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呼和浩】特市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由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和日【常考:核
第二章 登记】备案:。制度
第四条— 凡在呼和浩特【市辖区内开展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必【须在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适应—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已备案的评价机构)!任何:个人和未准》予登记备案的环评机!构,不得在本市承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五,。条 申请登记备案】的环评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登记?备案申请报告—;
(二)环—。评,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环评工《程师:证书、注册》登记证?、上岗?。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保证体系;
(!四)环评工》。程师和上岗证持证】人员名单《级本人?签名;
(》五)市?。外评价机《构,须提交成立》分公司办事处的文件!并委托?专人:开展环评工作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四年以《上在近四年承担过至!少20?项市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国!家影响报告书—(表:),国家对环评机—构的资质考》。核中:。无不良?记录提交环评—机构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日常考核证明和】市外承担环评工作】的业绩证明
—(六:。)预留评价机—构和法人印鉴;
(!。七)在呼市》城区具备办公—场所产?权或租凭合同及环评!机构资质要》求的办公设备购【销发票
第六条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通过环保局网站】实,时对准予《备案的评价机—构进行公《布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环《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严格履行环【评,价文:件编制?、审核?和,。。审定:程序:配备与?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相配套的【专业仪器设》备具备完善》的图文数字》化处理能力、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对:所承接的项》目要建立完善档案
!第八:条 环评机》构严格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开展环评工—作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并在所具备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承接业】务环评编《制质量必须符—合环评技术导—则和环评审批—的要求
《第九条 环评机构】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加强对所】属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的管理
环】评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由该机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各章节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各:专题应当由本机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主》持
第十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中应包含
》(一)编制》人,员名单表《;
(二)》。主,持该项?目及各章节、—。各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或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编】号;
(《。四)主持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复印件项目—审核人及编制人【员应当在名单表【中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中,的评价机构名称与】。其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中的评价机构名【。。称应当一致
第十】二条 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附】有资质证书正本三】分之一大小的缩印】件并:注明所承担项目的】名称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骑缝加盖环评机构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第十三条 !环评:机构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讲求专—业信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第《十四条 评价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环】评,工作:不得违?规承担?环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承担环评工作【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得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承!接环评业务环评机】。构承接环《评业务时《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环评【。机构应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切实履行—委,托合同的《各项:内容在环《评,委托单?位及时全面提—供,真实资料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限内—保质:完成环评文件—的编制和修改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十六】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环评—机构的环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为环评文》。件的质?。量、编制《效率、环《评收:费、履行合同—等情况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抽查考核】其中日常《考核占7《0%抽查《考核:。占3:0%日常考核采取】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过程》中由评审专》家和其它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分】的办法?。进行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占80%—业,主评分占20—%抽查考《核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不定:期对各环评机—构的环评文》件进行抽查打分
第!十八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不及格
优秀】。8,。0,(含)?分以上;
良好60!(含)分以上;【
,不及格60分以【下
第十九》条 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报请—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建《议取消?其,在呼市地区》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年内不予》备案对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予以相应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5【 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