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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盟境!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防治、监督和管理】的资金 第三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年终结》余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 》第四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缴库!、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人民银行、!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征 收 —第五条? 凡在我盟境—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前款所称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包括 ?(一)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 (二)烧制】砖、瓦、瓷、—石灰; (三)排放!。废,弃土、?石、渣? 第六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期间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生—。产运行期由项目【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跨旗(区)的生【产,建设:项目由涉及区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征?。收    》 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生?。产建设?活动所在地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第七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按下列方式计征!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在【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计征》 (三?)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按照排放量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照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第八!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吨1.—0,元,(不足1《吨的按1吨计—。) (三)》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规定《征收:标准确?定为每立方》米0.5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按照排放量》计征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规,定征收标准确定为】。每立方米0》。.5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第九!条 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开采矿产资源处于建!设,期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建设活动开始!前一次性缴纳征占】用土地?水土保持补偿费【;处于开《采期的?缴纳义务人应当【按季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时?限由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 《缴纳义务人应当向所!在,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送征【占用土地面积及【矿产资源开采量、】取土挖砂采石量【、弃土弃渣量等资料!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额并向缴纳》义务人送达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单缴纳通【知单应?当载明?征占用土地面积【(矿产?资源开采量、—取土挖砂采石量、弃!土弃渣量)》、征收标准、缴【纳金额、缴纳—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缴纳通知—单的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 (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 (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 (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 【(五)?建设军事《设施的; (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得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预算编制【时间和流程同—。。步编:制预算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时采取申报!、评审等方式以加】强项目?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十三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十四—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征收》主体、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公示 第三章 】。缴 库? 第十五条 各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央—、自治区《、盟、旗《(区)按照1225!的,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实行就地缴库方【。式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随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单一?并送达缴纳义务【人由缴纳《义,务人:。持,“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规定时限内到银【行办理缴款 第十七!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列1:。。03类0《4款46项09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第】十八条 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占】压、拖延上》缴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重—点用于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同时兼顾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资金—使用单位应》当设定可《衡量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具体的《支出项目不安排支出!预,算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工作并指导【使用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盟、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审核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并批复下》达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由发展改革部—。门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二十一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盟、旗】(区)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水】土保持补偿费严【禁截留?、转移、《挪用资金和随意调整!预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或者: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的!; (二)隐瞒、坐!支应当上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三)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入》国库的; 》(五)?违反规定扩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缴纳】义务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缴纳】义务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缴】纳义务人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免除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第二十六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盟财政》局商盟发展》改革委、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