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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017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饮用【。水水源是指用—于城:乡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库、地下水井】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 前款?所称的集中》式供水是指》以公共供水系统【向城乡居民提供生活!饮用水的《供水:方式 第三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经济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财政投入!。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需要《 第六条 自治区】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对,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规划、!水量配置和调度以及!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对饮用?水水资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国》土资源、农牧业、】林业、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第八条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饮用水水《源有权举报》。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第!十一:条 自治区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集!中供水的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安全而划定的予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水域】。以及相关陆域— 第十二条 饮【。用水水源《。的,确定应当与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相衔接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质标准》等要求 已有的饮用!水水源不符合国【家有关?水质标准等要求【并且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应当重新—确定饮用水水源 】第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跨盟市《、旗县?(市、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要调】整的按照本条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因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关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第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建设》专项:规划;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规划?;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供水:规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根【据需要在一级保【护,区周边?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 :第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生物发》酵、:。电镀、皮革》、,冶炼、?放射:性、炼油、》。炼焦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项目; (二】),进行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和水【量的矿产勘查、【采选等活动; (】三):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第十》八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排【污口; 《(二)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或者其?他设施; (三)】影响水源补给的活】动以及与饮用水【。供水:无关的勘查、—开采活动; (【。四,。)新建?、扩建油库、加油】站; (五)建立】火,葬场、墓地》; :(六)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七)利用未经净【化处理达标的污【水灌溉农《。田;: (八)超过标准使!用农药、《化肥、含磷》洗,。涤剂; (九)【掩埋、弃《置动:物尸体;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第十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 !第二十条 新—建公路?、铁路、桥梁—、输油?输气管线等基础设】施不得穿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因工程条件和自!然因素限制确需穿】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或者准保护》区的应当就项目实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影响进—行专:。题评:。价 第二十》一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取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按照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原】则制定饮用》水水源取水计划【 第二十三条 饮】用水取水应当统筹】安排地表水和地下水!保障:。优质水优先用于城乡!居民饮用依》法应当申请许可而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饮用《水水源工程应当【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供水专项规划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应当与饮用水【水源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实施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等生态保护【措施维?护水体的自净能力】 第:二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的》建设与保护发生【水源污染等事—件导:致饮用水《。供应中断时应—当及时启用饮用水】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供应! 饮用水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管理【单位应?。当维护供水》设施发生突发事件时!保障饮用《。水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正常《启用 第二十—七条: 跨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按:照行政管辖原则分别!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制度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 第二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项》目 :第三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环境【保护、水行政—。等,有关部门整合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资源:科,学划分和确定监测】范围、点位》和,项目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监】控和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监测信息系统!和,共享机制 第三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水质标!准要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本行政区》。域的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第三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机制《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建设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开展对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水量—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本级人!民政府 第》三十:三,条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 :第三十四条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报所在》地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按照!要求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三十五】条 饮?用水水源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突】发性事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所】在地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环境保护和》饮用水供水主管部门!及时通报《;饮用水供水主管部!门应当通知有关【取水单?位和当地居民—避免:污染水体进入用户;!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第三十六条 】饮用水?水源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值班巡查制—度组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设施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中发现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途径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污染饮用水水源行】为的举?。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行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和水量的】矿产勘查、》采选等活动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垃圾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倾》倒、:堆放:粪便: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影响—水源补给的活动以】及进:行与饮?用水供水无关—的勘查、开采活动】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新建—、扩建油库》、加油站或者—。建立火葬场、墓地】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利用未经净【化处:。理达标的污水—灌溉农田或者超过标!准使用农药、化肥、!含磷洗?涤剂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掩埋《。。、弃置动物》尸体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第四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对饮用?水水源进行水—。质、水量《监测的;《 (:二)发现破》坏、: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的检举后不及时查!处的:; (三)》。接到: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或者隐—患,。的报告?未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的; (—四)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