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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行为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牧区生产力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是指除宅《基地、公益事—业用地以《外,。的,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  :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指抵】押人:在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不】转移土地占有、【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行为   第】三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除宅基地和!农,村牧区公益》事业及公共设施用地!。外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坚持产权清晰、【据实申?请、科学合理评【。估,、依法登记、—切实保障抵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拥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提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   第六条 抵】押人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  :。 (二)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抵押的须经》。本嘎查村村民大会2!/3以?上村民同《意,或嘎查村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同意;—   (三》)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下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设定抵押   (一!)宅基地; —  (二)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建设—用,地;   (三【)权属不《清的; 《  (四)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的;   (五【)受其他形式限【制的 第三章 【抵押申请   第八!条 抵押人申请【。抵押贷款《需向金融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一)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二,)贷:款用途、《贷款用途《效益分析及还款【来源证?明材:。料; ?。  (三)抵押物清!单、抵押《物使用状《况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 】  :(四)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同意处置《抵押物等作》出的承?诺设作?。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有多个共【有人的权《利人:和其他使用权—共有人应共同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且所?有共有人《均为抵押人;   !(五)?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必要!资料   第—九条 抵押》。。物价值评《估   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由【抵押当事人选—择的具有土地价【格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也可《由抵:押当:事人直接协》商确定   集体建!设用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需【。一,并评估   第【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期间在该土地上】新增建筑物、—构筑物应经》抵押人同《意该土?。地新增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在实现抵押!权,时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构筑物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构筑【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十一条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四【章 抵押登记   !第十二?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实行登记制!度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合《法登记?机构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当!事人:或由抵押当事人委托!的登记代《理人需?到登记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三条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抵?押登记申请书;  ! (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抵押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的需提供登记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抵押当事人对登记】代理人的授权—文件;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  》 (四)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抵,押物:评估:报告或价值证明文】件;   (六【)涉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人还需!提供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  ! (:七)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必要资料《。  : 第十四条 登【记机构?实地勘查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依法予以登记【并向抵押《权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在抵押合同上【填注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编号、—。日期:登记机构《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 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机构【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第十六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或抵】。押期届满要》。求变更或注销抵【。。押登记?的必须由抵押权【人出具债务履行【完毕或其《他同意变更、注销】证明: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第十七条 !抵押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抵押当《事人或由抵押—当事人委托的登记代!理人需?持还款证明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等【有效证?明自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发生:。的办公经费列—入地方财政支—出不得?以手续费、工—本费:等名义向抵押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五:章 抵押权》实,现   第十九条】。 ,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同意《抵押权人可依照【。相关规定处置—抵,押财产?   ?。。处置抵押财产—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由土地所—有权人与受让人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并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抵押权》人在实现土地抵押权!。时也可以《向当地土地》储,备机构申请收购土地!。。储备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土地—储备收购有关—规定将处《置土地收购纳入储】备土地?   ?第二:十条 处置》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处置;处】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置   》第二十一条 处置】抵押物所得按依【法登记的抵押权顺】序偿还?债务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条件及用途】均,不得改变;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及用途】的增值?收益应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 《  第二《十,二条 抵押人应依】法,与,抵押权人《协商处?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价款—抵押权?人优先受偿超过债】权部分?数额归抵押人所【有;处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收《益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  第二十三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国家》依法征收、征用该】宗土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服,。从补偿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所得补偿费—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