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盟境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防治、!监,督和管理的资—金
第三》。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年终:结余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
—第四: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缴库《、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人民银?行、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征 收
第五条! 凡在我盟》。境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前款所称【。。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包《括
:(一)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
(】二,)烧制?砖、瓦、瓷》、石灰;
(三)排!放,废弃土、石、渣【
第六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期间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生,产运:行期由项目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跨旗(区—)的:生产建设项目由【涉及:区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征收
【 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生产?建设活动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第七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按下列方》式计征?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在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计《征
(三)》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按照排放》量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照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第—八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吨1.【0元(不足1吨【的按1吨计)
(三!)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规定征收》标准确定为每—立方:米,0.:5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按照排放量》计征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规定征》收标准确定为—每立方米0.5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第九条】 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开采矿产【资源处于建》设期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建设?活动开始前一次【性,缴纳征占用土地水土!保持补偿费;—处于开采期》。的缴纳义《务人应当按季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时限由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 缴纳】义务人应当向所在】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送征占用土地面【。积及:矿产资源开采—量、取土挖砂采石】量、弃土弃渣量等】资料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额!并向缴纳义务人送】。达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单缴纳通知单应当】载明征?占用土地《面积(矿产资—源,。开采量?、取土挖砂》采石量、弃》土弃渣量《)、征收标准、缴】纳金额?、缴纳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缴?纳通知单《的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
—(,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
(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
(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
(五)建!设军:事,设施:的;
(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得: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预算编!制时间和流》程同步编《制预算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时—采取申报、评审等方!式以:。加强项目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十三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十四: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征收主体、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公,示,
第三章 缴 【库
第十《五条 各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央?、,自,治区、盟、》旗(区)按照—1225《的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实行就地—。缴库方式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随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单一并送达缴—。纳义务人由缴纳义】务人持“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规定时限内到银行办!理缴:款
第十七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列103—类,04款46项09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第《十八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占压、拖延【上缴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重点—用于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同—时兼顾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资金使用单【位应当设《定,可衡量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具,体的支出项》目不安排支》出预算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工作并指》导使用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审核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并批—。复,下达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由,发展改革部》门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二?十一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盟【、旗(?区)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水土【保持补偿《费严禁截留、转移】、挪用资金》和随意调整预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或者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的;
(二—)隐瞒、坐支应【当上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三【。)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入国库的;
(五】。)违反规定扩—。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缴纳义务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缴?纳义:。务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缴纳义务人》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免除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第二十六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盟:财政局商盟发展【改革委、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