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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   (201!5年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   ?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利用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  《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保障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落实水土保持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牧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  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当督促村民》履行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     】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 :   ? 第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培养水土—。保持科?学技术人才    !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教育】。和宣传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中、》小学校应当将水土】保持基?本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新闻媒】体应当做好水土保持!的公益宣传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和水土保持设】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和水!土保持设施以及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       第】二章 规划 —    《。      第【十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全区水!。土流失调查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告,     》水土流失调查内【容包括水土》流失的分布、类型、!强,度、面?积、成因、危害以】及变化趋势、预防治!理情况及其效果【等   《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水土流【失调查工《作     第【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本行政—区域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一)潜在】退化的草原》地,区,;     (【二,)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   !  :(三)水库库区、】湖泊、重《要湿地;  —   (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五:)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其!他区域  》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一)水《土流失严《重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二)侵蚀沟道—密集、植被严重退】化、土地沙化、【水旱:风沙灾害严重的区】域;: ,    (》三)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     (四】)对:河流湖库淤积影【响,较大严重威胁土地】资源:的区域; 》。 ,   (五》)水土流《失严重的其他区域】 ,    第》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以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编制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时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论证并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   第十》。四条 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乡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土地:整理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三《章, 预:防        !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禁牧休牧—轮牧、舍饲圈养、】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 第十六条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  :。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下确需在上【述区域?抢修铁路、》公路、水《工程等应《急项目?进行取土、》挖砂、采石的建设】单位事后应当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 ,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   《  第十七条 【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其功】。能正常?发挥: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水土保》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水土保持设】施的用途 》   ? 单:位,。和个人因生产—建设活动确》。需占用、拆》除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按照同等!功能:予以重建或》者补偿    【。 第十八条 —禁止在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的范围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已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退耕还林还草;【耕地:短缺:或者已经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实际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   在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  在?十五度以下坡耕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坡:改梯、等高耕—作、带状间作、免耕!、保护性耕》作等:措施    — 第十九条 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苁蓉、锁阳、甘】草、麻黄等植物 】    《在,林区进行林下种植的!应当采取保护枯【枝落叶层《和土壤、植》被的措施 》    在草—。原牧区生《产建设的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不得随意开辟道路碾!压草原不得破坏【草原植被《     在戈壁、!沙漠、沙地、黄土丘!。陵沟壑区《、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  :第二:十条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生产过!程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活动【扰动土地的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土—石方重复倒运—和地表?。裸露时间《。。保护地貌植被—   ?  矿产资》源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等生产?活动:占压的林草》植,被,能够移植—、移栽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移植、移栽  !   第二》十,。一条 依《。法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开办下【列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一)《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以及冶炼、电—力、化?工、建材、输油输】气,管道等能源、工业】项目;   —。  (二)公路、铁!路、机场《、市政、水》利水电?。枢纽等基础设—施项目; 》    (三—)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    — 分期建《设,以及改?。建、扩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分》期编制?。    《。 第二十《二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按照下列—规定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 》    《(一)审批制—。项目应当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     (【二,),核准制项《。。目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  《   (三)备案】制,项目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   【  :(四)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完成    !。 第二十三》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四条: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发生】以,下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 ,  (一)建—设地点、规模—发生变?化的;     (!二)实际征》占地面?积增加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三】)取弃土(石—、,渣,)场位置变化以及设!置数:量超过百分之二十】土石:方量超过百分之【。。四十的;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变化的情形    ! 第:二,十五条 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备!案,  :   第二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未!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并【进行诚信《记录    —     》第四章 《治理   》  : ,    《。。 第二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第二十八条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及时进行治】理     —依法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扰动、占压【、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资—金补助、项目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水土保持技术推广!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投资入股、【承包:、租赁等方》式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水土流失 —。。  :。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根—据水土流失类—型以:及特点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在水力【侵,蚀地:区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 ,   在风力侵蚀地!区,采取禁牧休牧轮牧、!植树种草、设置人】工沙障?和,网格林带等措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  :。   在《重力侵蚀地区结合地!。质灾害?防治采?取封山育林、植【物,。护,坡、径流排导、削坡!减,载、:支挡固坡、修建拦】挡工程等《措施: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 第三十一条— 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的土!地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地表土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     生产!建设项目设计—中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取?弃土(石、渣—。)场设?置和土?石方数量   【。  :生产建设项目—施工中建设单位对】施,工生产场地应当采取!拦挡、苫盖》、,砾石压盖、洒水降】尘、排水、沉沙等】。临时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   ?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复垦等治》。理措施   —  第三十二条 生!产建:设项目停《工、停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已《经形:成的路堤、》。堑坡、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堆土弃?渣、施工道路等采】取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  ?   ?第三十三条 —财政资?金扶持建设的—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规范组织《验收并设立标—志建立档案明确【管理:主体  《 ,。      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 】     》 ,    《第三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   !。。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布局监测站点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并充分利【用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牧业和林业】等部:门的:监,测,成果对?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     —第三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对下】列事项?。每两:年进行一次公告  !   (一)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  ?   (二)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 : ,   (三)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流失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监测公?告    》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每季度?向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监测情况    ! 第三十《七条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应当定期向】。。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监测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报、瞒报和伪造水土!保持监?测数据 《   ? 第三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土:保持工?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和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禁止区》域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 (一)对个人取土!、挖砂、采石等【不足:一百:立方米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百,立方:米以上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单位取土、】挖砂、?采石等不足一百立】。方米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百《立,方米以上不足五【百立方米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五百立】方米以上不足一千】立方:米,的处以?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一》千立:方米以上的处以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并按照开垦面积对!个人处以每平方【米2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集发菜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和滥挖苁蓉、【锁阳、甘草》、麻黄?等植物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一】。)破坏地表》和植被面《。积不足五十平方米】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 ,(二)破《坏,地表植被面》积五十平方米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三条 生产】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未报》原审批部门批—。准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按照生产!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处以罚款】     (一)占!。地面积不足》五,公顷: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占地面积在五公顷以!上不足十公顷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三)占地面积在【十公顷以上》不足二?十公顷的处以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    (》。四)占地面积在【二十公?顷以上?不足三十公顷的处以!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罚款;  》   (五)—占,地面积在三十公顷】以上:。的处:以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 ,   ?。有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按照!规定发布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水土保持监测公!告的;?  :。  :。 (二)未》按照规定划定—、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   【  (三)》未依法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 (:四)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   第七章 【。附则  《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和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不合理的人为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和水!的损:失    》 水土保《。持设施是《指具:有防治水土流失功】。能的各类《人工建筑物、自然和!人工植被以及自【然地物的《总称     地】貌植被是指原地貌、!人工:植被:和天然植《被    》 第四十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的机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工作!的职:责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3年1】0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一)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五)【第三:次修:正,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