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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提高】评,标工作质量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和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培训《、抽取、选聘、【考核等?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评!标专家库是指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组建设立】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电力、公路、—铁路、水利、煤炭】、,石化、信息》产业、医药》及,医疗设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按》照,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进行分—类设置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相》关,专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评标工作的行!业,评标专家库 自【治区评标专家库【中的评标专家总人】数不少于50—0人且专业齐—全、:分类合理按照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二级—类别对应的》入库评标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0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资格】认,定后纳?入自治区评标—专家库名册的人员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电《子评标和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第五【条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监督部门)具】。体,负责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评标《专家:资格的认定、培训】、考核、取消、终止!、,建档及监督评标专家!抽取:等工作 中心负责】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相关软件开发、【硬件维护、评标专家!抽取终端管理、【协助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及记录评【标专:。家抽:取情况等工作 【第六:条 入选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 (三)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独立地履行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周岁(稀缺专业】可放宽?至七十周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评标专】家的申?请和资格认定—。   ?(,一,)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人员以!。单,位推荐方《式提出申《请已退休《且,未在其他单位应聘的!人员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推荐已退休且在!其他单位应聘的【人员由?。所在应?聘,单位:推荐;?   (二》)申请人《填写自治区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附表:1)报中心初审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  (三《)中心初审合—格后报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组织进行【相关培?。训,、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发放评标专家【证书纳入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自治区评!标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到刑事处罚【;   《 (三)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评标专家的【权利: ,  (一)接—受招标人选聘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查?阅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资质等资料!;   (三—)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独立】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干扰;   (】四):对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五)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合法劳!务报酬?;   (六)对监!督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申请复核;》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评标专家所在单!位应当对评标专家】参加:相关培训和》评标活动给予—支持 ?第十:条 评标专》家的义务   (一!)根据通知准—时参加评标》活动:;,   (《二)保证公》平、公正评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三)遵守评》标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等,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结束后在评标报告!等材料上签字—;   (》。五)及?时向监督部》门或者?招标人反映》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正常现《象协助、配合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参加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告:知监督?部门;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招标—人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应当按?要求填?写自治区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抽取表(附表2)】并提交监督部门【 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前24小时—内抽取?评标:。专家其中抽取本地评!标专家应当在评【标前1小时内—进行抽取外》地,评标专家《可酌情延长至—评标:前24小时》内进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抽取时间的应当征!得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 评标专家抽【取终端的计算机硬】件和系统《软件设置双重密码】分别由监《督部门和《中心专人负责实【。现,监督与?使用分离同》时从技术上》合理分配软件窗口管!理和使用权限杜绝人!为干:扰因素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允【许不得单独使用系】统 第十四条 评标!专家的抽取》和通知?必须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中心内进!行抽:取评标专《家时:招标人代表、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当从—自治区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中心工作人员】协助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全部到达【指定评标区域—后,。方可打印评》标专家名单(一【式两份)由招标【人代表?、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份交招标!人代:表一份留存中心备查!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专家成员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或者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选聘评!标专家也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十六条《 接到通知的—评,标专家应当》按时到达指定评标】地点已经《确认参加评标活动而!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及时告知抽取—终端: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一)招标】人的工作人员—(除招标人》。代表外);》。   (《二)投标人的在职】工作人?员或者过《去三年内与投标【人有工作关》系的人员及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三)招标!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四:)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补充抽取《评标专家   (】一)已抽取的—评标专家有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   (二)已抽!取,的,评标专家不》能参加评标》活动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抽【取,评标专家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进行 第十九—条 自治区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评标专》。。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评标质量、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方:面,每年年底根据日【常评标记录》。、抽查复评》记录、业务培训考核!记录、监督部门的】奖,惩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 第二十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行为或?。者原因之一》的停止担任评标专家!   (《一)继续教育、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二:),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  》。 (三)因工作【调动:不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   (四)经!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标专家的》。 第二十一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予?以公告   (一)!应当主动回》避而不回避的—;   (二)私】下接触?招标人、投标—人的;   (三)!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四》),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  — ,(七)一《年内2次迟到30分!钟,以上或者1次确【认能够参加评标活】动却:无故不?。。参加的; 》  (八)有—恶意讨要不》合理报酬《并由:此拒不评标》或者拒不在评—标报告等签》字的;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及服》务人员不《得对评标《专家档?。案作虚假记载不得非!法干预评标专家的抽!取和依法《进行的评标活—动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二O—二0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表【1   ! ?  自治区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 】。。   【   【   —  》 ,  》  》  》   【   】。 姓    名!。   — 性    】别 : :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   ?。 族 —  《 ,政治面貌 【   》 最:高学历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 ? ,所学专业  ! ,。。 从事专业【 1、 ! 2、 — 3:、 ?   — 职  】  称 — ,  注册资】格,专业名称 》    ! ? 职—称证号? 《  注册资】格证号   !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   》 , 身—份证:号 《 ,。  》电    话 【 :。 单:    位 】     ! , : 邮《    编 !  ? 住   — 宅 》 ,。。   — , , : 电子邮【箱, , ,   — ,移,动电话 —     ! 通信地!址 《。   》   ? — 从事工《程技术?、,经济工作简历 !。   —。 ,      】 ,         !      —   ?。      —  》  :。 【主 要 技 术 】(经济)业》。 绩 登 记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 中心初审意】见   】   《 评】审委员会复》审意见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 监 督—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年 ! 月  日 【   !   《   】 ? !。  】 , 附表2 !。 《 ? 自治区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抽:取表 《 【 ?  《  :。 :   填】表时间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 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  ? 联系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联系人 】   》 授】权抽取人《 ?   联【系电话 《 ,   《。 》 身份证》号   ! 评:。标时间 预计!评标   天 ! 评—标委员?会 人数《   — 抽取专家【人数   ! : 抽》取,专家专业类别及人】数   ! ,    ! 《 需:回避:单位 回避】单位名称《 ? 回避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标人(《公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监督》部门(公章) !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注此表在抽取专家】。前一天报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