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行—为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牧区生!产力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是指除宅】基,地、公益事》业用地以外的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指抵押人在】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不,转移土地占》有、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行为
第三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除?宅基地?和农村?牧区公益事业—及,公共设施用》地外: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坚持产权》清晰、?。据实申请、科学合理!评估、依法登记、】切实保?障抵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拥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提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
《第六条 《抵押人?。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
(》二)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抵押的须经!本嘎:查村村民大会—2/:3以上村民同意或】。。嘎查村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同?意;
》。(三)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七条 下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设定《抵押
(一【),宅基地;《
(《二)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建设《用地;
》 (三)权属不清的!;
(四)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的;
《 (五《)受其他形式限制】的
第三章 —。抵押申请《
第八条— 抵押人申请抵押】贷款需?向,金融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一)?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二)贷《款用途、贷款用【途效益分《析及:还款来源证明材料;!。
(三)抵押】物清单、抵押物使用!状,况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
, :(四)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同意处置抵押【物等作出的承诺【设作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有多个【共有人的权利—人和:。其他使用《权共:。有人应共《同,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且所?有共有人均为抵押人!;
(五)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必要?资料
?。 第九《条 抵押物价值【评估
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由抵押当事人选】择的具有土地—价格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也可由—抵押当?事人直接协商确定】
集体建设【用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需一并!评估
第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期—间在该土地上新【增建:筑物、构筑物—应经抵押人同意该】土地新?增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在实现抵—押权时?。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构筑物》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构】筑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 第十?一,条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四章 抵押登记
】。 , 第十二《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实行《。登记制度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合法登记!。机构: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当事人或—由抵:押当事人委托—的登:记代理人需》到登:记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三条!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抵押登记》申请书;
— (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抵押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的需:提,供登记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抵押当事人对登】记代理人的授权文件!。;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
》 :(四)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抵:。押物评?估报告或价》值证明文《件;
》(六)涉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人还需提供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
(七)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必】要资:料
?。 第十四条 登记机!构实:地勘:。查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依法予以登记并向】抵,押权: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在抵《押合同上填注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编号、日】期登记机构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 第十五条 【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机,构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第十六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或?抵押:期届:满要求变更》或注销抵押登—记的必须由》抵押权人出具债务履!行完毕或其他—同意变更、注—销证明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 第十七条 抵押】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抵押当事人或由】抵押:当事人委托的登【记代理人需持还【款证明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等有效证明自—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发生的办公】经费列入地》方财政支出不得【以手续费、工本费等!名义向抵押》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五章 抵押》权实现
第【十,九条 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同意抵押》权人可依照相关规定!处置抵押财》产
处置抵【押财产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由土地?所有权?人,与受让人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并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抵押权人在实现!土地抵?押权时也可》以向当地土地储【备机:构申请收购土—地储备?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土地储—。备收购有关》规定将处置》土地收购纳入储【备土地
《 :第二十条 处置【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处【置;处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置
第二十【一条 处置》抵押:物所得按依法登记的!抵押权顺序偿—还,债,务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条件?及用途均不得改变;!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及,用途:的,增值收益应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 抵押》人应依法与抵押权】人协商处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价款抵》。押权人优《先受:偿超过债权部分数】额归抵押人》所有:;处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收!益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 第二十》三,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国家《依法征?收、征用该宗土【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服从补偿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所【得补偿?费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