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物业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政策和措《施促进物业服务【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 第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四:),。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五)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 (六)对物业保修!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 ,(七)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八)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
物】业服务和管理—应当:纳入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房产、公安】、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代表参加具】体解决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七条 【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 物—业区域的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物业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规划优先、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便:民,利民的原则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区域划分的意—见
第九条 】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区域《
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不便【于管理或《。者已经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区》且其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区域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前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区域的备【案申请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的意见《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定并予以答复
! 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区域!详细分布图以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 第十一》条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区域或者需要调整】物业:。区域:。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区域
调【整物业区域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第十《二条 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在物业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一【)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且最少不低于一百平!方米;
(【二)应当具备通水】、通电、通》信、采光、通风【等基本使《用功能?和办公条件配—置独立合格的水【、,电等计?。。量装置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分割、转让】、抵押也《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安:排其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
】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过程中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的设计指—标进行审查
】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销售许—可时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进行核!查
: :第,十四条 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增加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由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收益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物业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
》 :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第十【六条 住宅—物业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未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移交
决【定移交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专业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整《改合格后移交
】。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其整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对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的老旧住宅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老旧住宅区物【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老—旧住宅?区,的,综合环境和物业服务!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征求老旧住】宅区业主意见—后,。。划分物业区》域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与、继!承、拆?迁或者征收补偿等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认定为—物业服务关系中的业!主,
?业主可以依法—委托物业《。使用人行使》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委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
? 第十九条 — 一个物《业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超过三百!人的物业区域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物业《区域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 (二?。)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
(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根据物业区域规模、!业主人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老旧》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 第:二十一条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也可以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业,主,。、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的代:表,担任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业【主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以及表决规则】;
(三)【起草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五)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前款第二项》内容还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业》主对前款内容有【异,议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记【录、处理并答—复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物业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竣工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上述资—料建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
《 (四)审议【业主委员会》提交: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五)依法《筹集:。、管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 :。(八)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
(九】)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的来源、支【付标准;
— (十)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销,售和虽已销》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以上统》计的总和计算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需《要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或者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三):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义务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组织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 业主委员会委员!只能:由业主担任并履行职!责不得由他人—。代理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补足;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人数百【分之五十的》应当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决议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大》会印章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经半数以上委员】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书【面报告接受业—主询问;
(三!)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相关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五)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六)组【织、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七)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授权】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并公?布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八:),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等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社区建—设和公益宣传等工】作;
(九【),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条 】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或者放弃履行委【。员职责;
— (二)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以及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报酬;
》 , (四)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举报人;
】 (五)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将《业主信息用于—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
(六)】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前:款规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职务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 (一?)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二,)不再具备业主身】份的;
《 (三)不—再具备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任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五)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逾期未—完成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
【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在《。任期内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列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
拒—不移交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移交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协助
【 第三十四条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分摊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每》。年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
《 第三十五条 】 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 (二)劝阻、制!止损:害物:业或者?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或者提供无》偿服务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提供物业服务—;
(二—)在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前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三)落】实安防?人员、设《施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五)—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
(六)【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
— (八《。)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三】)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 (:四,)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五》)物业区域内停车】位、车库的》销售、出租》、分配以及》使用情况;
】(六)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七)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 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
】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 (二)擅—。自设置营业摊点;】
(三)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行《为
: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
《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和信用评价—体系:。听取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评?价意见将评价意见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定期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五章】 , 物业服务
— 《第四十一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面积:不超:过三万平方米的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 ,业主购买住》宅物业后建设—单位更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交付】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 交付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城乡规划《、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等计量装置—已按照专有部分一户!一终端?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配置;
— ,(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四)道【路、:车位、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六)—。同一住宅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已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与施工】工,地,之间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隔离设施!;
? (七?)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将: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新?建,物业交付《给,买受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十五日前》与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移交:承接查验资料承接查!验后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第四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承接查验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列资料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三—)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 (四《)查验?、交:接记录;
—。 (五)其他与承接!查,验有关的《资料:
第《四十六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档保】存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免—费查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大会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 第四?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调整办《法、收费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物业服务用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资料的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九十日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合!同,期满仍未决定的【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九十?日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到期终止合同的除】外
?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与业主!委员会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一)移】。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资—料;:
(二)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三)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 (四)》。移交:提供物业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及其》资料;
(五】)结清预收、—代收和预付、代付】的有:关费用;
— (六)提供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技术手册、维】护,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
(七)】移交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相,关资料、《物业服务费用和公】共水电?分摊费用《交,纳记录等资料;
】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五十条 【 业主?。可以采取《业主:直接管理、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成立其?。他,管,理机构?管理等?形,式对物业《实施自行管理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一)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管理人?;
《(二)自行管理的内!容、标准、费用和期!限;:。
(三)聘请】专业:。经营单位的方案;】
?(四)其他有关自行!管理的内容
—第六章? ,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十二条 !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外?影响相邻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十三条 ! ,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五:十四条 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
? 第:五,十五条 物—业,。区域:内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五十【六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修缮》、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
第五十—七,条 物业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门窗位置超荷载!存放物品;》
(二)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客》厅、厨房、卧室、书!房,的上方;
【(三)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架空层、设备层!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规划用途;
】(四)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损毁树!木、绿地;》
(五)违反安!全标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擅,自占压、迁移—燃气管道损》坏或者擅自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妨碍:公共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 (六)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杂?物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光源等;!
: (七)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在楼】道等业主共用部【位堆放物品》;
(八)【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九)违?反,规定出租房屋;
】 (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或者种植!植物;
《 :(十一)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建设、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区,。域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他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携犬只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养犬—行为的监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第五十九【条 城《乡规划?、建设、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物业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和回复制度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及时处理物业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第六!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十一条》 , 业主?专有部分出》现,危,害安全、影响—观瞻、妨《碍公共利益及其【他影响物业》正常使用情形—时业主应当及—时,养护:、维修?相,邻业主应当提供【便利
第六【十二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专有车位—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电【梯等属于业主共有的!特种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 第六十三条 【 住宅物业、—住宅物业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经?业主大会依法决定可!。以根据维修范—围以单元《(栋:)为单?位进行表决也可以采!取,异议:表,决即根据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的规—。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第》六十四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先行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
(一)】屋面、外墙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的;
! (三)消防设】施故障的;
【 (四)公共护栏】。(围)破损》严重:的;
(五)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六)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七)!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维《修申请后《应当即?时核准并《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第六十五条 【 住宅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负责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已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设施设?备,。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不得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专业:经营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应当:配合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企业信用】档案: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或者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未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在物业】保修期内未按照【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确定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处《所需维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专业》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接《收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影?响房屋交《付使用、业主正常生!活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 ,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 ,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有关?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收】益的用?。。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保—存、移?交物业承接查验资料!、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擅自》。。撤离物业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的或者?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拒【不退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七—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第七十一《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停【车位、车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退还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出租停车位、!车库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第七十?二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第】七十三条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
(三)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或者对!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不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的;】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后】不及时查处》的;:
(五)截留、!挪,用、:侵占或者未按时【审核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六)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 (七)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七十四条 》 ,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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