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2】0号公布 根据【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7〕!第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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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监—测行为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水平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环境监测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等监—测行为
《 ,。 ,本,办法:所,称的:环境质量监测—是指对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质量的监【测
本办法所称!的污染源监测是指】对生产、建设或者其!。他人类活动中产【生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粉尘、—。恶臭气体、辐射、】噪声:和振动等污染物【的排放源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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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监测!以及与环境》监测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领—导促进环境监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测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工作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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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以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环《境监:测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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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七条 环!境监测机构在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环境监】测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实施》下列环境监测工作】
(一)—组织实?。施环境要《素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的【预测、预报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预警?预报所需的环境指】标及监测数据;
】。 (二)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性监【测;
(三)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和动态数》据库;
》 (四)《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监测:和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等
第八条】 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并与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第九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网《。络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网】络并对网络的—运行情?。况以及网络成—员单位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环》。境监测?的规定、网络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条 《。环境监测网》络的成员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和有关!质量:保证:、监测?结果报?。告的规定《以及环境监》测网络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 第十一条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实?施环境应急》监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上报监测报告其中!属于较?大、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监测报?告
《 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对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和资料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 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应当依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设—。置并能够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 第:十四条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需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一,经认定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或者》取消:
? 第:十,。五,条 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环《境监测工作时被【。监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和监测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阻碍依法实!施的环境监测—工作
—第十六条 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和资料是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如实、按期》。出具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者迟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实施的?环境监测工作—或,者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
—。 第十七》条 经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可以向环境》监测网络的成—员,单位调?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但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和非环境监【测方面的《科学研究《
《第十八条 对依【。法应当保密》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并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将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用!于,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和非环—。境监测方面的科【学研:究的其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无效;【对有违法《所得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 第二十条— 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服务?。性监测所需的—。费用由被监测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对【外提:供用于经营性活动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可以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