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提高评标—工作质量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和【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培训、!抽取:、选聘、考核等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评标专家—库是指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组?。建设立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电力、公》路、铁?路、水利、煤炭【、石:化、信息产业、【医药:及医疗设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按照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进行分类设置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相关专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评标工作的行业】评标专?家库
自治》区评:标专:家库中的《评标专?家总人?数,不,少于500人且专】。。业齐全、分类—合理按照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二?级类别对应的入【库评标?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0—。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资格认定》后纳入自治》区评标专家》库名册的人员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电子评标和】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第五条】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监督】部门)具《体负责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评标专家资!格,的认定?、培:训、考核、取—消、终止、建—档,。及监督评标专家【抽取等工作
中【心负责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相关软件《开发、硬件》维护、评标专家【抽取终?端管理、《协助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及记?录,评,标,专家抽取情》况等工作
第六【条 入选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 (三)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独立地?。履行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周岁(》稀缺专业《可放宽至七十—周,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评标?专家的申请和资格认!定
《。(一)?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人:员以:单位推?荐方:式提出申《请已退休且》未在:其他单位应聘的人员!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推,荐,已退休且在其他单】位应聘的人员由【所在应聘单位推【荐;
(二)申!。请人填写《自治区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附表】1)报中心初审【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中!心,初审合格后报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组织进!行相关?培训、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发放评标专—家证书纳入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自治区—评标专家库
【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二)受到【刑,事,处罚;?
? (三)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 (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评!。标专:家的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选聘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查?阅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资—质等资料;
【 (三)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独立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干扰;
(四!)对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合法劳务报酬;【。
(六)对监督!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申请复核!;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评标专家所在单位】应,当对评标专家—参加:相关培训和评标活动!。给予支持
第十【条 评标专家的义】务
(》一)根据《。通知准时参加评【标活动;
》 (二《)保证公平、公【正评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 (三)《遵守评标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等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 (四)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结束后在评标—报告:等材料上签字;
! (五)及时向监督!部门或者《招标人反映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正常—现象协?助、配合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 ,(,六,)参加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告知监督】部门;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招标人!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应当按】。要求填?写,。自,治区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抽【取表:(附表2)并提交监!督部门
《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前24小时内—抽取评标专家—其中抽取本地—评标专?家应当在评标前【1小:时内进行抽取外【地评标?专家可?酌情延长至评—标,前24?小时:内进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抽:。取时间的应当征得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 评标专家抽取【终端的计算机硬件和!系统软件《设置双重密码—分别由监督部门和】中心专人负责—实现:监督与使用分离同时!从技术上合理—分,配软件窗口管理【和使:用权限杜绝人为干】扰,因素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允:。许不得单《独使用?系,统
第十四条 评】标专家的抽取和通】知必须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中—心内进行抽取—评标专家时招标【人代表?、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当从自治!区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中【心工作人《员,协助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全部到达指!定评:标区域后《方可打印评标专家名!单(一式两份)【由招标人代表—、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份交招标—人,代表一份《留存中心备查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专家成—员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或者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选聘评《标,专家也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十六条 接【到通:。知的评标《专家应当《按时到?。达,指定评标地点已经】确认参加评》标活动?而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及时:告,。知抽取终端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一)招标】人的工作人员(【除,招标人代表外);】
(二》)投标人的在职工作!人,员或者过《。去三:年内与?投标人有工作关系的!人员及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三!)招标?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四)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补充—抽取评标专家
】。 (一)已抽取的评!标专家?有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
(二!)已抽取的评标专】。家不能参《加评标活《。动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抽取评标专】。家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进行【
第:十九:条 自治区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评】标专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评标》质量、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方:面每年年底根—据,。日常:评标记录、抽查复评!记录、业务》培,训考:核记录、监》督部:门的:奖惩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
第二十】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行为或者原【因之一的停止担【任评标?专,家,
: ,(一)继续教—。育,、,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二)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
(【三,)因工?作调:动,不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
(】四)经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标专家!。的,
第二?十一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予以公告
!(一)应当主动【回避而不回避的;
! (二《)私下接触招标人、!投标人的;
【。 (:三)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四)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
(七】)一年内2次迟【到30?分钟以上或》。者1次?确认能够参加评【标活动却无故不参】加的:;
(八—),有恶意讨要》不合:理报酬并由此拒【不评:标或者拒不在—。评标:报告等签字的;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及服》务人员不得对评标】专家档案作》虚假:记载不得非法—干预评标专家—的抽取和依法进【行的评标活动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二》。O二0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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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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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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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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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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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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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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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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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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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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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格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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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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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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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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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 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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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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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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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程技术、经—济,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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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技 术 (》经济)业 绩 登】。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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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复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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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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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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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抽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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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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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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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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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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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抽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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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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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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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专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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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专家专业】类别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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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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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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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公章)
【
】 】 ?年 : 月 日
】
年 月》 日
—
注此表】在抽取专家前一天报!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