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3年11月23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6年12月1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4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向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
,。第四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利用水土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 水?土流:失,。防治地区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实行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防治目标【责,任制: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水土保持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审批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方【案;
(四》)调查处理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
(六》。。。)组织?开展有关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护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
第七条! 本办法授》权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的水土—保持工作被委托的部!。门须:执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凡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均应当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本行业、本单】位应当承担》的防治任务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土保》持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经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每年必须在】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费中安排百分之!十以:上的资金用于水【土保持并《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一定比【例的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农业发!展基:金等资金用》于防:治水土流失
—在水土?保持经费中》应当安排《百分之二十的专项】资金用于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管护
?。水土保?持资金?逐步实行有偿—扶持、滚动使用【的办法将回收—的资金?继续:用于水土保持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水土流失状况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
鼓励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水平推《广水土保持的先进技!术
:第十二条 在防【治水:土流失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预 防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植树造!林鼓励?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增—。加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四—条 :禁,止,。在十五度以上的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禁,止开垦坡《地的具体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本办法【施行前?已在十五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有计划?地退耕植树种—草;退耕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耕地《。使用者限期营造经】济林、修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第十五条 禁!止违:法毁林、毁》草原开荒、烧山【开荒和在陡坡—。地、干旱地》区铲:草皮、挖树兜—
禁:止在侵蚀《沟坡、土质瘠薄和风!蚀严重地《区开荒
《第十六条 在林区采!伐林木的应当—按林业?的有关规《定执行采伐方—案,中必须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方案《。后应当将采伐—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抄送?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实施】集体和个人》采伐自?有林木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第十七—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照有关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以及采石》、淘金、挖砂、取】土等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方可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第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生产建设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建或者在建!并造成水土流失【的其生产建设—者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应,当建立封山育林、】育草:制,度对:适,。。宜,封禁的荒山、—。。。荒沟:及退化的草》原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封!禁范围和时间建立】封禁标志
第—二十:条 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对:。从,事烧砖瓦、挖—(种)药材、养蚕】、伐木耳段》等副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水土保持的】要求加强《管,理,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恶—化
:。第二十一条 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禁止【挖砂、取《土、采石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本办法!颁布施行两年内提】出,划定范围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二十?二条 对《水土保持设》施、:种植的林草、试验】场地和?其它治?理成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侵:占和破坏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三章《 治 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计》划地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的治理应当—确定:重点与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发《展当地生产》相结合?在,发,挥综合效益的基础上!注重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四条》 ,在水力侵《蚀区应当《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全而规划综合【治理集?中治理连《续治理实《行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坡:面治:理与沟道《治,。理相:结合田间工》程,与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在风【力,侵蚀:区应当?采取开发水》源、设置防》护林网、农》作,物留残茬、植树【种草、改良土壤等措!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控制风沙危害!。
第二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制定】具体的治理实施计划!对,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坡耕地】根据坡度大》小,因地制宜采取—等高垄作耕作措施、!种,植地埂?植物带、兴修梯田】、截流沟、蓄—水,。池等蓄水保土工程和!整治排水系统进行综!合治理
第二十六】条 水土《流失地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农】户,使用的应当将治【理水土?流失的责任》列入承?包合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监督合同的】履行
?水土流?失地区的《农、林、牧场应当】制定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水土流失可以由!。农户、联《户或者专业队—承包治理也可以由】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投资投劳入股治理!。实行承包治理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签?订承:包治理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治理:合同可?以继承和转让
【第二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因,技术:等原因无力自行治】理的:。可以交纳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企业事业单】位自行治理的应当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预算防治费存入!同级财政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
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用从生产费用中列】支
防治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物价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对》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资营造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在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时所《提取的育林基金应】当用于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
第三十条 已经】。发,挥效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应《当按照库《区,流域防治任务的需】要每年从收取的水】费、电费中提取部分!资金由?水库、电站掌握用于!本库区及其》上游:的水土保持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物价】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一条 水土流【失地区按规划建【设的水土保持—设施和种植》的林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建立档案设》立标志进行》。管,护
县、乡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治》理成果的管》护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护:办法或?者乡规民约》落实管?。护责任制
第四章 !监 督?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件并佩带执法标【志
第三十四条【 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本【。单位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情况
第三十!五条 地区》之间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在十五《度以上坡地开荒【种植农作《物的按开荒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的罚】款;
(《二)在侵蚀沟坡、】土质瘠薄《和风蚀严重》地,区开:荒,的按开荒面》积处以每平方米零】。点五:元至一元的罚款
】违法:毁林:、,。毁草原开荒、烧山开!荒的:按林业法规和草原】法规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其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按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治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罚款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决《定中直?或者省?直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停业治理须—按其隶属关》系报请批准其余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停:业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罚款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统一】票据罚款全额—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 破坏水土【保持:设施、以暴力—和威:胁方法?。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
请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的应当提【出申请报告》。
第四十四》条 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应用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1985年3—月,。8日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黑龙江省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废!止,