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 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旗:、县、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提出的“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七项!承诺加强《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行阳光行政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内环发[【2,010]1》。56号)制定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20!13年5月10【日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及—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 建设项目依—据规模、所处—环境:敏,感,性,和,环境风险程》度其: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按一、二、三类】实施分类管理 第】四条 ?一,、二类建设项目【由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组织: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三类建设项目【委托:项目所在旗县—区环境保护》局进:。行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 第五!条 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和项目所在旗县!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 第—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承担验收》监测或调查、环境】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客观公正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验收监测或调查】。、环境工程》监理结论负》责   第二章 】“,。。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试生产管理! 第:七条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抄送—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和项目所在的】旗,。县区环境保护局【 ,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和:项,目所在旗县区环境保!护局受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分别负责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或项目所—在旗县区《环境保护局书面报告!开工建设情况并定】期书面报《告“:三同时”执行情况】 第:八条 一类建设项】目需试生产须向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或项目—所在旗县《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报告 二类建】设项目委托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或项目所在旗—。县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报》告 监察报告须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工程?建设:内,容变更情况》;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变更情况;项目【单,位,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居民搬迁!安置情况等;环【境监察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试生【产,申,请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试生产申请材料包】括 (一《)试生产申请纸【件1份;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纸件1份;】。。。 (三)环》境监察报告纸件【。。1,份,。; (四)》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纸【件1份 第十条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自受理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项目提交试!生产:申请经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否则不予进行试生!产   第三章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依法进入—试,生产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受《委托:的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在验收》监测或调查期间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严重:的“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或擅自!作出重大《变更:等问:题应建议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并书面《报告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第》十三条 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对于验收】申请材料完》整的:建设项?目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登记表;对于验收!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 ,。验收申请材料包括 !(,一)建设单位提出】的项目验收》申,请纸件1份;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纸件1份;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纸件6份!; (四)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一类项目需提供】)纸件6《份电子件1份—; (五《)环境监察报告纸件!6份; (六)由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报告书【需提供?)纸件?1份电?子件1份;》 (七?)监:控部门?出具: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的的验收材!。料(应?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的项目?需提交)《纸件1份; (【八):环境:监理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需提交)纸件6】份电子件1份; (!九)供热《合同或协议(—集中供热的项目【需提:交)复印件》1份: 第十四条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示(涉密建—设,项,目除外)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众》。反映的问《题由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或项目所在旗县区】环境保护局予以调查!核实后?。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一类建设【项目由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项目所在旗【县区环保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专家(不得少!于2人)等》组成验收现场验收组!进行验收《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环境监理】单位应?当参与验收》 ,二类建设项目由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科组织有【关科室组成现场【验收组进行验收其】中房:地产项目涉及—地下停车场的邀请专!家1人? 三类建设项目委托!项目所在地》旗县区环《境保护局《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批】复,文件1?5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第十六条】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批手续】(不:包括现场《验收和?整改时?间):。 建设项《目验收审批》文件抄送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项目所在旗县区【环境保护局和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验收分【类处理 (一)【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二)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补充说?。明有关情况》的建设项目核实【补充:后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三)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由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或所在旗县!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落实整【改要求?并出具书面材料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科跟踪整改进展【 ,按期完成限》期整改的建设项目】。应重新向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提交验收申请;逾!期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整《改的建设项目由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分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十九条 完成验收】审,批的建设项目定期】进行公告(涉—密建设项目》除外) 《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旗县【区环境保护局可【参,照本规?程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1、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分:类目录? ,2、: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一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流程【图 3、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二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流】程图 4《、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受理《单 5、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