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20—。号公布 根据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7,。〕第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监测【行为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环境监测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等《监测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环境质量监测】是指对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质量【的监测 《。  :本办法所称》的污染源监测是指对!生产、建设或者其】他人:类活动中产生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粉尘、恶臭气【体、辐?射、噪声和振—动等污染物》的排放源的监—测  《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监测?以及与环境监—测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领导促进】环境:监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测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工作服务的》。水平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以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环境监测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第七条 环境监!测机构?。。在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环—境监测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实施下列环境【监测工作   (一!。)组织实施》环境要素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的预测、】预报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预警—预报所需的环—境指标及监测—数,据;   》(二)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性【监测;   (三)!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和动态数据库;!   (四)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监《测和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等,。 :  第八条 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并?与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第九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网络》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网络并对网络的运!行情况以《及网络?。成,员单位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环《境监测的规定、网络!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条】 环境监测网络的】成员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和有关质量!保证、监测结—果报告的规定以及环!境监:测网络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  第十一条—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实施环境!应急监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上报监测报!告其中属于较大、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监测报告 !  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对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和资料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应当依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设置并能够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  第十四条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需: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一经认定—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或者取!消 ?  第十五条— 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环境监【。测工作?。时被监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和监测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阻碍依法实—施的环境监测工【作   第—十六条? 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和:资料是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如实、按期【出具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者迟报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实施的环《境监测工《作或者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 ?   第十七条 经!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可以向—环境监?测网络的成》。员单位?。调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但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和非环《境监测方面》的科学研《究  《 第十八条 —。对依法应当保—密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并: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统一向【。。社会:公布 《。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将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用于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和非环】境监:测方:面的科学研》究的其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无效;对有!违法所?得,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条 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服务【。性监测所需的费用由!被监测?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对外提《。供用于经《营性活?动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可以—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