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定义
!
》
《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
:
3:.1 《标准状?态
?
?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 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
:
《
3.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
!指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
》3.: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Maximum !a,l,lowable 】emissio【n, r:ate)
】。
】。。指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1h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
3.4 !无组织排放
【
【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
3.5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
,
,
依—照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为判别无组织【排放是否超过标【准而设立的监测点
!
《
3.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h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
?3.7 污染源
!
【 : :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如车间等)
!
—3,.8 单位周界】
】 指单—。位,与外界环境接界【的边界通常应—依据法?定手续确《定边:界;若无法定—。手续则按目前的实】。际边界?确定:
3!.9 无组织排放!源
】
: 指设置于露】天环境中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或指具有无】组织排放的》建筑构造(如车间、!工棚等)
—
》
3.10 排】气,筒高度
!
》 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