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呼伦贝尔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旗市】。区住建局
近期住建!部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组在我【市,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市个别!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墙体过薄》、保温材料不耐【。火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一)建!设单位应当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其它参建各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永久性》标牌:制度按照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单位工程竣》工时必须设置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标牌内】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内容进行设【置标牌?应,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凡未设置或未按照!。规定设?置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不得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
(三)各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从主—管部门开《始明确建立责任【人制度建立工程质】量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和,抽查制度《
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承担监?。督责任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要对日常巡查、抽查!工,。作,进行认真记录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必,须进行跟《踪并做好回执存【档工作
(》四)监?督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日常监督抽查、巡!查和对地基基础【。。以及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检查《时应当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对主:体结构?构,件的强度、几何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现浇楼板厚!度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2、涉及结构安全!和安:全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的—质量
?。3、有关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以及结果实体检测!。报,告,等施工技《术,资料
实体质量抽查!要,辅以必要《的,检,测有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和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确,定
二、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
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现,。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凡是涉及到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问题的—一定要重点加强设】计,、仔细?核对严格执行三级】校,审制度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对于】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依据国】家现行规范、—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标!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施工》图设计质《量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三、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一】)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实?施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凡未《。实行:分户验收《。以及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分,户验收结《果进行抽查核—对随机抽查分户验】收资料并抽》查、抽测对应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数量每】单位工程(多层【)不少?于3户(《高层)不少于5户】
(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对建设单》位,。验,收,组织形式和程序不符!合规定施《工,技术资料有虚假、】缺,。失,等问题实体》质量有明显缺陷【。的应当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