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第一章 总 】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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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公共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且—拥有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公共性《、公益性建设项【目包括?
(一)政府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建设—项,目;
(二)—政府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50:%及以下但》政府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三)!政府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与非国有投【资主体?合作建设《政府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将取得部分或—者全部所有权的公共!性、公益性建设【项目:;
(四)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投资?建设通过政府—定价、特许经营等方!式取得?收益的公共性、公】益性建设《项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审计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市审—。计机关开展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本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 ?审计机关每年—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
—第,二章: 审计《范围和管辖》
第六条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为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项目用地】的取得和土地利【用情:况;
(三》)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四)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等管理情况【;
(五)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六)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情—况;
(七)投资】绩,效情况?;
(八)》特许经营活动情【况;
(九)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计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重点关【注,。和揭示下《列事项?
(一)决策—失误或者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
(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者涉嫌犯!罪线索;
(三)】投资管理体》制、:机制或者制度方面】的,问题:
第八条《 审计机关开【。展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审计单位
审【计机关可以将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可—研、勘察、》设计、环《评、招标、》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单位和个人—列为审计调》。查对象审计机—关对审计调查对【象与项目资金有关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第九条《 审计机关根据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管【辖;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管辖
两个以】上,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根据—主要投?资主:体,确定管辖
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管辖
第十条 】市审计?机,关可以将其管—辖范围内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授权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管辖】也可以直接审计【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但—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市审计机关指定】管辖:。
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审】计机:关指定管辖》
第三章 审!计实施
—第十一条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按《计划实施
市、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办法确!定的审?。计范围?、项目情况》编制:本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计划【应当明确被》审计:的建设项目、被审】计单位?、,审计类型、审计时间!等,
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编制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应当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审:计机关审批后执行市!审计机关编制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在》执行中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执行
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及时?通知:发展改?革、财政、有关建】设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和被:审计单位
》未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二条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根据审计—的侧重以及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分为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跟踪审计》等审计类型
—第十三条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审计:机关应当开展—审,计
(?一)实施工程结【算审计的项目项目已!。办,理工程结算并能提供!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与工程结算审计!相关的资料;
(二!)实施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已完:成交(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并能提供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与竣工决算审【计相关的资料;
】(三)其他类—型的审?计项目按照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时间实施!
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应当成立【审计组并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资料提《供要求等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下列!。资料(包《括文档资料》、,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被】审计单位应当在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不:得拒绝?、拖延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立项—审批:、设:计概算?。、,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等文件;
(【二)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审查】文件等;
(三【)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等;
(四)工程!竣工图隐蔽》检查资?料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资料交—(竣)?工等验收资料;【
(五)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
(六)工】程结算书、工程决算!报表:等资料;《
,(七)有关部门和单!位出具的检查结论;!
,(八)审《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以要求审计》调查:对象提供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文档资料!、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审计】调查:对象应当在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不!得拒:绝,、拖延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行】政管理机关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文档资料、—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有!关机关应当配—合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开》展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中建!立目:录库并委托其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审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专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审计机关使!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专业人!员的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的应当建立健全【审查复核机制—并对利用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委托审计事》项所需的资质;
】(二)近3年内【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者行业自律组】织处理;
(三)】与参与审计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包括未参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编:制及审核、结—算编制及审核—、跟踪审计》及过程控《制咨询工《作等
第十九条 】 审计机关聘请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委托审计【事项: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和职业胜任》能力;
(二—)近:3年内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者行业自!律组:织处理;
(三)】与参与审计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包括未参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编制及审核!、结算编《制,及审核、跟》踪审计及《过程控制咨》询工作等《。
第二?十条 ? 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一)通过检—查、观察、》询问、分析》、外部?调查、重新计算、拍!照、录音、录像、】复制等方法获取证据!;,
(二?)通过无人》机、卫星遥感、地质!雷达等技术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体!进行:检测获取证》据;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取证方式方法—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有权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相关报告】进行核查
审计机】关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可?以将审计核查结果】和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对有关—事实认?定的证据材》料应当送相》关单位?或者人员《进行核实及确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应当于证【据材料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并【签名或者盖》章
不能取得签名】或者盖章但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证据材!料仍然有效审—计人员应《当,注明
第二十三【。。条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6《。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项目因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审计期限的应当报】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 】 审计结果和—执行
《。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审计事项】评价、改进》工作建议《、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认定】被审计单位多计工程!价款:。以及其他违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有关单位【和个:。人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有关部《门应当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审?计,机关
?(,一)违反规划—、征地?用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或者现场签》证未: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
!。(四)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未按照审批文件!。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实施建设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有《关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审计—机关应当与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第】二十八条 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后应《当送达被审计单位】限期执?行;审计《决定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执行的》应当书面提请协【助执行
第二十【九条 《审计机关出具—。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应—当作为有《关部门批准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
《第三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应当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送审计机关
第三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逾期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可以约《定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但应当在项目【招标文件和建设施】工,合同中载明
【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 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索取或者接!受不:正当利益的;—
,(二)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专业人《员未尽到管理—和督导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与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串通舞弊】的;
(五)—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不申请】回避的;《
(六)违反—审计工作程序—的;:
(七)《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违规行为
审【计机关聘请的专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三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停止其承担的—工,作追究其违约责【任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审》计调:查对:象由审计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多—付工程款的责令【追回:。。未追回多付工—程款造?成损失的审计机关】认,为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审计!发现审计调查对象以!高估冒算、》虚报套取、关—联交易等方式骗【取项目资金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被】审计:单位予以追回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 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违规批—准,竣工财?务决算由《审计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审计机】。关认为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第三十八条 【参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在审计【中,。未恪守职业准—则,、执:。业规范出具不实【报告的审《计机关应当》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 ,
第六章 附 】 ?则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