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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健全招标投标活动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2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即承揽了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并依法提》出招标事项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是】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住建厅?)根:据本办法规定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分值量化!的,。方式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投标行为】。规范:程度进行信用评价按!照分值高低划分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并【依此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指自治区住建厅!依法建立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规范程度》进行分?值量化评价的综【合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主要评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 第五条【 招标投标信—用管理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效能的原【。则 第六条 自治】区代建管理》。机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及时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信息或者】违,法,。。违规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自治区住建厅【由自治区住建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和】信用管理 第七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评价》基准分值《为,100分信用—评价:。分值的计算》方法为信用评价基】准分值减去自—治区住建厅所扣分】。值 被评价单位和人!员所扣分值按—照其参加的所—有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所扣分?。值累计计《算 所扣分》。值累计计算超出4】0分的在实施—。相应处理措施—。后累计计算分值清】零,信用评价分》值再按照前两—款规定?进行新一轮计算【。其中所?扣分值累计计算【超出:40分?是因违?法违规情形》一次性扣除造成的在!实施相应处理措施】累计计算分值清零】后信:用评价基准分值降】为90分进行—新一轮计算 —。第八条 本办法【规定信用评价实行】周期:制本办法规定的信用!评价周期《为长期 第九条 自!治区住建厅》分别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并按照汇】总计算后《。的信用?。评价分值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其!中信用评价分值【。是90分的》为A级80》分的为B级7—0分:的为C级6》0分及以下的为【D级 第《。。十,条 :招标:人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在中标结果确定前】泄,露应当保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2.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 3.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4.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 5.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6.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7【.直接?或者:间接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等信息》; 8?.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9.!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0,.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1.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2.开】标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更改—。投,标文件; 13.招!标,人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二—)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未依法》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4.《。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5.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7.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8.》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 :9.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 1】0.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1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1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1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1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1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1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1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8【.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19.!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20.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2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22.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2【3.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24】.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25《.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2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27?.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2《8.: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29.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0.不按【照规:定对异议《进行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31《。.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未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未记录》开,标过:程并存档《备查:。。; 3?.未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5.未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7.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8.终止招标未】及时发布公告—或者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未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0.》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并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未】。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1.超》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2—.挪用投标保证金】; 13.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不!符合相关规定; 】14.招标人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15.拒—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10分 1—.招标人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开标:混乱或者不能正常开!标,; 2.未按规定变!更在评标中给予【加分的中《标人的项目管—理人员; 3.【发现中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未:及时纠正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4.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5.招标代理】机,构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6.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二)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 2《.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标人、—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3.】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4.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5.—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6.【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7.?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8.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9.因招标—文件编制不》当,导致重新评》标、重新招》标; ?10.?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1.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未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2:.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招标代理】机,构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4.—拒不协?助、配合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减10【分 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 投【标人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1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 ?。。14.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 15.其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1】6.: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许可》证件、?印鉴; 17.【。伪,造或者虚报财务【状,况、业绩; 18】.伪造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 ?19.提供虚假信】用状:况; 20》.提供虚假、引【。人误解信息; 【21.提供虚—假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情—况; 2《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3.》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2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5.中标《。人和招标人不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中标人、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非因不可抗力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27.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 2—8,.投标人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2.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未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4.拒不协助!、配合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10分 —1.:。违反:开标:会场纪律扰乱开【标会场秩序; 2.!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4.私下》接触投标人》; 5.《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6.影响或者!干扰其它专家独立】。评审;? 7.?授意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者低分;《。。 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擅离职—守; 3.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4.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6.在评标现场对监!督人员、工作人员】进行恶意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者故意损毁》评标场所财物—; :7,.在空白评标—结论上签字并—提前:离,开评标区; 8.未!参加评标专家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 9:.发表带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意】见的言论以及以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者诱导性评!审意见; 》。10.个人评分【异常或者与其—他评:委评分存在》重大分歧未做出【书面说明或者虽然做!出书面说明》但,。不能合理解释; 】11.索《要不合理报酬并因】。此拒不评标或者拒】不在评标报》告等材料上签字;】 12.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1—3.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带离评【标室; 14—.,不,按照要求《存放:或者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含电子!设备等); 15】.,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确认参加评标后无!故不参加评标—。且未请?假或者?超出应?。当,到达时间一个—小时以后未请假或】。者未到达评标地【点; 2.不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听从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劝阻; 3【.,擅自离开《评标区域或者—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且影响评《标工:作; 4《.,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5:.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未按规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7【.拒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10—分 1.不及—时更新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 2?。.不按时参》加评标两次迟—到30分钟以上; !3.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核验; 4.要求!压缩评标时间—或者在?。。评标时间内不评标拖!延时间?; 5?.不:遵守评标现场—及隔夜评《标制度?和规定?; 6?.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线索未及—时向招标人》或者监?督人员提出》; 7.在评—标过:程中从事《与评标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列情形》必须经监督部门【查,明事实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住建厅依法!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用评价涉《及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处理决定生效后自治!区,住建厅按《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进行计算汇总、定】。级 :第十五条 》自治区住建厅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分:别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实施以下处!理措施 (》一)招标人 1【.划分为A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暂停6个月投【标资:。格期满后《1年内不允》许其作?。为其他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 3.划分—为C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3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暂停1年投标资!格期满后2年内不】允许其作为其他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 4.划【分为D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5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暂停2年投标资格期!满后3年内不允【许其作为其》他,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 【(二)招标代—理机构? 1.划分》为A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取消其?代理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代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 3.—划分:为C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代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全》面核查其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代理质》。量,状况等情况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职能职责依!法,。撤回其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4.划分】为D:。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3年】内代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全面核查其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代理质【。量状况等情况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职!能职责?依法:撤回其?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该机构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三)投标人! 1.划《分为A?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3.划分为》。C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3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4.划】分为D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5》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 ,1.:划分:为A级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活动; 3.!划分为?C,级的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活动; 4【.划分?为D级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从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和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除名 以上处理【意见:应当书面告知该评】标委:。员会成员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不配合》约,谈或者拒不签订相】关书:面承诺?书,。的减20分 第【十七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住建厅提!出申诉自《。。治区住建厅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3!0日内对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公示《无异议?或者复查后的—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告同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推送至相》关平:台和报送至》有关部门记录和公告!期限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的信用《评价管理比照—。投标人执《行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项中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管理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十:八,条对申?请人(投标人)的信!用管理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三)项对投标人的!信用管理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四)《项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用《管理内容 自治区代!建管理机构作—为招标人的》应当依照前款执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记》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第二十【条 建?立和完?善,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制度在开展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把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平?。台的信用记录或者使!用信用?报告作为资格预审、!评标等环节的—。重要内容《并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第二十一条— 信用评价》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盟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