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定义《
《
,
《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
3.1 】标准状态
【
,
—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 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
!
,
,3.:2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
指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M!a,ximu《m :all?o,w,a,ble emis】sion《 rate)—
! , :指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1h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
3.4 】无组织?排放
》。
【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
3.5 】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
【。 :依照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为判别无》组织排放是否超过】标准而设立的监测】。点
《
》3.: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h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
:
3.《7 污染源
!
,
,
— 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如车间】等,)
!3.8 单位【周界
》
【。 指单位》与,外界环境接界的【边界通常应依据【法定手续确定边界;!若无法定《手续则按《目,前的实际边界—确定
】
3.9 无组!织排放源
】
】指设:置于露天环境—中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或指具有—无组织排放》的建筑构造(如【车间、工棚等—)
?
3.】10: 排气筒》高度
】
,
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