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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     》   ?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采取】措施鼓励《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 —       【     》      —      —      —        】   ?       【     》第二章 《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   第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下列?规,划时应当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二)》 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 — , ,(三) 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  》 (四)《 各:类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 —  : 第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下列【专,项规划时应当—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一) 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发展《规,划; ?   (二) 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  ! (:三) 涉及江河、湖!泊的水资源建设、开!发利用规划跨流域】调水规划、》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等】专项规?划;   (四)! 地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 ?   (五) 土】地开发整治》规划;  — (六)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七) 旅!。。游,区总体规划;  ! (八) 国家【规定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  【 第八条 》 旗县级《人民:政府编制属于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范围?。内,的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但是所?在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已有相应—。规划并且已经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   第九条!  开发区管理机构!编制区域开》。发规划时应当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款!所称的开发区是指】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园区?等集中?发展工业的》区,。。域、:物流园区《和农业示范区  ! 第十条 》 规:划编制机关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第十《一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第十二条《  规划编制—。机关对规划的功能定!位、规模、适用期】限以及规划范围等作!调整的?应当对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或者修正 】   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补,充或:。者修正?的应当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重】新组织审查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  第?十四条 《 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依法从】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审查小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少?。。于二分之一的—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无效! ,  : ,参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专家不得作为该审查!小组的成《员,。 ,   第十》五条:  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客观】、公正?、,独立地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   第十六—条 :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公众和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  第十七条 【 规划编《制机关在《报,批,本办法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规划草!案时应当《包含下列文件 】  (一《) 环境影》响报告书《;, ,   (二) 规划!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说明—;   (三) !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还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第十!八条  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  第十九条  规!划编制机《关未提交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二十条  》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实:施部门应当同—步,实,施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 ?   第二十一条】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审批机关《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 !  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规划实施后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之间的比较】分析和评估;—   (二) 】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和评估;》  ? (三) 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   (四)— 跟踪?评价:的结论?   第二十二】条  对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形式和内容可!以简化简化的形式】和内容应当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中予以明《。确  《        】      —        】     》     》        】      —       【第三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    《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自治《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一)【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  (二)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 (三)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编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   第二十六条】。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相关工作前应当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负,责  《 第二十《八条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权?限分级审《批   》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旗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各级、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其环境保护机!构不得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第二》十九:。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技术审查   】第三十条《  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在报批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应当!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 建设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第三!十一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认为有必要征求【有关单位、公—众和专家意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论证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作为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依据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该?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 第三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有重大变化》或者产业政策、环】境标准有重》大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变更—并重新报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效》   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十五》日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第,三十五条  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组织实—施环境监理 【  环境监理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   第三十七【条  建《设项目确需试—生产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试生产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批!。准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其试生【产 ?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   第三十—八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验收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三十【九条  建》设项:。目进行试生产—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生产进行整—改建设单《位整改后《应当重?。。新,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  — (一)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   】(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中】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建设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发现有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将环】境影:响,后评价?情况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   ?    《。         !        】    《         !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一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四十二条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过程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造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并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审查【。小组的专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中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由设立《专家库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入选专家库的资!格,并,予以公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 未依法】组织环境《影响评价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   (二【) 规?划实:施,过程:中未同步实施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的,;   (三【) :无权批?准、超越批准权限批!准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批准规划草案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 ,(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批准!该项目建设的;【   (五)【 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   ?       【       【。   ?  :   ?     》       【       【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