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健】全招:标投标活动》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2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即承揽!了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并依法提出招—标事项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是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住建?厅)根据本办法规】定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分:值,量化的方《式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投标】行为规范程度进行信!用评价按照分值高低!划分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并依此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指自《治区住建厅》依法建立《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规范《。程度进行《分值量化评价的【综合: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主要评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
第五?条 招标投标信【用管理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效能的原则
第【六条 自治区—代建:管理机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及时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信息或者《违法违?规,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自治区住》建厅由自治区住建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和《信,用管理
第七—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评价基准分值为10!0分信用评价—分值的计算方法为】信用:评价基准分》值减去?自治区住建厅所扣】分值:
被评价单位和【人员所?扣分值按照其参加的!。所有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所扣分】值累计?计算
所扣分值累】计,计,算,超出4?0分的?在实施?相应处理措》施后:累计计算分值清【零信用评《价分值再按照前两】款规定进行新一轮计!算其:。中所:。。扣分:值累:计计算超出40分】是因违法违规情【形一次性扣除造成】的在:实施相应处理措施】累计计算分》值清:零后信?用评价基准》。分,值降为9《0分进?行新一轮计》算
第八条》 本办法《规定信用评》价实行周期制本办】法规定?的信用评《价周期为长期
第九!条 自治区住建厅分!别,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并按照汇总计—。算后的信《用评价?分值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其】中信用?评价分值是90【分,的为A级80分的为!B级70分的为C级!6,0分及以下》的为D级
第十条 !招标人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在中标结果确定前】泄露应当保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2.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
3《.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4.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
5.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6.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7.直接或者!间接: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等】信息;
8.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9.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0【.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1【.,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2.开标—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更改投!标文件;
13.招!标人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 (二)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未【依法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4.—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5.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7.》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8.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
9.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
10.—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1: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1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1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1《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1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1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1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8.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19.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20.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2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22.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23?.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24.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2【。5.: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2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27.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28【.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29.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0.:不按照?规,定对异议进行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31.】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未,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未》记录:。开标过程并》存档备查《。;
:3.未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5.!未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7:.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8【.,。终止招标未及时【发布公告或者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未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0《.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并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未!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1,.超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2.挪用投【。标保证金;
13】.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不符合相关规定】;
:14.招标人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15.拒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10分—
1.?招标人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开标混乱或者不【能正常开标;
2】.未按规定》变更在评标中给予加!分的:中标人的《项目管理人员;【
3.发现》中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未及?时纠:正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4.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5.:招标代理机构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6.【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二)—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
2.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标—。人,、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3.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4.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5.: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6【.,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7.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8.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9.因招标!文,件编制不当导—致重新评标》、重新招标;—
1:0.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1.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未: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2.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招》标代理机构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4.拒?不协助、配合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减10分
【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 投标人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1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
14.》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
?15:.其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1—6.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许可证件、印—鉴;
17.伪造】或者虚报财务状【况,、业绩?;
18.伪造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
,19.提供虚假信用!状况;
20—.提供虚假、引人误!解信息;
21【.提供虚假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情况;
2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3.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2!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5.中标人和!招标人?不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中标】。人、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非因不可—抗力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2》7.: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
28.投标人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2.》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未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4.拒不协》助、配合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10分
!1,.违反开《标会场纪律扰乱【开,标会场秩序;
2.!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4,.私下接触投标人】;
5.《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6.影响或者【。干扰其它专》家独立评审;
7.!授意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者低分;!
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擅离【职守;
3.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4.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6.在评标!现场:对监督人员》、工作?人员进?行恶意?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者故意《损毁评标场所财物;!
7.在空白—。评标结论上签字【并提前?离开评标《区;
8.未参【加评标?专家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
9】.发:表带: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意【见的言论以及以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者诱导!性评审?意,见;:
10?.个人评分异常或】者,与其他评委评分存在!重,大分歧未做出—书面说明或者虽然做!。出书面说《明,但不能合理解释;
!11.索要不合【理报酬并因此拒不评!标或者拒不在评标】报告等材料》上签字;
12.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13.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带离评标—室;
1《。4.不按照要求存】放,或者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含电【子设备等);
1】5.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确认参加评】标后:无故不参加评标且未!请假或者超出—应当到达时间一个】小时以后《未请假或《者未到?达评标地《点;
2.不—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听从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劝阻?;
3.《擅自离?开评标区域或者【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且影响评标工作!;
4.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5.】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未按规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7!.拒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10分
!1.不及《时更新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
2.不按时参】加评标两次迟到【30分?钟以上;
》3.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核验;
4.【。要求压?缩评标时《间或者在评标时间内!。不评标拖延时—。间;
5.不遵【守评标现《场及隔夜《评标制度《和规定;
6.【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线索未及时向招】标人或者监督人员】提出;
7.在评】标过程中《从事与评标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列情形必须经—监督:部门查?明事实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住建厅依法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用评价涉及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处理—决定生?效后自?治,区住建厅《按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进:行计算?汇总、定级
第十】五条 ?自治区住建》。厅,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分别: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实施以【下处:。理措施
(一—。)招标人
1—.划:分为:A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暂停?6个月投标资格期】满后1年内不允许】。其作为其他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
3.划分为C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3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暂停》1,年投标资《。格期满后2年内不】允许其?作为其他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
4.划分为D【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5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暂停2!年投标资格期满后】3年内不允许其【作为其?。他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
(二)招标代理机!构
1.划分—。为A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取消其代理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代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
3.划分》为C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代》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全—面核:查,其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代《理质量状况等情【况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职》能,职责依法撤》回其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4.划分—为D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3年内代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全面核查其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代理质量状况【等情:况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职能职》责依法撤回其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该机构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三,)投标人
1.【划分为A《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3.划分为】C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3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4.划分为D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5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
:1.划分为A级【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活动;
3.划】分为:C,级的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活动;
4】.划分为D》级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从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和》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除名
以】上处理意见应—当书:面告知该评标委员】会成员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不配合约谈或】者拒不?签订相关书面—承诺书的减20分
!第十七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住【建厅提出申》诉自治区住建厅【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3《0,日内对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公示无异》议或者复查后的【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告同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推送至相关【平台和报送》至,有关:部门记录和公告【期限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的信用评价》管理比?照投标人执行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项中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管理—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十八条对—申请人(投》标人)?的信用管《理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三—。)项对?投标人的信》用管理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四)项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用管理内】容
自治区》代建管理机构—。作为招标人的应当】依照:前款执?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记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第二—十条 建立和完善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制,度在开展《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把?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平台的信用记】录或者使用信用报告!作为资格预审、【评标等环节的重要内!容并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第二十一条 —信用评价《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盟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