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27-2001 建标库

3.2  水文地质测绘内容和要求

3.2.1~3.2.7  水文地质测绘的内容和要求等规定,都是具有普遍性的。在执行时,应结合勘察区的具体条件、特征,突出重点。

    本规范把有关水文地质测绘内容和要求的条款另列一节,这样与前节“一般规定”的内容不致混淆;与后节的“专门要求”也较为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