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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蓝线规划管—理办法 《中政办发[20【1,。6,]1:3号   第一章】        】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察右中?旗水体及生态—资源保护凸现园林特!色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需要保护】的,城市水?域,(包:含,河渠、湖泊、水库】、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     第【三,条  城市蓝线【规划:管制是指划定城【。市蓝线和对城—市蓝线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  ?旗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旗城市蓝线规【划,管制与监督》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做好城市蓝【线规划管制》的行业配合工作 】第五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生—态环境遵守》城市:蓝线的义务;并【有权了解城市蓝线范!围及其?规划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提出意见!对破:坏城市蓝《线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二》章    》    《    城市蓝【线的划?定与审批 第六条 ! 城市蓝线》由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划定 ?第七条  划定【城市蓝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城市—蓝线应当依》据已批?准的城市规划所控】制,的河:。渠、湖泊、水—库、湿地等界线划定!; (二)城—。市蓝线控制》范围应当包》括为保护城》市水体而必须—进行控制的区—域; (《三)城市蓝》线划定应当考虑【。堤防、防洪、环保】、景观、调蓄—。等需要; (四)统!筹考虑城市水体【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功能》性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水系安全】; (五)控—制范围清晰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第:八条  划》定的城市蓝线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与相关规划一并【审批 第《九条  城市蓝线划!定应征求公》众及相?关部门意见经修【。改后提交旗规划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报经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城市蓝线划定】并经法定《。。程序审?核后报旗人民政府审!批,并公布实施 城市蓝!线经旗人民政府【批准后一《个月:内应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      —  城市蓝线—的,实,施 第十《条  城《市蓝线一经》批准必?须,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不执行?经批:准的城市蓝线 第十!二条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城!。市蓝线 第》十三条? , 纳:入城市蓝线划定的各!类用:地、建?。(构)筑物、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其控制范围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对】现有不符合城市蓝】线所确?定性质的用地应当】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城市蓝线的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应当?限期:拆除搬?。迁 第十《四条  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违反城市!蓝,线,的,建设行为《; (?二)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污染城】市水体的行》为; ?(三)填埋》、占用?城市水体的》行为; (四)【挖取沙?石、土方等破坏【地形地?貌的行?。为,; (五)其它对】城市蓝线构成破坏性!。影响的行为 第【十五条 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实施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 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 第十【七条  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城市蓝线规—划管制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向旗人民政府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擅自调整和改!变城市蓝线》违反城市蓝》线,规,划管制办法的行为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督促执行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设立规划】监,督员对城市蓝线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第四章    !      —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未经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由: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在城?市蓝:线范围内审》批建设项目》和批准建《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        】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