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01】7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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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饮】。用水水?源是指用于》城乡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库、地下》水井: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
前款所!称的集中式供水【是指以公《共供:水系统向城乡居民】提供生活饮用水的】供水方式
第三【。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经济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财【政投入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需要
》第六条? 自治区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对: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规—划、水量配置和调度!。以及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对饮《用水水资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国土资源【、农牧业、林业、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第八条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饮用水水源有!权举报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第十一【。条 自治区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集》。中供水的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安全而划定的予【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水域以及相【关陆域
第十二【条 饮?用水水源的确定应】当与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相衔接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质标准等要求—
已有?的饮用水水》源不符合国家有【关水质标准等要求】。并且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应当》重新确定《饮用水水源》
第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跨盟》市、旗县(》市、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要调《。整的:。按照本?条,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因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关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第—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建设!专项规划;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规划;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供水规?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根据:需要在?一级保护区周边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
!第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生物发酵、电【镀,、皮革、冶炼—、放射性、炼油、炼!焦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项目;?
(二)进》行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和水量的矿产】勘查、采选等活动】。;
(三)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第十八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排污】口,;
(二)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或者其他设施;
】(三)影响水源补给!的活动以及与—饮用水?供水无关的勘查、】开采活动;》。
(四)新建、扩】建油:库、加油站;
(五!)建立火葬》场、墓地《;
:(六)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七)利用未—经净化处《理达标的污水灌【溉农田;
(八)超!过标准使用农药、】化肥、含磷洗涤【剂;
(九)—掩埋、?弃置动物尸》。体;: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第十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
第二十条 新!建公路?、铁路、桥》梁、输油输气管【线等基础设施不【得穿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因工】程条件和自然因素】限制:确,需穿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或者准保护区的】应当就项《目,实,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影响进行专题评!价
:第二:十一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取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按照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原则制定饮用水【水,源,取水计划
第—二,十,三条 饮用水取【水应:当统筹安排地—表水和地下》水保障?优质水优先用于城乡!居民饮?用依:法应当申请许可而】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饮用水水源—工程应当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供水专项规划】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应当与饮用水!水源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实施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等生态保护措施【维护水体的自净【能力
第《二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的?建设与保护发生【水源污染等事件【导致饮用水供应中断!时应当?及时启?用饮用水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供应
饮》用水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管理》单位应当维》护供水设施》。发生突发事》件时保障饮用水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正常】启用
?第二十七条 跨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按照行政管】辖,原则分别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制度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
第!二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项《。目
:第三:。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环境保护、水【行政等有关部门整合!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资源科【学划分和确定监测】范围、点位和—项目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监:控和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监测信息》系统和共享》机制
第三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水质标准要》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本行政区—域的: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第三》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机制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建设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开》展对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水量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本级人民【政府
第三十三条】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
第【三十四条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报所在地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按《照要求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三》十五条 《饮用水水源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突?发性事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所,在地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环】境保护?和饮用水供水主管】部门及时《通报;饮《用水供水《主管部门应当通知有!关取:水,单位和当地居—民避免污《染水体进入用户;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第三十六条 【饮用:水水源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值班》巡查制度《组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设施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中发现】。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途径《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污染饮用水水—源行为的举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行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和《水量的?矿产勘查《。、采选等活动—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垃圾》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倾倒、堆放粪—便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影响水源补给的活】动以:及,进行与饮《用水供水无》关的勘查、开采【活动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新建、《扩建油库、加—油站或者建》立火葬场、墓地【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利用未【经,净化处理达标的污水!灌溉农田或者—。超过:标准使?用农药、化肥—、含磷洗涤》剂,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掩埋、弃置动物尸!体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第四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对饮用《水水源进行水质、】水量监测的;
(】二)发现《破,坏、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的检举后不】及时查处《的;
(三》)接到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或者隐患的报告未】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的!;,
,(四)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