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内蒙古自治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行为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牧区生产力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是指除宅》基地、公益事业【用地:以外的?。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 !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指抵押人在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不转移土地占有【、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行为  》 第三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除宅基地和农【村牧区公益事业【及公共设施用地外】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 第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坚持产权清】晰、据实申请、科】学合理?评,估、依法登记、【切实保?障抵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拥【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提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   第六条 抵!押人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 !  (二《),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抵—押的须?经,本,嘎查村村民大会2/!3以上?村民同?。意或嘎查村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同!意;  《 (三?)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第七条 下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设定抵《押   (》一):宅基地;   【(,二)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建设用地;!   (三)—权,属不清的《;,   (四)—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的;  》 (五)受其—他,形,式限制的 第三章】 抵押申请》   第八》条 抵押人申请抵押!贷款:需向金融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一)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二)—贷款用?途、贷款用途效益】分析:及,还款来?源证明材料;   !(三)抵押物清单、!抵押物使《用状况?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同意处置抵—。押物等作出的承诺设!作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有多?个共有人的》权利人和其》他使用权共有人【应共:同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且所有共有人均】为抵押人; —  (五《)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必要资料!   第九》条 抵押物价—值评估 《  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由抵押当事人】选择的具有土地价】格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也可由抵押当【事人直接《协商确定   【集,体建设用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需一并评估   !。第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期间在该土—地上新增建筑物【、构筑?物应经抵《押人同意该》土地新增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在实现抵押权【。时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构筑?物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构】筑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十一条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四?章 抵押登记 【  第十二》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实》行登记制《度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合法登记机构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当:事人或由抵押当【事人委托的》登记代理人需到登】记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三条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抵】。押登记?申请书; 》  (?。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抵押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的需提供登!记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抵》押当:事人对登《记代理人的授权文件!;,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  (五)抵押物评!估报:。告或价值证明文件】;   (六)【涉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人?。还,需提:供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  【 (七)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必要资料   第十!四条: 登记机《构实地勘查》。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依法?予以登记并向—抵,。押权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在抵押合!同上:。。填,注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编号、日》期登:记机构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 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机构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或抵—押期届满要求变更或!注销抵押登记的必须!由抵:押权人出具债务履行!完,毕或:。。其他同意变更—、注销证明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第十七—条 抵押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抵押》当事人?或由抵押当事人【委托的?。登记代?理人:需持还款证明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等—有效证明自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发生的?办公经?费列入地方财政支出!。不得以手续费、工】本费等名义向—。抵押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五章 抵!押权实现 》  第十九条 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同意抵】押权人可依照相关】规定处置抵押财产 ! , 处置抵押财产【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由—土地所有权人与受】让人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并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抵押权人在实】现土地?抵押权时也可—以向当地土》地储备机构申请收购!土地储?备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土地储备—收购有关规定将【处置土?。地收购纳入储备土】地   第二十【条 处置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处—置,;处: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置   —第二十一条 —处置抵押物所—得按依法登记—的抵押权顺序偿还】债务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条件及用途均】不得改变;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及用途的增》值收益应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  : 第二十二》条 抵押人应依【法与:抵押权人协商处【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价款抵押【权人优?先受:。偿超过债权部分数额!归抵押人所有;【处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收益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 第二?十三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国家依》法征收、征用该宗土!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服从补【偿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所得补—偿费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