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盟境《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防治:。、监督和管理的资】金
第三》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年终结余—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
》第四: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缴库、—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人》。民银行、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征— 收
?第五条? 凡在我盟境—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前款:所称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包括【
(一)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
(二)烧制砖、瓦!、瓷:。、石灰;
》。(三)排放废弃土、!石、渣
第六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期间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生产运行期由项【。目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跨:旗,(区)的生产—建,设项目由涉及—区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征收
【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生产!建设活动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第七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按!下列方式计征—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在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计征
(三)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按照排放!量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照: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第八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吨1.0元(】不,足1:。吨,的按1吨计)
(】三)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规定征!收标准确定为—每,立方:米,。0.5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按照排放量计征!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规定征《收标准确定为每立】方米0.《5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第九条 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开采矿产资【源处于建设期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建】设活:。。动开始?。前,一次:。性缴纳征《占用土地水土保持】补偿费;处于开采】期,的,缴纳:义务人?应当按季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时限由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 ?缴纳义?务人应当向所在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送征占用土【地面积及《矿,产资源开采》量,、取土挖砂采石量、!弃土:弃渣量等《资,料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额并向缴纳义务【人送达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单缴纳通知单—。应当载明征》。占用土地面》积(矿产资》。源开采量、取—。。土挖砂采石量、【。弃土:。弃渣量)、》征收标准《、缴纳金《额、缴纳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缴【纳通:知,单的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
(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
(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
(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
(五)建设—军事:。设施的;
(—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得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预算编—制时间和流》。程同步编制》预算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时采?取申报、《评审等?方式以加强项目【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十三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十四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征收》。主体、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公示!
第三章 缴 库】
第十五条 各【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央、自治区、!盟、:旗(区)《按照122》5的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实!行,就地缴?库,方式: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随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单一并送】。达缴纳义务》人由缴纳《义务:人持“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规定!时限:内到银行办》理缴款
第十—七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列103》类04款46项0】9,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第十八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占压!、拖延上缴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重点用于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同,时兼顾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资金使用《单位应当设定—可,衡量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具体的!支出项目不安排支出!预算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工作》并指导使《用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审核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并批复下》达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由发展改革!部,门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二十一—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盟、旗!。(区)?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水,土保持?补偿费严禁截—留、转移、挪—用资金和随意调【整预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或者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的,;
(二《)隐瞒?、坐支应当上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三)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入国:库的;?
(五)违反规【定扩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缴纳】义务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缴纳义务】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缴纳【义务人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免除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第!二十六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盟财政!局商盟?发,展改:革,委、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