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意见精神为建立健!全我市建设行—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用管理—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用以分析、》判断其信用状况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建筑各《方主体包括
(一】)建设单位;
(】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四)监理》企业;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七)招投》标,代理机构
以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称为?信用记?录,对象
第四条 】邯郸市?建设局是《。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进行信用!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用信息共!享或实?。行联合惩《戒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机构负责按照全市!。统一的采《集,标准、统一》。。评价标准对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审核、记录建】档数据统一归集至邯!郸市建设局信—用平台
第五条【。 邯郸市建—设局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并通过?“邯郸市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信用信—。息的归集
》第六:条 信用信息【数据主要由信用【记录对象自行申【报及:市、县两级建设行】政监督机构在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第七条 《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行业信用档案为我局!信用信息《评价提供依据—参考:使,用鼓励公众》举报信用记录对象的!。失信行为
第八【条 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良,好信息、不良—信息、信用等级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变更情况等;
(】。。二)良?好信:息,包括企业《或从业人员获得有关!部门表彰和优良业】绩
(三)不良信息!企业或?。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
(四)信用等!级通过将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按》。。评价标准
量—化为相应分值—并由信用平》台形成信用等—级
第九条 【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必须向信用—管,理机构申报本—企业基本信息信用记!录,对象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信用记录对象基】本情况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变更本地新取得【资质的和外》埠进邯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须3日内【向信用管理机构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填写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凡》。未按规定报送的视】。为信用缺《失
第十条 【信用管理机构—对良好信《息的采集主要—。包,括
(一)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
(【。二)行?业,。管理协?会的:文件;
(》三)能?够反映企业业—绩,的文书;
(四)】。其他具有合法—效力的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对象应于良】好信息产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相应材《料,向当地信用》。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符合良好信】用,的信:息各级信用管—理,机,构应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认定手》续并:计入管理平台—
第十一条》 信用管理机构】对不良信息》的采集主要包—。括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文书;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检查的书面—通报、整改通—知书;
《(三)?经,查实: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
:(四)媒《体曝:光情况;
(五)】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机关:生,效判决书《或裁决书《;
(?六)违反《行业协会《管理规定《的,认定资料《;,
,(七)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各级—信用管理机构拟采】用的不良信》息,应书:面告知信用记—录对象?信用记录对》。。象对不良《信息有异议的—可于5个工作—日内向拟采用—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复查!不属于记录标—准的:。撤,销,。有,关记录确属记录【。。标准:。的,维持原结《。果,并书面告知信—用记录对象
第三】。。章 信《用,信息的评价
第十二!条 : 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是【指利用信息》技术采集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数据后?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信用信息动【态评价?仅,作,为评价、判断企业信!用优:劣状况、实》施企业差异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不改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处罚、处理的程【序,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将对企业的扣分【代替其对企业、【。人员的?处罚
第十》三条 邯郸市建设!。局结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规定及我市实】际,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制定并《公布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计分标准》通过信用平台对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行《为进行信《用分值动态计算并】由信用平台》系统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类别
第》十四条 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计分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在运》行过程中结合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工作实!际可以?修改、删除或增加】建设工程企》业行为记分标准并在!修订: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信《。用评价实《行加减?分制:信用分值=信—用基础分+良好信用!分-不良信用分【
第十六条 企】业信:用等级?类,别依据信用分值设】定分A、B、—C、D四个级别【A级表示《信用优秀;B级表】示信:。用良好;《C级表?示信用一般》;D级表示信—用缺失
第十七条 ! ,。信用记?录对象初次》登记信用档案—基本情况《时信用?分值:为100分
1【10分及《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85-1【。09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良好—;60-84—分,。(含60分)的为C!级表:示信用一般;6【0,分以下为D级表示】。信用缺失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计!分标准中《注明一票否》决的:视,为D:级
第?十,八条 《不良信息记录信息的!。公布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2年;—良好信?息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自发!生之日起2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信用信息!。的使用?
第:十九条 根据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等》级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实《行差异化监督—监管机制
》(,一)对A级类别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对:B级类别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对C级类】别企业实行防—范与监?管并重机制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对D级?类,别企业实《行重:点防:范,机制实施警告、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
【(二)?对信用级别高—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红名单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规?定程序?认定的荣誉》主体树?立为信用典型—全方:位加强宣《传推介
(》三)信用管理—对象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失信:行为以?及严:重破坏?建筑市场秩序的失】信行为包括扬尘污】染、工程质量不合格!、合:同违约、安全生【产,不达标?、恶意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企业列为》。重点监督对象—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推送—至市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从行政审批—、,经营成?本上:对其联合惩戒—
(四)《信用管理《对象被?评为:。不良信用或信—用等级?降级的约谈或公开约!谈企业有关责任人】员告诫其应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信用意识督】。促其切?实遵纪守《法信:用办事
第五—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信用记录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职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信用记》录对象弄虚作假伪】。造,信息的直接评价【。为D级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二条 各级信用!管理机构信》用记录和评》。。价使用的《依据资料《。必须妥善存》档保管以备》查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行—业信:用主体自2》017年1月—1,日起产生的》良好信用信息—纳入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记录范围自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不良信用》信息纳入《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记录范围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第二十—五条 ? 本办法由》邯郸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表】
》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类别
【。
:
企业名称
【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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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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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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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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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剩!。余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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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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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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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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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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