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意见《精神为建立健全我市!建设:行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用管理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用以《分析:、判断其信用状况】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建筑各方主体】包括:
(一)建设单位】;,
(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四)监理企【业;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七)招《投,标代理机《。构
以?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称为信用记】录对象
第四—条 邯郸》市,建设局是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进—行信用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用信息共】享或实?行联:。合惩戒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机?构负:责按照全市统一【的采集标准、统一】评价标准对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审核、记录建档】数据统一归》集至邯郸市建设【局信用平《台
第五《条 邯《郸市建?设局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并通过“!邯郸市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 信用信息的归集】
第六条《。 信用信息数【据主要由信用记录对!。象自行申报及—市、县两级建—设行政监督机—构,在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第【七条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行业信用》档案为我局信用信】息评价提供依—据参考使用》鼓励公?众举报信用记录对象!的失信行为
第八条! , 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良!好信息、不》良信息、《信用等级《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变更情?况等;
(二—)良好信息包括【企业或从业人员获】。得有关部门表彰和】优良业?。。绩,
(:三)不良信息企业】或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
(四)信》用等级通《。。过将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按评价标准
—量化为相应》分值并由信用平台形!成信用等级
第【九条 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必须向信用管理】机构申报《。本企业基本》信息信用《记录对象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信用记【录对象基本情况【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变更本】地新取得资质的和外!。埠进:邯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须3日《内向:信用管理机构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填写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凡未按规定报—送的:视为信用缺失
第十!条 信用管—理机构对良好信息】的采集主要包—括
(一)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
(二)行业管!理协会的文件;
(!三)能够反》映,企,业业:绩的文?书,;
:(四)其他具有合法!效力的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对【象应:。于良好?信息产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相《应材料向当地信用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符合《良好信?用的信息各级信用管!理,机构应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认定【手续并计入管理平】台
:第十一条 信用管!。理机:。构对不良信息的采集!主,要包括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文书;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检:查,的书面通报、整改通!知书;
(三)【经查实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
(四)《媒体曝?光情况;
(五【。)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机关【。生效判决书或裁【决书;?
(:六)违?反行业协会管理【规定的?认定资料;
(【七)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各,级信用管《理机构拟采用的不良!信息应书面告知信】用记录?对象信用记》录对:象对不?良信息有异》议的可于5》个工作日内向拟采用!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复查不属于记录【标准的撤销》。有关记?录确:属记录标准的维【持原结?果并书面告知信【用记录对象》
第三章 信用】信息的?评价
第十》。二条 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是指【利用:。信息技术《采集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数据后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信《用信息动态评价【仅作为评价》、,判断企业《信用优?劣状:况、实施企》业差异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不改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处罚、处理—的程序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将—对企业的扣分代替】其对企业、人员【的处罚
《第十三条 邯【郸市:建设局结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规【。定及我市实际—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制定并》公,布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计?分标准通《过信用平台对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行为【进,行信用分《值动态计算》并由信用平台系统】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类别
》第十四条 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计分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在运行过程中结合!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工作!实际可以修改—、删:除或增加建设工程企!业,行为记分标准—并在修订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信用】评价实行《。加减分制信用分值=!信用基础分》+良:好信用分-不良信用!分
第?十六条 企业信用!等级类别依据信用】分值设定《分A、B《、C、D四》个级别A级表示信用!优秀;B级表示信用!良好;C级》表示:信用一般;D—级表示信用缺失【
第:十七条 》信用记?录对象初次》。登记:信,用档案基本》情况时?信,用分值为1》00分
110【分,及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85-—109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良好;60》-8:。4,分(含60分)【的为C级表示信用】。一般;60》分以下为D》级表示信用缺失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计分标准中【注明一票否》决的视为D级
第】十八条 不—良信息记录信息的公!布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2年;】良好信息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自【发生之?日起2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 信用信息》的使用?
第十九《。条 根据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等级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实行【。差异化监督监—管机制
(》一)对A级》类别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对B级类—。。别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对C级》类别企业实行防范】与监管?并重机制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对D级类别!企业实行重点—防范:机制实施警告—、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
(《二)对信《用级别高《。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红!。名单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规定程【序认定的荣》誉主体树立为信用典!型全方位加强宣传推!介
(三《)信用管理》对象: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失信【行为以及严重破坏建!筑市场秩序的—失信行为包》括,。扬尘污?染、:工程质量不》合格、合同违约、】安全生产《不达标、恶意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企业列—为重点监《督对象?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推送【至市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从行《政审批、《。经营成本上对其【联合惩戒
(四【)信用管《理对象被评为不【良信用或信用等级降!级的约谈或公开约】。谈企业有关》责任人员告诫其【应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信用意!识督促其切实—遵纪:。守,。法信:用办事?。
第五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信《用记录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职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信用记》录,对象弄虚《。作假伪造信息的直】接评:价为D级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二条 【各级信?用管:。理机构信用记录和评!价,使用的?依据资料必须妥善存!档保管以备查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行业信用主体自2】017年1》。月1日起产生的良】好信用信《。息纳入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记录范围—自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不良信用信息【纳,入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记【录范:围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邯郸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邯郸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表
》
,
:
,。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类—别
?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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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
资质资格】。信息:
资—格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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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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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有效期?
《
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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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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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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