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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城乡规划【局<?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办法—(试行)  —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核—实工作切实》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管【线工:程以外的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简称规划】核实下同)》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为依》据对已竣工》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所列内容!进行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  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窗口(简《称,局,驻大厅?窗,口):负责:规划核实受》理及要件审》查工作?;各相关《分局:负责管?理本辖区项目的【规划核实工作;【。局机关?原项目审查处室配】合做:好规:划核实工作 第【五,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规》划核实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各:项工程内《容已竣工; (二)!按规划要求完成配套!。工程建?设; ?(三)规《划用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工,地,。棚、:临时:变电设施、》。厕,所、售楼处、施工围!墙等:已拆除?。完毕; (四)违】法建设行为已处【罚、处理完》毕 第?。六条:  规划核实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申请!(含:诚信承诺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 (《二)提交放》验线等?相关报?告资料;《。 (三)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现状—。竣工图、成果—报告和建筑面—积清单等;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由局驻大厅窗口提】出意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七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局驻大!厅窗口受理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及—。时通知?项,目所在辖区分—局进行现场核实【; (二)核实【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及—经批:准的规?划方案?图,件的要求; —(三)各《分,局核实?后及:时将规?。划核实结果报—各分:局主:管局长和分》局局长由分局局长】签署是否同意核实】意见后报局驻大【厅首席代表; (】四):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各相关分局】完成规划《核实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证明;对》不符合要《求的各相关分—局将核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驻大:厅窗口由《局驻大厅窗口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第八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应当【核查、核对下列内】。容 (一)总平面】布置包括核查用地】。边界:及坐标、建》筑工程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公建配套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场地《内,构筑物位置及—平面尺寸、建—筑退用地《红绿线距《离、建筑间距、【架空电力线》路、排洪渠及—挡土墙与建筑之间距!离,、场地?竖向标高《、道路、绿》化布置、《机动车停车位置【、机动车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及起坡【点位置等内》容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 (二)—经济技?术指标包《括核对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含不同《功能:计容建筑面积—)、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公建配套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建?筑,密度:、,机动车位《个数:等主要指标数值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 (三】),核对建筑高度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 (:四)核对建筑层高】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 (五?)核查建(构)筑物!的立面造型》、色:彩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其中位于》城市重?要,地段、节点的建【设工程还应》依据规划许可—内容:核查建(《构)筑物《的立面?材质 (六)核【查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须通过有资!质的:测量单位《现场:测量并附影像资料】形成实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含?文本和附图两部分电!子文:。。件,格式应规范并与【附图相关内容一致】)建筑工程测量【成,果,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实测【总平面布置图(含】地形CAD格式)包!。括用地边界及—坐标、建筑工程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公建配套!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场地—。内,构筑物位置及平面】尺寸、建筑退用地】。红绿线距离、建【筑间距、架空电【力线路、排洪渠【及挡:土墙与建筑》之间:距离:、场地竖向标高【、道路、绿》化布置、机动车停车!位置、?机动车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及起坡点!位置等?内容; (二)【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同!功能计容建筑面【积)、?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公建配套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建筑密度、】机动车位个数—等主:要指标?数值:; (三)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包括建《构筑:物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建筑高度等;工【业项目生产服务设】施用:房控制指标表(含】生产服务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比,例等); (四)建!筑物彩色《照片:; (五)实测建筑!分层平面图各分【层平面图的平面尺寸!、面积等若工—程规划许可》要求设置公建配【套设施?。的,应标注?其位:。置、尺?。寸; ?(六)建筑单—体剖面示意图含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层高《、檐口出挑宽度、】室,内外地坪《标高等?; :(七:),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不一致的对照图 】建筑:工程测量成》果报告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包?含建筑单体面—积清单;建筑单【。体面:积计算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市《城,乡规划局的相关【规,。定数据应全》面、:准确测量基点、【。标准、计算方—式应当与规》划要求?一致 ?(二)竣《工,建筑的?高度应包括    ! 总:高坡屋顶应》标注:檐,口高度和屋》脊高度带阁楼的【建筑应同时标注阁楼!檐口高度;平屋顶】应标注顶层结构【顶面高度和女儿墙】高度、构《架高度特《殊情况应加以—说明    — 退台坡屋顶和平】屋,顶均应标注每一【层数的退台距离 】。    层数应准确!。。标,注层数和分层—对底层车《库、地下《(半)地下车库、架!空,层、阁楼均应明确】。标,注或说明  —   层高应标【注建:筑的:。楼层高度、底层车库!高度、?架空层高度、阁楼】层高度?、地下车库(包括】半地下?车库)?高度对因技术原【因以净高标注的【数据应?加以说明《     地坪高度!包括室外地坪、【室内:地坪、地下》(半地下室》),地坪标?高同一建筑物的地坪!高,度不同?时应分别标注—     (—三,)测绘单位对其测】绘成果应附技术说】明   1.如实反!映规划用地范围【内实际建设情—况;   2.如】实反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项《具体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3.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应当标【注测量时间 —    《(四)本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 第十》条  测《绘单位应当》如实编制《测量成?果报告?。因测绘成果质—量原因?而造成后果的或【由此引起规划—部门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诉讼的测—绘,单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弄虚作假《提供不实的测量成果!。