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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意见精!神为:建立:健全我市建设行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用管【理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用以分】析、判断其信—用状况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建筑!各方主体包括 【。(,一)建?。设单位; (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四—)监理企业;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七【)招投标《代理机构 》以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称【为信用记录对象【 第四条《  邯郸市建设【。。局是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进行信用!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用《信息共享或实行联合!惩戒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机构负》责按照全市统一的采!集,标准:、统:一评价标准对—。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审核、记录—建档数据统一—归,集至邯?郸市建设局信用【平台: 第五条  —邯郸市建设》局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并通—过“邯郸市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 ,信用:信息的归集 第六】条  信用信息数据!。主要:由,信用记录《对象自行申》报及市、县两级【建设行政监督机【。构在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第七【条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行业信用档案为!我局:。。信用信息评价—提供依?据参考使用鼓励公众!。举报信用记录对象】的失信行为》 ,第八条 《 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良!。。好信息、不良—信息、信用等—级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变更情况等; 】(二)良好》信息包?括企业?或,从业人员获得有关部!门表彰和优》良业绩? (三)不良信息企!业或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 (四)信!用等级?通过将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按评价《标准 量化为相【应,分值并由信》用平台形成》信用等级《 第九条  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必须向信用管!理,机构申报本企业【基本信息信用记【录对象?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信】用记录对象基本【情况: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变更:本地新取《得资质的《和外埠进邯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须3—日内:向信用管《理机构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填》写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凡】未按规定《报送的视为》。信用缺失《 第十条  —信,用管理机构对—良好信息的采集主】要包括? ,(一)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 (二)行业管理】协会的文《件; (《三)能够反》。映企:业,业绩的文书; (四!)其他具有合法效力!的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对象应于《良好信息《产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相应《材料向当《地信用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符合良》好信用的信》息各:级信用管理机构应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认定手续并》计,入管理平台 第十】一条  信用—管理机构《对不良信息的采集主!要包括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文书:;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检《查的书面通报、整改!通,知书; (三)【。经查实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 (四)媒体—曝光情况; —(五)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机关:生效:判决书或《裁决书; (—六)违反行》业,协会管?理规:定的认定资》料; (七》)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各:。级信用管理机—构,拟采用的不良信息应!书面告知信用—记录对象信用—记,录,对象对不《良信息有异议的可】于5个?工作日?内向拟采用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复:查不属于记录标准】的撤销?。有关记录确属—记,录标准的维持原【结果并书面告知信】用记录对象》 第三章  —信用信息的评价 第!十二条  》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是指—利用信息技术采集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数,据后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信用】信,。息动态评价仅作为评!价、判断企业信【用,优劣状况、实施【企业差异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不改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处罚《、处理的程》序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将对企业!的,扣分代?替其对?企业、人员的处罚 !第十三?条  邯《郸市建设局结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规定及!。我市:。实际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制定并公布!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计—分标准通过信—用平台对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行—为,进行信用分值—。动态计算《并由:信用平台系统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类—别 第十四条 【 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计!分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在运:。行过程?中,结,合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工作实际可以修】。改,、删除或增加建【设工程企业行为记分!标准并在《修,订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信—用评价?实行:加减分制信用分【值=信用基础—。分+良好信用分【-不:良信:用分 第十》六条  企业—信用等级类别依【据信用分值设定分】A、B、C、—D四个?级别A?级表示信用优秀【;B级表示》信用良好《;C级表示信—用一:般;D级表》示信用缺《失 第?十七条  》信用:记录对象《。。。。初次登记信用档案】基,。本情况时信用分值】为1:00分 110【分及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85:-10?9,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良好;60-—8,4分(含《。60分?)的为C级表示信】用一般?;6:0分以下为D级表】示信用缺失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计分标准中注!明一票否决的视为】D级: 第十八《条  不良信—息记录信息的—公,布,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2年【;良好信息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自发生之日起】。2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信用—信息的使用 第【十,九,条,。 , 根据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等级【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实行差异【化监督?监管机制 (一)】对A级?类别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对B级类别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对C级类【别企业实行防—范,与监:管并重机《制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对D—级,类别:企业实行重点—防范机制《实施警告《、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 《(二)?。对信用级别高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红名单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规定程序认定的!荣誉主体树立—为信用典型全方【位加强?宣传推介 (三)信!用管理对《象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失信行为【以及严重破》坏,建筑市场《秩,序的:失信:行,。为包:括扬尘污染》、工程?质量不合格、合【同违约、安全生产不!达标、?恶意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企业列!为重点监督对象【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推送至市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从》行政审批、经—营成本上对》其联合惩戒 (四)!信用管理对》象被评?为不良信用或—信用等级降》级的约谈或公开约】谈企业有关责任【。。。人员告?诫其:应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信用】意识督促其》切实遵纪守法信用办!。事 第五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信用记】录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职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信用记录对象弄【虚作:假伪:造信息的直接评【价为D级《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二:条,  各级信用管【。理机构信《用记录和评价使【用的依据资料必须妥!善存档?保,管以备查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行业信—用主:体自20《17年1月1日起产!生的良好信》用信息纳入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记录范围自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不良信用信—息纳入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记:录范围 第二十四条! ,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邯:郸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表 — ,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类别! 】企业:名称 《 : 详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资?质资格信息》 资—格资:质 证书!编,号 《 《 剩余有效期 】 资质等级】 ? 发证机】关 !资质变更《情况 ? 】 业绩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