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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盟:境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防治、监督—和管理的资金— 第三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年【终结余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 第四【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缴库】、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人民银行、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征 —。收, 第五条 》。凡在我盟《境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前款所称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包括 (!一)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 (二)烧】。制砖、瓦、瓷—、石灰?; :(三)排《放废弃?土、:石、渣 第六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期间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生产运—行期:由项目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跨—旗(区)《的生产建设项目由涉!及区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征?收,    《 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生产建设活动!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第七《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按,下列:方式计征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在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计征 (三)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按照【排放量?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照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第八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吨1.0》。元(不足1吨的按】1吨计) (—三)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规定征收标准!确定为每立方—米0.5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按照《排放量计征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规【定征:收标准确定为—每立方?米0.5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第九条 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开采矿产资源!处于建?设期: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建设活动】开始前一次性缴【纳,征,占用土地水土保持补!偿费:。;处于?开采期?的缴:纳,义务人应当按季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时》限由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 缴纳!。义,务人应当向所—在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送征占用!土地面积及》矿,产资:源开采量、取土挖】砂采石量、弃—土弃渣量《等资料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额并向缴纳》义务人送达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单缴纳通知》单应当?载明征占用土—地面积(《。矿产:资源开采《量、取土挖砂采石量!、弃:。土弃:渣量)、征收标准】。、缴纳金《额、缴纳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缴》纳通知单的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 (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 《(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 (【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 (五)建!设军事设施的; 】(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得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预算《。编制时间和流程同】。步编制预算》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时采取申报、评【。审等方式《以加强?项目: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十三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十四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征《收主体?。、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公》示 第三章 缴【 库 ?第十五条 各—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央、自治区、】盟,、旗(区)按照【12:25的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实》行,。就地缴库方式—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随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单一】。并送达缴纳义务人由!缴,纳义务人《持“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规定时限】内到:银行办理缴款— 第十七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列1?03类?04款?46项09》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第十:八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占压、拖延—上,缴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重点用于—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同时兼顾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资》金使用单位应—当设定可衡量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具?体的支出项目—不安:排支出预算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工—作,并指导使用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审—。核,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并批复下—达,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由》发展改革部》门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二十》一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盟、旗(区)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水,土保持?补偿费严禁截留【、转移?。、挪用资《金和随意调整预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或者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的; (二)—隐瞒、坐《支应当上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三】)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入国库的;! (五)违反规【定,扩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缴纳义务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缴纳—义务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缴《。纳义:务,人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免除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第二十六《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盟财政局商】盟发展?改革委、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