报,告市城乡规》划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绘的资格 第十一】条  ? 规划核《实工:。作中的?建筑面?。积审核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面积—为依据?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按本地》规划容积《率计算规则》执行 ?。。 ,。  第十二》条  在进行规【划核实时建》筑工:程在实测允许—误差范围内属—于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实测允许误差!指施工?。合理误差和》测量:。精度误差造成的建筑!工程竣工实测数据】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合理误差】高限 ?(一)计容建—筑面积规划核实标】准 1.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含民办医院、学!校等)计容建筑面】积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要求?的,实测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许可存在误差的!规划核?实标准? (1)《实测计容建筑面【积误差在表》1指标范《围内的予《通过规划核实认【定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面积为》准; ? 规!划许可宗地计容建】筑面积M (单位】。平方:米,。) 竣工【增容:比例R=m》/M(单《位%) 增容建【。筑面积m《。(单:。。。位平方米《) 】M≤3000 ! R≤3《且m≤50 【 3—000 《 R≤2—且m≤?200? —。 20000— ? m≤50》0(每栋建筑R≤3!), 《。 6000【0 m≤【100?0(每栋建筑—R≤:3,。) 【 M>?12:00:00: : m≤1200(!每栋建筑R》≤,3) 《 表1计容建筑!面积允许《误,差指标表《 (2)建设项【目经过放《线、验线等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实测计容建》筑面积误差仍超过】表1指标范围的【由市政府确定的城乡!规划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履行完毕补【缴土:地出让金程序—完善规划手续后予】。通过规划《核,实,  2?.,。工业:项,目实测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功能及其【比例的?规划核实标准— (1)按图施工计!容建:筑面积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要求》的且建筑功能及【其,比例满?足双控指标要求的】予通过规划核实【; (2《)未按图施》工或:计容建筑面积—不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要求!或,建筑:功,能及其比《例不满足双》控指标要求的不【。予通过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应?自行整改 3.以】划,拨方式?供地并由市》。、区人?民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项》目实测总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许可要求《存,在误差的规划核【实标准 (1—)实测总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误差小】于等于?1%的项目予通过规!划核实; (2【)实测总建筑—面积或计容建筑面积!。误差:大于:。1,%且:小于等?于3%?的项:目在取得立》项,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意见的前!提下:可,予通过?规,。划核实; (—3)实测总建筑面积!。或计容建筑》面积:误差大于3%的项】目经市国土》部门:、立项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予通过规划核!实;除此外建设单】位应自?行整改 4.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中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规划核实标准 】(1)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规划许可《要,求建:筑面积的规划—核实标准予通过规划!核实; (2)【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规!划许可要求建筑面积!的规划核实标—准不予通过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应自》。行整改 《(二)?建筑密度《数,值规:划核实标准 1.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实测建筑密度—。增加值?小于等于1%、其】他项目?实,测建筑密《度增加值小于等于】3%建筑平面尺寸】等实体建设按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实【施的予通过规—。。划核实; 》2.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实】测建筑密度》增加:值大于1《%其他项《目实:测建筑密度》增加值大于3%不予!通过: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应自】行整改 (三—)总平面布置规【划核实标准 1.】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未完成导致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构)筑物《未拆除的《规划核实标》准,经,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同:意后建设单》位承诺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可予通过》。规划核实辖》区政府?在签署意《见时注明“》如因未?拆迁或应拆》。除而:未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区?政府协调《解决: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2!.地下室实测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的,规划核实标准—建设单位应自行【整改不予通过规【划核实 3.经【营性房地产项目总】平面绿化布置的规】划核实标准未—按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总:平图要求实施擅自】将公用?。绿地围挡的建设【单位应自行整改不予!通过规划核》实 4?.,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位置规划核实标准】 (1?),未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可予通过规划核【实; (《2)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应采取公证等方式!取得: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意见—后予以通过规划核】实; ?(3)涉《及利害关系人且未能!取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意见的不《予,通过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应自行!整改 5.》建筑间距、建—筑退线数值规划核实!标准: (1)实测建筑】间距、建筑》。退线与?。规划:许可要求数值相比误!差值小?于等于0.》2米的且《满足:日照分析要》求的可予通》过规划核实》; (2)实测建】筑,间距、建《筑退线与规划许【可要求数值相比误】差值大?于0.2米不—予通过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应自行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在满足邯郸》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日照分析】要求:的前提下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后可予通》过规划核实》 第十三条  【 开发项目》竣工核实前根—据,实际功能需要—进行内部优化分【隔原审查《处室在征得消防、】图审机构同意并履行!相关审查程序—后可予以规划核实】 第:十四条  成片建】设或:分期:进行建设的》工程可以按规划【许可证分期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分期竣工规划核实】的建设工程与其配】套的:设施工程应同步实】施建设完成;申请】分,期竣工?规划核实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分期投入《使用的要《。求  第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项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和市—城乡:规,划局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报《送相关资料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撤销 ?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中【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将依据有关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试行?期暂定?两年邯郸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核实:办法(试行)(邯规!办,字[2016]【4,1号:)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