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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呼】和浩:特市: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由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和日常考核 】第二章 登记—备案:制度 第四条 凡在!呼和浩?特市辖区内开展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必须在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适应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已备案的评价机【构)任何个人和【未准予登《记备案的《环评机构不得在【本市承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五条 申请登】记备案的环评—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登记备【案申请报《告; (二)—环评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环评工程师证书、!注册登记证、—。上,岗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保证体系】。; (四)环—评,工程师和上岗证持证!人员名单级》。本人签名; (【五,)市:外评:价机构?须提交成立分公司】办事处的文件并【委托专人《开展环评工作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四》年以上在近四年承】担过至少20—项,市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国—家影响报告书—。(表)国家对—环评机构的》资质考?核中无不《良记录提交环评机构!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日常【考核证明和市外【承担环评工作—的业绩证明 (六)!预留评价机构和法】人印鉴; (七)】在呼市城区具备办】公场所产权或租凭合!同及环评机构资质要!求的办公设备购销发!票 第六《条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通过环保局】网站实时对准予【备,案的评价机构进行公!布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环—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严格履行环》评价文?件编制、《审核和?审,定程序配备与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相配:套的专业仪器设【备具备完善的图文数!。字化处理能力—、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对所承接的项【目要:建立完善档案— 第八?条 环?评机构严格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开展环?评工作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并在所!具备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承接业务环!评编制质量必—须符合环《评技术导《则和环?评审批的《要求 第九条 【环,评,机,。构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加强对【所属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的管理 环—评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由该机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各章?节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各专题应当由本!机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主持》 第十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中应:包含 (一》)编制人《员,名,单表; (二)【主,持该项目《及各章节、各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或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编号—; (四)》主,。。持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复印件项目】审核人?及编制?。人员应?当在名单《表中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中的评价机构名称与!其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中的评价】机构名称应当—一致 第十二条 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附有资?质证书正本》三分之?一大小的缩印件【并注明所承担—项目:的名称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骑缝加盖环!评机构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第十三?。条 环评机》构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讲求【专业信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第十四条【 ,评价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环评工【作不得违规承担【环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承担环评工作!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得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承接环《评,业务环评《机构承接《环评业务时》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环评机构应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切实履行》委托:合同的?各项内容在环评【委托:单位及时全面提供真!实资料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限内保质完成】环评文?件的:编制和?修改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十》六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环评《机构的环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为环?评文件的质量—。、编制?效率:、环评收费》、履:行合同等情况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抽查考核其中!日常考核占70【%抽查考核》占30%《日常考核采》取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过程中—由评审专家和其它】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分的?办法进行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占《80%业主评—分,占20%《抽查考核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不定期【对各环评《机构的环评》文件进行抽查打分】 第:十八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不及》格 优秀80(含】)分以上;》 良好60(—含)分以上; 【不,及格6?0分以下 第十【九条 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报【请,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建议取?消,其在呼市地》区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年内不予备案—对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予以—相,应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5 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