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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及其】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进行的》。建设 ?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定期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评估  《。。。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发展—改革、规《划、信息化、交【通,运输、公安、—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社会团体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普及【无障碍知识 —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意识 第《七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对外:服务:机构应当对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知识教?育和必要的辅助服】务技能培训》。 ,。  第八《条  ?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当遵:。守无障碍设》施的使用规定自觉维!护无障碍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 对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以?及,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九!条  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和答复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及】。其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   第十》一,条  本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  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第十二条!  有?关单位进《行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对未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 ,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无障碍!设施未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 , 下:列建设项《目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残疾人等代表—试用听取残疾人【等代表对无》障碍设?施的试用意见 【 ,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对【外服务场所》;   (二)交】通运输、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三【),金融、邮《政、电信等》营业场所; —  (四)大中型】商场、餐饮、住【宿等商业服务—场所;   (【。五)供养、托—养机构等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  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无障:。碍改造计划》进行改造   第十!五条 ? 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予以保护发生!损毁或者《。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约定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修:复责任;没有约【定的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维护、修复》责,任,  : ,第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对,外服务场所;  】 (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场【。所;:        (!四)交通运输—、金:融、邮政《、电信、《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     (五)街!道、乡(镇)及社区!(村)的公共服务】场所     【    第十七条】  :本市大?中,型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专《用,停车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免收:停车费   无障碍!专用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第十—八条  本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工程建设【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   —第十九条《  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等交通枢【纽场所应当逐—。步设置具《有语音、文字转【换,功能的电子屏幕并】设立无?障,碍通道?有条件的场所应当】指派工作人》员为残?疾,人和其他有需求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无障碍】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公》共汽:车站点的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适合各类残】疾人和其《他有需求的人员【使用   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 ?  :对采取改装或—。者购:置的:方式推行使用—无障:碍出租车辆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  第二十》条  无《障碍: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无【障碍标识   无障!碍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明显   !。第二十一条  因】城市建?设或者重大》社会公益活动需【要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占用【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临时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状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第—。二,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并采取措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 ?  :第二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或者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 第二十四条  】本市应当为残疾人】参,加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提供!。便利;有盲人参加的!应当为?其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第二!十五条  本市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并根据需要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第二十六条】 , 市、区电视—台应当创造》条件在播出电视节目!时加配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备手语的新!闻节目 《  :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应?当配:备字幕?   ?第二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创—造条件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为】。。视力残?疾人阅读《书籍、?。使用互联网提供便利!   第《二十八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第二—十九条 《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有听力残疾人集中】参,加的大型会》议或者活动时应当】配备手语翻》译或者提供字幕 】  第四章》  无障碍社区服】务    》 第三十《条  ?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提供?参与社区生》活的:无,障碍服务   第】三十一条  火警、!求,助报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逐步完善适合听力!和言语残《。疾人使用《。的文字信息》报,警、呼救《功能   第三十】二,条  对有需求并】且,具备改造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给!予无障碍改造补【助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设?计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标准—设计无障碍设施的;!   (《二)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施工的—;   (三)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交【付使用?的;:   (四)—监理单?位未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执【行监理将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 附则   —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200!。4年11月9日公布!的天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