。 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物业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    【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  第十六条 【 住宅物业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未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移交 》  :决定移交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专业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整改合格后【移交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其整》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对—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的老旧住宅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老旧住宅区物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老旧住宅区的】综,。合环境和物业服【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征求【老旧:住宅区业《主意见后划分物业区!域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 第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与》。、,。继承、拆迁》或者征?收补偿?等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认定《为物业服务关—系中的?业主   业主可以!依法委托物》业使:用人行使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委!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九条  一【个物业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超过三百人》的物业区域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物业区域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二】)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   】(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根据物《业,区,域规模、《业主人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老旧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二十!一条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也可》以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  第二十》二条: ,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业主、》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的代—。表担任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业主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以及表决规【。则;  《 (三)《起草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五)—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前款第二项内—容,还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业主对前款内容有】异议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记录、?处理并答复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物业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竣工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上述资—料建: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  ? (三)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 ,  (四《。)审议业主委员会】提交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五)】依法:筹集、管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 (八)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   (九)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的来源、支付标【准;   (十)】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销售和虽【已,销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以】上,统计的总和计算 】 ,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  (二)需要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或!者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三)【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义务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组织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  【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 业主委员会委员】只能由业主担任并履!行职责不得由他【人代理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补足;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人数:百分之五十》的应当?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 第二十八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决议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大】会印章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经半数以上委员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书面报《。告接受?业主询?问,;   《(三)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相关】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五》)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六)组织、—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 (七)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授权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并公布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八】)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等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社区建设和—公益宣传《等,工作;  》。 (九)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拒绝或者放》弃履行委员职—责;   》(二)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以及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报,酬;   (四【)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举报人;》   (五)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将业!主信息用于》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   (六)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前款规—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职务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一】)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二)不再》具,备业主身份的;【   ?(三)不《再具备履行职—责能力的; — , (四)任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五)》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逾】。期未完成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在任期内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列:。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 》拒不移交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移交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协助   【第三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分摊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每年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    《。。 第三?十五条 《 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二)劝!阻、制止损害物业或!者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 (三)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或者提供无!偿服务  》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提供物业!。服,务;   (—二,)在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前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  (三)落实【安防人员、设施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 ,(四)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  (五)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  — (六)《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   (八—)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 (三)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四)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  (五)》物业区域内停—车位、车库》的销售?、出租?、,分配:以及使用情》况; ?  (六《。)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七)】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二)擅自设置营业】摊点:;   (三)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和信!用评价体系听取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评?价意见?将评价意《见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定期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五章  物业服!务   《  第四十一条 】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面积不《超过:三万平方《米的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业,主购买住《宅,物业后建设单位【更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交付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  交付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城》乡规划、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等【计量装置已按照【专有部?。分一户一终端—。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配】置;:   ?(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四)—道路:、车位、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六)同一住!宅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已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与《施工:工地之间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隔离设施; 【  (七)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将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新建物业!交付给买受》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十【五日前与《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移交承【。接查验资料承接查验!后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 第:四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承接查验》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列:资,料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三)【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四)查验、交【接记录?;   (五)【其他:与承接查验有—关的资料《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档《保,存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免费查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大,会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第四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调整办法、收费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物业服务用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资料的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九十日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合同:期满仍未决定的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九十》日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到期终止合同】的除外?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与业【主委:员会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一)移【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资料《。;,   (二》)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 ,(三)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  (?四)移交提供物业】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及其资料;   (!五)结清预》。收、代收《和,预付、代付的有关费!用;   (六)】提供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技术手册、【维,护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   (《七)移交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相关?资料、物业服务【费用和公共水电【分摊费?用交纳记录等—资料;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  业主《可以采?取业主直接管—理、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成立!其他管理机构管理】等形式对物业实施】自行管?理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  (一)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管理人; —  (二)自—行管理的内容—。、标准、费用和【期限;?   (《三,)聘请专业经营单】位,。的方案;  — (四)其》他有关自行管理的】内容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   第五》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十二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外影响—相,邻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十三条 ! 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  第五《十四条  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   第》五十五条 》 物业区域内—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五十】六,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修缮、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   第五—十七条  物业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门窗位》置,超,荷载存?放物品;   【(,二)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客厅—、厨房、卧室、【书房:的上方;   (】三)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架空层《、设备层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规划用途;  ! (四)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损毁—树木、绿地;  】 (:五)违反《安全标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擅【自占压、迁移燃气】管道损坏或》者擅自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妨碍】公共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六)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杂物【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光【源等; 《  :(七)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在楼道等业—主共用部位堆放物品!;   (八)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  (九)违反规定!出租房屋;   (!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或者种植植物; !  (十一)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 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建设、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区域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他《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携?犬只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养犬行为的监!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第!五,十九条 《 城乡规《划,、建设、《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物业: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和回】复制度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及】时处:理物业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第,六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业《主专有部分出现【危害安?全、影响《观瞻:、妨碍公共利益及其!他,影,响物:业正常使《用情形时业主—应当及时《养护、?维修相邻业主—应当提?供便利   第【六十二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专:有车位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电梯【等属于业主共有的】特种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第》六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物业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经业主【大会依法决定—可以根?据维:修范围以《单元(栋)为单位进!行表决也可以采取异!议表决即根据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的规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  第六十》。四条 ? 物业保修期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先行: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   (一—)屋:。面、外?墙,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的;   (三【)消:防设施故障的; 】  (?四):公共护栏(围—。)破损?严重的?;   (五)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六)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  (七)》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维修【申请后应当即—。时核准并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六十五条!  住?宅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负责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已》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设》施设备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不《得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 专业经营》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应当配!合 第七章 —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企【业信用档案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或者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未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在,物,业,保修期内《未按照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确定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处所需维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 ,专业: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接【收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影响《房屋:。交付使用、业主正】常生活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 第六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有关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收益【的用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保存、移!交物业?承接查验资》。料、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擅自《撤离物业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的:或者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拒不退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七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第《。七十一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停车位、车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退还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出》租停车位、车—库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  第七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   —(三)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或者对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不【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的?;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后不及时查【处,的;:   (五)截留】、挪用?、侵占或者未—按时审?。。核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六!)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