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第三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物业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政策和措施促】进物业服务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 (?四)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五)】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 ,(六)?对物业保修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 , (:七)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八)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
物业服—务和管理应当纳【。入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房产、公安、!。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代表参加具—体解决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七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 物业区域【。。。。的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 物:业,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规划《优先、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便民利【民的原则
》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区域划分的意】见
第九条 】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区域
—。 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不便】于管理?或者已经《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区:且其: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区域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前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区域的备案申—请,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的意见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定并予以】答复
《 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区域详细分布【图,以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十一条【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区域或者需要调【。整物业区域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区域】
?。调整物业区》域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二,条 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在物业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一》。)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且最!少不低于一百平【方米;
(【二)应当具备通水】、通电、通信、采】。光、通风《等基本使用》功能:和办公条件配—置独立?合格的水、电等【计,量装置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分割、?转,让、抵押也》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安排其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
】第十:三条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过程—中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的设】计指标进行审查
】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销售许可时【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 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增》加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由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收益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
? 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物业】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第十六条【 住宅《物业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未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移交—
决定移交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专业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整?改合格后移》交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其】整,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 对: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的》老旧住宅《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老旧住宅】区物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老—旧住宅区《的综合环《境和:。。物业:服务: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征求老】旧住宅区业主意【见后划分物业区域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 :第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与、继承《、拆迁或者》。征收补偿等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认定为物业!服务关?系中的?业,主
业主可【以依法委《托,物业使用《人行:使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委?。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九【条 一个物业【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超过三百人的物【业区域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第二十条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物业区【域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二:)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
【 :(,。。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根—据物业?。区域:规模、业主人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老旧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二十—一条 ?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也可以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业主、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的代:表担任
《 ,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 , ,(一)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业主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以及?表决规则;》
(三)起草】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 (五)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前款第二【项内:容还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业】主对前款内容有异】。议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记录】。、处理?并答:复,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物】业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竣工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上述《资料建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
? (三?)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
,。 , (四)审议业【主,。委员会提交》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 (五《)依法?筹集:。、管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 , (八)《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
(九)!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的来源、!支,付标准?;
(》十)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销售和虽【已,销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以上统计的】总和计算《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 (一)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 , (二)需》要,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或》者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三)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义务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组《织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
?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 业?主委员会委员只能】由业主?担任并?。履行职责《不得由他人代理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补足;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人数百分之!五十的应当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决议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大会印章!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经》半数以上委员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书《面报告接《受业主询问》;
(三)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相关】。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 (五《)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六)组!织、: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 :(七)?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授权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并公布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 (八)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等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社区《建设:和公:益宣传等工作;
】 (九)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拒绝或者放弃履行委!员职责;《
(二)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以及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报酬:;
(四)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举—报人;
(【五)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将业主信息!用于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
!(六)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前款规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职务》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一)【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二)不再具备业主!身,份的;
(三】)不再具备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任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五)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逾期未—完成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
,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在任期内】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列《。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
拒—不移交?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移交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协助
【 第三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分摊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每年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五《条 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二)劝阻、制【止损害?物业或者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 (三)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或者提供无!。偿服务
第三】十七条 《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提供物业服务!。;
: (二)》在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前—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 (三)落实安【防人员、设施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 (:四)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五)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
】 , (六)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
(八》)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 (三)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 (四)》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五)【物,业区域内停》车位、车库的—销售、?出租、?分配以及使》用,情况;
》 (:六,)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七—)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
! 第三十九条 】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二)擅自】设置营业《摊点;
《 (三)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行为
】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
?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和信用评价体系听】取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评价意《见将评价意见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定期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五?。章, 物业服务
! :第四十一《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面积【不超过三万》平方米的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业主购买【住宅:物业:。后建设单位更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交付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交付!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城乡规划—、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等计量装置已【按照专有部分一户】一终端?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配置:;
? (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四)道路、车位、!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六)同一住》宅,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已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与—施,。。工工地?。之间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隔离设施;
! (七)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将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新建物《业交付给买》。。受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十五日前与】。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移交承接查验资料承!接查验?后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 , ,第,。四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承接查验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列资料
!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三)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四)查验、交【接记录;
(】五)其他与承接查验!有关的资料
【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档保存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免费查—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大《会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第四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调整办?。法、收费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物业服务用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资?料的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九十日!。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合同期?满仍未决定的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九十日》。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到!期终止合同》。的除外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与业主委】员会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一:)移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资料;
(二!)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三)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 (四)移交【提供物业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及其资料;!。
?(五)结清预收、代!收和预付、代付的】有关费用;
】(六:)提供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技术手册】、维护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
】 (七)移交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相关】资,料、物业服务—费用和公《共水电分《摊费用?交纳记录《等资料;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 业主可以采取业!主直接管理、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成立》。其他管理机构—。管理等形式对物业实!施自行管《理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 (一)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管理人;
!。 (二)自行—管,理,的内容、标》准、费用和期—限;
(三)聘!。请专业经营单位【的,方,案;:
(四)—。其,他有关自行管理【的内容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 第五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承担义】务
: 第?五,十二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外影响相邻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十三《条 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五十四条》 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
第五十!五条 物业区域内!。。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五十六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修【缮、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
— 第五十七条【 物业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门《窗位置超荷载存放】。物品:;
(二)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客厅、】。厨房、卧《室、书房的上方【;
: (三)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架,空层、?设备层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规划用途;!
(四)—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损毁树木、绿地】;
(五)违反!安全标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擅!。自占压、迁移燃气】管道损坏或者擅【自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妨碍—。公共: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 (:六)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杂物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光源等;
】 (七)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在楼道等【。。业主共用部位—堆放物?品;:
(八)—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九,)违:。反规定?出租房屋;》
(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或—者种植植物;
】。。 (十一)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建【设,、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区域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他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携犬只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养犬行为的监!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第【五,。十九条 》城乡规划、》建,设、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物《业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和回复制度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及时处?理物业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第《六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十一条 — 业:主专有部分出现危】害安全、《影响观瞻、妨碍公】共,利益及其他影响物业!正常使用《情,形时业主应当—及时养?。护、维修相》邻业主应当提供便利!
第六十—二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专有车?位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电梯等属于业主共】有的特种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第六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物业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经业《主大:会依法决定可以根据!维,修范围?以单元(栋)为【单位进行《表决也可以采—取,。异议表决即根据【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的—规,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 第六十四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先行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
(!一)屋面、外—墙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的;
(三)!消,防设施故障的;
】 , (四?)公共护栏》(,围)破?损严重?的,;
? (五)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 (六)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 (七)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维修?申请后应《当即时核准并—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六十五条 住【宅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负责?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已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设施—。设备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不得【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专】业经营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应当配合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企业信用档【案,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或者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未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在!物业保修期内未按照!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确定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处所》需维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八条 专业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接收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影》响房屋交付使用、】业主正?常生活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 第:六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有关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收益的用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保?存、移交物业承【接查验资《料、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擅自撤离【物业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的或者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拒不》退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七【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第七十】一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停车位、车—。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退还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出租】停车位、车库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第七十!。三条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
! (三)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或者对》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不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的;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后不及》时查处的;
(!五,)截留、挪用—、侵占或者未—按时审核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 (六)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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