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