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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及》。其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进行》的建设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定?期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评—估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  第五《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发展改革》、规划、《信息化、交通运输、!公安、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  ! 残:疾人联合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社会团【体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普及无【障碍知识    】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意:识 第七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对:外服务机构》应当对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知】识教育和必》要的辅助《服务技能培训  】 第八条《 , 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当遵【守无障碍设施的使】用,规定自?觉维护无障碍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  对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以及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九》条,  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和答复  】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及其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 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十一条  本【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第十二条  有关单!位进行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对未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无—障,碍设施未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  :下列建设项》目,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残疾:人等代表试用听取】残,疾人等代表对无障碍!设施的试用意见 】 ,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对外!服务场所《;   (》二)交通《运输、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三!)金融、邮政、电信!等营业场所; 【  :(四)大中型商场、!。餐饮、住宿等—商业服?务场所;   (五!)供养、托》养机构等公共—场所 ?  第十四条—  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  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无,障碍改造《。计划进行改造   !第十五?条  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予以保护发生损】毁或者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 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约定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修复—责任;没有》约定的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维护、修复责任 】  第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 ?  :(二:),国,家机关的对外服【务,场所;   —(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场所;】。    《   ? (四)交通运输、!。金融、邮《政、电信、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    《   ?(五)街道、乡【(镇)及《社区(村)》的公共服务场所 】        】第十七条《  本?市,大中型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专用停?车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免?。。收停车费   无】障碍专用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第《十八:条  本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工程建设》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  【 第十九条》  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等交通枢纽场所【应当逐步设》置具有语《音、:文字:转换功能的电子屏幕!并设立无障》。碍通道有条》件的场所应》当指派工作人员为】残疾人和《。其他有需求》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无障碍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公共《汽车站点的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适合各类】。。残疾人和其他有需求!的人员?使用 ?  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   《对采取改装或—者购置?的方式推行使用无障!碍出租车辆》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条  无障碍【。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无障碍标识 —  无障碍》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明显  】 第:。二十一条《 , 因城市建设或者重!大社会公益》活动需要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占:用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临时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状,   第三章 【 无障碍《信息交流  —   第二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并采:取措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   第二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或者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 第二十《四条  《本市应?当为残疾人参加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提供?。便利:;有盲人《参加的应当》为其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 , 第二十五条  本!市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并根《据需要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  第二十六条 】 市、区电视台应当!创造:条件在播出》电视节目时加配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备手语的新闻节目】   ?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应当配!备字幕?  : 第二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创?。。造条:件,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为视力】残疾人阅读书籍、使!用互联网提供便利】   ?。第二十八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  第?二十九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有】。听力残疾《人集中?参,。加的大型会议或者】活动时应当》配备手语《。翻,译或者提供字幕【   第四章  无!障碍社区服务   !  第三十条 【 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提供参》与社区生活的无障碍!服务   第三十】一条  火警、求助!。报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逐步完善适合听力】和言语残疾》人使用的《文字信息报警—、呼:救功能  》。。 第:三十二条  —对有需求并且具备】改,造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给?予,无障碍?。改造补助 》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   ? 第:三,十三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一)《设计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标准设计无【障碍设施《的,;   (》二)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施工的—;   (三)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交付使用【的;   》(四)监理单位未】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执,行监理?将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第?三十五条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2004!年,11月9日公布的天!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