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定义!
】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标准状态
【
【 ,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 —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
【
,。
3.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指!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
?
《3.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M:ax:。imum all】owable— emiss—ion rate】)
《
:
,
,
《 指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1h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
3】.4 无组织排放!
—
,
《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3!.5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 依照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为判别无组织排【放是否超过标准而设!。立的监测点
【
:
《。3.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h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
3.7 【污染源
—
— 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如车】间等)?
?
》3.8 单位周界!
,。
】 指单位—与外界?环境接界《的边界通常应—依据:法定手续确定—边界:;若:无法:定手续则《。按目前的实际边界确!定,
》
3.》9, 无组织》排放源
】
? : 指设置于露天】。环境中?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或—指具有无组织—排放的建筑》构造(如《车间、工棚等—),
】。3.10《 :排气筒高度
】。
!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