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
! 2013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0号)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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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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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规划【、保护、利用、【监测以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水是指赋《存于地面以下—含水层中《的水
第三条! 地下?。。水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厉行节约《、综合利用、最严】格,管理的原则
【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下水保—护和管理考》核体系鼓励和支【持地下水《替代水源工》程建设、地》下水保护和节约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最】严格的?措,施,确保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地下水优先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 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保护?和利用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和】节约地下水》的义务有权》对,污染、违法》开发、破坏》和浪费地下》水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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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地下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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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
第—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地下水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下!水规:划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地下水—规划应当《。服从流域、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并与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 经批准的地!下水规划是保护【、节约、利用和管】理地下水的依据地下!水规划的变》。更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划【定自治区地下水功能!区和: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应当:符合自治区地下【。水功:能区划和地下水【超采地区的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 涉及取用地下水!或者可能《对地下水保》护产生影响的各类】规划应?当开展水资源论【证
】第三章 地下—水保护 《
【 第: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自治区地下》水超采地区治—理规划和自治区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地下水—超采地区所在地【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四条】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 第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关闭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自备井
— 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企业使用自备—井的应当经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六条 取—用地下水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
, , 开采矿《藏、建筑施工—等对含?水层:有影响的《。生产活动应当采取】。。保护和补救措施减】小对地下《水的破?坏
开发利】用地下水时》。应当做好不》同含水层的止水措】施不得多层混合开】采,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 第十七条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采取人工》。回,灌、雨水渗透等措】施增加?地下水的有效—补,给 :
城乡硬化【地面应当采用透【水性强的建》筑材料和结构形式增!加雨水入渗对地下】水,的补给
—禁止将废污》水用于地下水回灌 !
第十八】条 对?以人工回《。灌方式进《行地下水回灌的【回灌水水质应—当优于?含水层地下水水质和!地下水功能区的目】标水质
第十九!条, ,禁止: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地下水超【采地:区以及深层》承压含水《层利用地源热泵取】用地下水
新!建地源?热,泵,应当采用闭路—循环技术已建成但未!采用的?应当限期《。进行技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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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下水利用!
!。第二十?条 自治《区对地下水》实行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管:。理
》各行政区《域,内年度开采地—下水总量不得超【出批准的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 地?下水超?采地区和《重要地下水》水源地年度开采【地下水?总量不得超》。出批准?的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地下水水】位不得低于》。水位控制指标
!。 第二?。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解—的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年度: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地下!水超采地区的开采】总量和水《位,控制指标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饮:用水水源地以及【重要:地下水水《源地的开采总—量和水?位控:制指标?由具有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容!易发生盐碱化—和渍害的地区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地下水的水位
! 第二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逐年减少地下水超采!地区:地下水开采量逐【步达到?采补平衡
【。 ,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确需增】加取用地下》水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压减其他用—水户地下水》取用量确保地—下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总取水量不】增加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高【耗水工业项目—禁,止擅自?使用地下《水食品、制药等项目!经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取用地下水】
: 农牧《。业灌溉严禁》开采深层《承压地下水
】 第二十五条 【取用地下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开展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者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应当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
— 第二十六条 【水井工?程竣工后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有!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井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
: ,(一)水《。井工程所在位置【的地理坐标、—高程和平面位—置图;
》 (二)单—。井实:。际井深、井径—和水文地质钻孔柱状!图;
(三)!抽水试验报告和【水质化验报》告;
—(四)水井》工程取水设备—性能以?。及计量设备装置情况!;
(五)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的水井工程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现场验收
第!。二十七条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必?。须疏干排水的应当向!具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疏干排水!方案并按《照批准的疏》干排水方《案进:行,疏干、回《收利用或者排放不】得擅自扩大》疏干区域和》变更排放地》点 :
建设或者生产!单,位应当采取回—灌补源以及回收利用!措施: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给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由建设或者生产单】位依法给予》补偿
对地热】。水,、矿泉水同时—。依法实行采矿许可】制,度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制度
— 取水许可、采矿!。许可的审批权限、程!序、监督管理—和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有偿《使用税费的征收【管,理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八条! 对地下《。。水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直接《取用地?下水资源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对超】过自治?区规定的《农牧业?生,产用水限《额部分的水资源【由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缴纳水】资源费;符合—规定的农牧业生产】用水限额内》的取水?不缴纳水资源费【
第三十【条 取用地》下水的取用》水户应当安》装经:依法检定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并按照【计量水量缴》纳水资源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用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
: 第三十《一条 ?特,殊干:旱年:。和突发事《件等需要临时取用地!下水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水井工】。。程所在地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性备案》。手续应急期结束后】水井工程应当停【。止使用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封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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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地下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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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的—统一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的建设?和监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
: 国家级监—测站网配套》资,金和运行费》用、自治区级监测】站网:建设和运行费—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的监测站网—其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
: 第:三十:。三条 自治》区水文?部门负责《国家:、自治区《监测站网的长期【动态监测《。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划:组织建设其》地下水监测站网并负!责长期动态监测【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
》 :地下水监《。测内:容包括水量、水位】、水质和水温等 】
第三》十四条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必须《疏干排水以及—集中开采地》下水的应当安装【地下水监测设—。施并接入自》。治区地下水监测站】。。。网
第三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地下水水质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受到污!染源威?胁以及出现区—域地下水水》位明显下降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补《救和预防《措施
第三十!六,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下水管理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地下水?。的取水许可》审批、开《采量、水质》、,水位动态以》及凿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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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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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经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企业擅自】使用自备《井的;?
?。。 (:二)未按照要求【安装地下水监测【。设施的;《
: (三)特殊【干旱年和突发事件等!需要临时取》用地下?水应:急期结束后水井工】程继:续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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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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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重:要,地下水水源》地,是指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水水源】地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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