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20:号公布 根据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7〕第》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监:测行为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环境监测《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等监测!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环境质量监【测是指对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质量的监》测   本办法所称!的污染源监》测,是指对生产、建设或!者其他人类活动中产!生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粉尘、】恶臭气体、辐—射、噪声和振—动等污染物的排【放源的监测 —  :。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监测】以及与环境监测【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领导:促,进环境?监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测《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工作服务的【水平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以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环境!监,测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七条 环!境,。监测机构在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环境监测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实—施下列?环境监测工作—。   ?。(一)组织实施【环境要素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的预》测、预?报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预警:预报所需的环境【。指标:及监:测数据;   (】二,)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性监测;   !(三)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和动态—数据库;   (】四)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监【测和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等 》。  第八《条 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并《与,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  第九《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网?络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网络并》对网络的《运行情况以》。及网络成员单位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环境监测!的规定、网络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  第十条 环境】监,测网络的《成员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和有关质【量保证?、监测结果》报告的规定以及环】境监:测网络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  第十一条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实施环境应急监!。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上报监《测报告其中属于较大!、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监测报告  ! 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对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和资》料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应当依】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设置并【能够:。。。。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四】条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需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一经认!定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或者取消  !。 第十五条》 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环》境监测工《作时:被监: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和监测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阻碍依法实施的【环境:监测工?作   第十【六条 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和资料!是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 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如》实、按期出具—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者迟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实—施的环境监测工作】或者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 !  : 第:十七条 经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可以向环》。境监测网络的—。成员:单位调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但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和非环境!监测方面《的科学研究  】 第十八条 对依法!应当:保密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并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统一向【。社会公布 — ,。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将】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用于—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和!非环境?。监测:方面的科学研究的】其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无效;对有违法所得!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条 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服务性监测】所需的费《用,由被监测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对外提》供用于?经营:性活动?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可以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