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健?全,招标投标《活动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2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即!承揽了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并,。依法提出招》标事项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是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住建厅?)根据本办法规【定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分值量?化的方式《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投标行为规范【程度进行信用评价】按照分值高低划分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并》依此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指自治区住建厅!依法建立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规范程度进行分!值量化评价》的综合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主要评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
第五《条 招?标投标信《用管理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效能》的原则
第六条 】自治区代《建管理机《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及时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信?息或者违法违规【。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自治—区住建厅《由自治?区住建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和信用管《理
第七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评价?基准分值《为100分信用评】价,分值的计算方法为】。信用评价基准分【值,减去自?治区住建厅所扣分】值
被?评,价单位?和人员所扣分值【按照其参加的所有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所扣分!值累计?计算
所《扣分值累《计计算超出40【分的在实《施相应处理措施【后累计计《算分值清零》信用评价分值再【按照前两款规定【进行新?一轮:计算其中所》扣,分值累计《计算超出4》0分是?因违法违规情形一次!性扣除造成的在实施!相应处理措施累计计!算分值清零后信【用,评价基准分值—降为90分进行新】一轮计?算
第八条》 本办法规定信用评!价实行周期制本办】。法规定的信用评【价周期为长期
第】九条 自治区—住建厅分别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并按照汇总计算【后的:信用:。评价分值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其中信用评价】分值是?。90分的为A—。级8:0,分的为B级70分】的为C级6》0分及以《下的为D级
第十】条 招标人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在!中标:结果确定前泄露应】当保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2】.,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
3.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4.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
【5,.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6:.,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7.?直接或者间接—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等信息《;
:8.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9.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0】.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1】.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2.开标》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更改投标文件!;
13《.招标人《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二)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未依?法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4.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5.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7.?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8.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
9】.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
1:0.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1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1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1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1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1【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1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1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8.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19.】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20.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2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2!2.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23《.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24.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25.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2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27.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28.—。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29.》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0.不!按照规定对异议进行!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31.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未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未记录开标【过程并存《档,备查;
3.—未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5.未】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7.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8.终—止招标未及》时发布公告》或者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未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0《.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并《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未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1.!超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2.—挪,用投标保证金;
1!3.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不符合相关规定【;
14《.招标人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15.拒》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10分
1.招标!人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开【标混乱?或者不能正常开标】;
2.未按规定变!。更在:评标:中给予加分的中【。标,人,的项目管理》人员:;
3?.发现中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未及时》纠正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4.】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5.招标—代理机构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6.】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二)—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
2.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标人、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3?.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4.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5.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6.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7—.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8》.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9.因】招标文件编制不当导!致重:新评标、重新招【标;
10.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1.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未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2?.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招标】代,理机构?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4—.拒:不协助、《配合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减10分
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且有?。本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 投标人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1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
14.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
15—.其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16.【。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许可》证件、?印鉴;
1》7.伪?造或:者虚报财务状况【、,业绩;
1》8.伪造《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
19.提供虚假!信用状况《;
2?0,.提供虚假、引人误!解信息;
21.提!供虚假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情况【;
2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3.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2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5】.中标?人和招标《人不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中标人【、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非因不可抗力】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27.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
28》.投标人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2.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未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4.拒不【协助、配《合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10】分
1.《违反开标会场纪律】扰乱开标会》场秩序;
2.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40分
1.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4.私下接—触投标?人;
5《。.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6!.,影响或?者干:扰其它专家独立评审!;,。
7.授《意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者低分;
—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投诉因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30分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擅离《职守;
3.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4.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6.在评!标现场对监》督人员、工》作人员进《。行恶意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者故意损毁评—标场所财物;
7】。.在:空白评标结论—上签字并《提前离开评标—区;:。。
8.未参加评【标专家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
9.发表带【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意】见,的,言论以及《以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者诱导性!评,。审意见;《
10.个人评分异!。。常或者与《其,他评委评分存在【重大分歧未》做,出书面说明或者虽】然做出书面说明但不!能合理解释;—
1:1.索要不》合理报?酬并因?此拒不评标或者拒不!在评:标报告等《材料上签字;
【12.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13.《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带离】评,标室:;
14《.不按照要求—存,放或者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含电子!设备等);
15.!拒不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20分
1.确!认参加评《标后无故《不参加评《标且未请假或者超出!应当到达时间一个】。小时以?后未:请假:或者:未到达评标地点;
!2,.不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听【。从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劝】阻;
3.擅自【离开评标区域或者】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且影》响评标工作;
【4.: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5.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未按规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投诉因】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等原?因被依法驳回的;】
7.拒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一项减10分】
1.不及时—更新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
2:.不按时参加评标】。两次迟到30分钟】以上:;
3.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核!验;
4.要求压】缩评标时《间,或者:在评标时间内—不评标?。拖延时间;
—5.不遵守评标【现场及隔《。夜评:标制度和规定;
6!.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线索未及】时向招标人或者监】督人员提出;
【7,.,。在评标?过程中从事》与,评标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列情形必《须经监督部门查【明事实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住建厅依法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用评价涉!及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处:理决:。定生效后自治区住建!厅按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进行计算汇》总,。。、,定级
?。第十五?条 自治《区住建厅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分别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实施以?下处理措施
(【一)招标人
1.划!分,为A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暂停6—个月:投标资?。格期满后1年内不允!许其作为其他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
3.划》分为C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3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暂停1年投【标资:。格期满后2年内【不允许其作为—其他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
4》.划分为D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5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暂停2】年投标资格期满后】3年内不允许其【作为其他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
(二【)招标代理机—构
1.划》分为A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取消其代理】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代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
3.划分为C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代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全面核查】其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代【理质量状况等—情况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职能职责!依法撤回其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4.划分为】D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3年【内代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全面核查其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代理?质量状况等情况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职能职责依【法撤回其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该机构【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三)投—标人
1.划—分为A?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3.划分》为C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3,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4.划分《为D级的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5!年内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各类奖项的评】比资格;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或:者,向有审批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
1.划分】为A级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签】订书:面承诺?书;
2《.划分为B级的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活动;
】3,.划分为C》级的暂停其自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活动—;
4.划分为D】级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从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和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除名
以】上处理意见应当书面!告知该评标委员会】成员: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不配合约【谈或者拒不》签订相?关书面承诺书的减】2,0分
?第十:七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住】建厅提出申诉—自治区住建厅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30日《内对:。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公示无?异议:或者:复查后?的信:用评价内容及结果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告同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推送至相关平台】和报送至有关部【门记录和公告—期限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的信用评价】。管理比照投标人执行!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项中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管理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十八条对申】请人:(投标人)的—信用管理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三)项对】投标:人,的信用管理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四)项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用管理内容】
自治区《。代建管理机构作为】招标人的应当依照前!款执:。。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记《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程:度分值量化评价综合!指标体系《
第二十条 建【。立和完善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制度在—开展: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把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平台的信用—记录:或者:使用信用报告作【为资格?。预审、评《标等环节的重要【内容并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第二《十一条? 信用评价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盟《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